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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價很賤。史稱當時“百姓無內外之徭,得息肩于田畝,天下殷富,粟至十餘錢,鳴雞吠狗,煙火萬里。”
這裡雖未說明粟多少值十餘錢,但據上下文觀察,應是指粟一石來說的。另一條材料則說當時谷石數十錢,漢文帝躬儉約,修道德,谷至石數十錢,上下饒羨。”
粟谷石價十餘錢、數十錢,無非是講糧價甚賤,而平價必是在這個價格之上。
二百年後,情況有很大的變化,到東漢中葉,谷石貴達百餘錢,竟亦稱為“盛事”,值得史學家的讚揚。如順帝時,第五訪為張掖太守,“輕騎循行田畝,勸民耕農,其年穀石百錢。”由此可知,當時谷石百錢已是非常罕見的了,因此第五訪才得到“循吏”的稱號,可是,就是同一個張掖,在西漢中葉,糧價石百錢不僅得不到讚美。
至於谷石價至二百、三百錢,在西漢時即已造成非常嚴重的後果。《漢書》卷七九《馮奉世傳》說:歲比不登,京師谷石二百,邊郡四百,關東五百,四方饑饉。”又《漢書》卷二四《食貨志下》雲:元帝即位,齊地飢,谷石三百餘,民多餓死。”谷價達到石二、三、四百,就已經是“四方饑饉”,“民多餓死”,可見西漢時糧價平價必在石二百錢以下。
然而,從西漢末到整個東漢一代,就再也見不到谷石數百即已嫌其太貴的記載了。這時,一般要貴至石價一千錢以上,才會嫌其太貴,才會受到人們的譴責。如《東觀漢記》卷一《世祖光武皇帝紀》說:王莽時,雒陽以東,米石二千。民餓死者十七八,人民相食。”
《後漢書》卷七三《朱暉傳》說:建初中,南陽大飢,米石千餘。”
又同上書卷五《安帝紀》注引伏侯《古今注》雲:永初二年時州郡大飢,米石二千,人民相食,老弱相棄道路。”
《後漢書》卷八八《虞詡傳》注引《續漢書》說到,虞詡被任為武都郡守,才到郡時,由於前任吏治**,郡政混亂,民不聊生,以至“谷石千,鹽石八千。”
東漢時,如果遇見了谷石數百錢的價格,必定是大大豐收。
綜上所述,從文獻中看,西漢一代,糧價石數十稱其太賤,百餘錢則稱其太貴;東漢,石價數百錢已稱其太賤,千錢以上才稱其太貴。那麼我們可以推斷,西漢糧食的平價在石百錢上下,而東漢則上漲到數百錢了。上面引到的漢簡所載石價百錢至百餘錢的糧價,都是西漢時的平價。
一斛糧食差不多有一百二十斤(先前好像寫錯了,寫成了五十四斤,我道歉我認錯,求原諒),按照這樣的價格的話暫且將一斤定為三十錢,而一金等於一萬錢,那麼一匹馬就可以獲得差不多三斛,也就是三百六十斤。
而一萬匹戰馬則能夠換取三十萬斛糧草,按一個成年壯漢人平均一天消耗兩斤糧食來算的話,夠幽州軍三十幾萬大軍兩三個月的糧草了,這可是相當的划算,況且陶謙也不可能真的就給一匹馬十五金吧,這次怎麼著估計也能有三十五萬或者四十萬斛糧草進賬,而李忠也不能全部給陶謙那種高頭大馬,這要過得去都行。
對於李忠所說的結盟,陶謙也無可置否,但是他考慮再三還是拒絕了,因為他害怕其他人找他算賬,遠的不說就說九江太守袁紹就是李忠的死地,所以他委婉的拒絕了。
李忠也是一笑置之,他也明白陶謙的難處,而且知道陶謙是個什麼樣子的性格,估計比起劉表都要懦弱一些,實在是讓人有些哭笑不得,在這個人吃人的時代居然這種人還能坐穩這一州之牧的位置,真可謂是一種諷刺。
而李忠也沒有強迫他,他知道以後少不了陶謙向他求救的時候。
在陶謙的介紹下,李忠見到了很多這個時代的名士,如糜竺(徐州富商。陶謙任為別駕從事。),陳珪(陳登的父親,沛相,而陳家也是徐州僅次於糜家的大家族),陳登(陶謙請出任典農校尉,妥善種植穀物,減少饑荒。),笮融(,佛教領袖。),趙昱(名士。被陶謙軟硬兼施請出為別駕,後任廣陵太守,為笮融所殺。),徐州大將曹豹(陶謙手下武將,與劉備屯郯東抗拒曹操,被擊敗。後隨劉備。)。
在這裡呆了兩天,李忠便啟程朝北面的青州而去,陶謙率一眾文武出城相送。
”主公,前將軍此次前來到底是何意”,陶謙身邊的一名白淨男子問道,此人便是徐州別駕糜竺。
而他身邊的老者便是徐州牧陶謙。
陶謙(132年-194年),字恭祖。丹陽郡丹陽縣(今安徽當塗東北)人。
漢末群雄之一。最初為諸生,在州郡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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