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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中國則何有焉?
草薙耳,禽獮耳。
雖日死千人焉,萬人焉,其誰知之?其誰殣之?亦幸而此傳種學最精之國民,野火燒不盡,春風吹又生,其林林總總者如故也,使稍矜貴者,吾恐周餘孑遺之詩,早實見於今日矣。然此猶在無外競之時代為然耳。自今以往,十數國之飢鷹餓虎,張牙舞爪,吶喊蹴踏,以人我闥而擇我肉,數年數十年後,能使我如埃及然,將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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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 進 步581
中未下嚥之飯,挖而獻之,猶不足以償債主;能使我如印度然,日日行三跪九叩首禮於他族之膝下,乃僅得半腹之飽。
不知愛惜民命者,何以待之?何以救之?我國民一念及此,當能信吾所謂“破壞亦破壞,不破壞亦破壞”
者之非過言矣,而二者吉凶去從之間,我國民其何擇焉!其何擇焉!昔日本維新主動力之第一人曰吉田松陰者,嘗語其徒曰,“今之號稱正義人,觀望持重者,比比皆是,是為最大下策。何如輕快捷速,打破局面,然後徐圖佔地布石之為愈乎?”日本之所以有今日,皆恃此精神也,皆遵此方略也。吉田松陰,日本長門藩士,以抗幕府被逮死。維新元勳山縣、伊藤、井上等,皆其門下士也。
今日中國之弊,視四十年前之日本又數倍焉,而國中號稱有志之士,舍松陰所謂最大下策者,無敢思之,無敢道之,無敢行之,吾又烏知其前途所終極也。
雖然,破壞亦豈易言哉?瑪志尼曰:“破壞也者,為建設而破壞,非為破壞而破壞。使為破壞而破壞者,則何取乎破壞,且亦將井破壞之業而不能就也。”吾請更下一解曰:“非有不忍破壞之仁賢者,不可以言破壞之言;非有能回破壞之手段者,不可以事破壞之事。而不然者,率其牢騷不平之氣,小有才而未聞道,取天下之事事物物,不論精粗美惡,欲一舉而碎之滅之,以供其快心一笑之具,尋至自起樓而自燒棄,自蒔花而自斬刈,囂囂然號於眾曰,吾能割捨也,吾能決斷也,若是者直人妖耳。故夫破壞者,仁人君子不得已之所為也。孔明揮淚於街亭,子胥泣血於關塞,彼豈忍死其友而遺其父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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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1梁啟超文集
論 私 德(節錄)
(1903年10月4日、11月2日)
吾自去年著《新民說》,其胸中所懷抱欲發表者,條目不下數十,而以《公德篇》託始焉。論德而別舉其公焉者,非謂私德之可以已。謂夫私德者,當久已為盡人所能解悟能踐履,抑且先聖昔賢,言之既已圓滿纖悉,而無待末學小子之嘵嘵詞費也。乃近年以來,舉國囂囂靡靡,所謂利國進群之事業,一二未睹,而末流所趨,反貽頑鈍者以口實,而曰新理想之賊人子而毒天下。噫,餘又可以無言乎!作《論私德》。
一 私德與公德之關係私德與公德,非對待之名詞,而相屬之名詞也。斯賓塞之言曰:“凡群者皆一之積也,所以為群之德,自其一之德而已定。群者謂之拓都,一者謂之麼匿。拓都之性情形制,麼匿為之,麼匿之所本無者,不能從拓都而成有,麼匿之所同具者,不能以拓都而忽亡。”
(按:以上見候官嚴氏所譯《群學肆言》。其雲拓都者,東譯所稱團體也:雲麼匿者,東譯所稱個人也。)諒哉言乎,夫所謂公德雲者,就其本體言之,謂一團體中人公共之德性也;就其構成此本體之作用言之,謂個人對於本團體公共觀念所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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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 私 德(節錄)781
之德性也。
夫聚群盲不能成一離婁,群聚聾不能成一師曠,聚群怯不能成一烏獲,故一私人而無所私有之德性,則群此百千萬億之私人,而必不能成公有之德性,其理至易明也。盲者不能以視於眾而忽明,聾者不能以聽於眾而忽聰,怯者不能以戰於眾而忽勇,故我對於我而不信,而欲其信於待人,一私人對於一私人之交涉而不忠,而欲其忠於團體,無有是處,此其理又至易明也。若是乎今之學者,日言公德,而公德之效弗睹者,亦曰國民之私德,有大缺點云爾。是故欲鑄國民,必以培養個人之私德為第一義;欲從事於鑄國民者,必以自培養其個人之私德為第一義。
且公德與私德,豈嘗有一界線焉,區劃之為異物哉!德之所由起,起於人與人之有交涉。
(使如《魯敏遜漂流記》所稱,以孑身獨立於荒島,則無所謂德,亦無所謂不德。)而對於少數之交涉,與對於多數之交涉,對於私人之交涉,與對於公人之交涉,其客體雖異,其主體則同。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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