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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涉及司法界的一個工人能這麼有步驟地打官司一般是有內行為他參謀的。”
“哦!”
“你現在必須明察暗找,看對方是否有關係,有便可告他個徇私枉法。另外,你也要找組織找依靠,如市政法委員會,市人大,檢察院等等,向他們申訴冤情,求他們明察,只有他們才能過問法院的辦案情況。”
“是這樣,我如何明察暗找呢?”
我想我又不是外國影片中的私人偵探。
賈方說:“這就是我要說的第三點了。你不要迷信名氣大的律師,你自己做辯護人。你充當辯護人,與法院辦了手續之後,你就可以看案卷,會見被告,四處調查,這不是很有利的機會嗎?”
“明白了。”
“關鍵在於你要膽大心細,要格外冷靜理智,一言一行要依據法律去做。你得在開庭前準備好一切,庭審時發起進攻。你幹嗎?”
“當然。”
我握了握了賈方的手,起身告辭,一句多餘的話也沒有。
走到街上,已是深夜。這是本市最繁華的一條街。馬路上行人寥若晨星,霓虹燈卻繁星閃爍。我走在霓虹燈的甬道里,眼前一片燦爛,主宰著我的是一種十分悲壯的情緒,我不由得挺直腰桿,高高邁著步伐,我勇敢地走向一個陌生神秘的地帶——律師的領域。
今天上午,九點三十分開庭。
關鍵時刻到了。這是決定劍輝命運的時刻。
我還瞪著天花板幹什麼?天正在發亮,我該起床了。我要再溫習溫習辯護詞,要對著鏡子演講一番;我擔心我發向有關報社的邀請會不會有人接受,我還要事先去劍輝家替她親親她的女兒丫丫。
我能很有尺度地控制自己的感情嗎?我能臨場不怯思維敏捷能駁善辯嗎?我穿什麼顏色什麼式樣的衣服出庭?這一切都與劍輝的命運密切相關,劍輝!
我做夢也沒有想到這輩子還會充當一次律師的角色。
重重的負載使我久久起不了床。
2
深灰色西裝,紅領帶,黑皮鞋,這一身很莊重。
法庭本身是個莊重的地方。據說現在律師們出庭都是西裝革履。
我穿好這身衣服,往穿衣鏡前面一站就動搖了。我這身西裝料子太高階,做工太講究,我的皮鞋太尖,後跟太細,我好像要去參加一個什麼慶典似的,這太脫離法庭了。受了委屈的人穿一身好衣服就跟沒受委屈一樣。
我換上一條舊牛仔褲和燈心絨夾克,這似乎又嫌隨意和新潮了些,法官們一定會反感的。
賈方提醒說為了這場官司能打贏,我必須連最小的細節都注意到。決不能因小失大。
我索性拖出了床底最深處的一隻木箱,裡頭全是遭淘汰的衣服。我選了一件藍滌卡布上裝,布鞋。全都肥肥大大沒有曲線沒有腰身。
捋下頭髮上的綢帶,用皮筋箍上,因為睡眠不足臉上黯淡無光,再背上一個黃帆布挎包。鏡子裡是一個本份平樸而且可憐的黃臉姑娘。
我出門了。我準備步行去法院,以便路上深思熟慮。
老楚開門,看我這副裝束,吃了一驚。
小丫還沒起床,睡得熟熟的。我在小丫床頭停留了一會兒,心裡和她講了一句話:小丫,阿姨要去看你媽媽,等著阿姨的訊息吧!我怕弄醒小丫,沒有親她。劍輝要我在開庭之前替她好好親親小丫,我答應了。但我認為大可不必非親不可,答應劍輝是寬慰她,實際上親不親就看情況了,我畢竟不能代替劍輝親誰,這個替不了。
“我就不去了。”老楚說。
我說:“好吧。”
他一直說是想去的。
老楚又說:“我怕自己受不了。我等你的訊息。”
我說:“好吧。”
我之所以還在磨蹭,是巴望老楚能讓我捎句問候給劍輝。昨晚我又一次將辯護詞念給他聽了一遍,經過一夜,我希望他多少有些補充意見。
他舉著香菸,掃視著狼藉滿地的房間。說:“醫院為什麼不幫劍輝說話?唉?如果我出了什麼事,我們學院絕對出面保我。劍輝在單位到底怎麼回事?大概也和在家一樣,一意孤行,為所欲為,不計後果,不聽人一句忠言,不然,哪至於大難當頭,落得個孤家寡人!這次她那顆小姐的心該知道疼了吧?”
有多少話可以說,他偏偏說出了這種話。這下輪到我大吃一驚了。可我不想讓他看出我吃驚。魯迅真是刻薄到家了,他說:最高的輕蔑是眼珠都不轉過。我就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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