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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錢包裡放金幣是一點不稀奇的)。一想到偷了5美元而不是一便士,我就心緒不寧,以致從此再也不偷了。
接著,有一個星期我在展望劇院接受了一些小額賄賂,讓觀眾得到比他原該坐的更好的座位。這也是小事情,但總是使我心煩。我還發現一種使10張戲票接納11個觀眾的方法。在經濟拮据的幾個星期裡,我用這個方法私吞了幾個美元。但我為此感到不安,所以很快洗手不幹了。
最後一次私吞錢財是我從事金融事業中唯一的一次,為此我在道德上深感懊悔。我的投資公司參股的一家公司有一些土地因建造公路而被政府機構收購。我們有權從中獲得合理的賠償。這裡所說的政府機構是由一個黨派管理的,我們聽說為了迅速而又滿意地取得好結果,花一大筆錢聘請“合適”的律師事務所幫忙是必要的。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像大多數企業一樣,採納了這個切合實際的忠告。我的合夥人是個律師,後來他因起了“促進事情解決者”的作用而取得了一部分錢。由於我們訂有分配收入的綜合協議,所以他把一半所得給了我。我本不該接受這筆錢,但是我收下了,後來為此一直懊悔不已。
我在性格上的弱點使自己在某種程度上容忍親戚、朋友、同事或僱員的貪汙行為。我總是不同意他們的做法,卻又從不對貪汙者採取輕蔑的態度。如果他們的盜竊是由於沉重的經濟壓力而引起的(常常是這種情況),我往往憐憫他們,而不是譴責他們。然而,我只對出於習慣、貪婪或墮落而做壞事的富人或濫用名譽和別人信任的小人嗤之以鼻。例如,在我看來,1925年到1932年間紐約市長吉米·沃克的行為是不體面的。他垮臺之後老百姓普遍拍手稱好,而他死後又有人把他捧為聖徒,這使我對同胞的所作所為十分失望。
6月初,在大學第一學年結束時,一位朋友經過講演廳,停下來與我聊天。他剛剛開始從事一份很好的工作,如果做日班每月有40美元工資,如果做夜班每月可拿50美元。他們需要更多的大學生,他想他可以介紹我去幹。當然我很感興趣,經過簡短的面試之後,我在合同上簽名做夜班,一週做6天,從下午4時做到晚上12點。僱主是美國捷運公司(U.S.Express pany),我的老闆名字叫M·A·費希爾,他是一位效率專家。
這份工作標誌著在我的發展道路上一個重要的階段開始了。州際商業委員會(Interstate merce mission)已經對全國快運收費制訂出全新的標準——用所謂劃區法取代複雜的站到站收費法。運輸公司為此提出抗議,斷言新的收費制度將毀了他們。為了支援自己的抗議,他們經過精心準備,在一天裡把所有業務都做完,然後用新的收費率計算每筆運輸費用,從而證明新的方法如何大大減少了他們的收入。
其他四家大捷運公司——亞當(Adams)、美洲(American)、南方(Southern)和威爾斯·法戈(Wells Fargo)——用傳統的手工方法準備了類似的證明。但是費希爾先生把迅速分類整理複雜資料並列印成表的新方法賣給美國捷運公司,一家財力不足、不受重視、名字叫做計算—製表—登記公司(puter…Tabulating…Recording Corporation)的企業租給他們使用這種新方法的機器。據說這家公司的股票都是超過實際資產估值的清水股,在市場上只值幾百萬美元。我幾乎毫不懷疑,有朝一日我會發現這家公司(改名為IBM——國際商用機器公司)的股票在紐約證券交易所(New York Stock Exchange)以幾十億美元的價格出售。
美國捷運公司的專案設在華盛頓街76號的租售區。我們這些幫手接受培訓,學會了把原來使用的資料打在卡上,然後把卡插入整理分類機,以便按新費率計算費用和收益,接著再放入製表機,列出各種總數。計算時會碰到許多複雜的因素,例如州內運輸和州際運輸之間存在著差異。
儘管實際工作中的體力勞動基本上是單調枯燥的,但我覺得我們的工作在許多方面還是十分有趣的。我的一個同事,以前在哥倫比亞大學的同班同學,名叫羅·伯恩斯坦,是一個精力充沛的小夥子,同樣對這個專案興趣很濃。我和伯恩斯坦一起與費希爾先生討論工作,他很高興我們對他的想法感興趣,所以邀請我們在星期天下午到他家去好好暢談。我們的討論對於他或對於我們都將產生意料之外的結果。
1912年9月到了,我在哥倫比亞大學的二年級也開始了。我繼續在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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