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部分(第3/4 頁)
思辨段的二分之一,抒情段的六分之一,煽情段的十二分之一,激情段我就管出出主意,出主意前先吃兩片阿斯匹林,以免身上發冷。只要不寫思辨段,我就基本沒事了。上了一週的班,我覺得比想象的要好過;正如老美說的那樣,“A job is a job”。我沒有理由說它比當肛門科大夫更壞。我現在乾的事,就叫做當了“寫手”。
我坐在辦公桌前寫一段思辨文字時,時常感到一陣寒熱襲來,就情不自禁地在稿紙上寫下一段尖酸刻薄的文字,對主人公、對他所在的環境、對時局、對一切都極盡挖苦之能事。此種情形就如在家裡時感到性慾襲來一樣——簡單地說,我坐不住。在一個我仇恨的地方,板著臉像沒事人一樣,不是我的一貫作風。這段文字到了審稿手裡,他用紅墨水把它們盡數劃去,打回來讓我重寫。他還說:真叫調皮——可惜你調皮不了多久了。對於這話,我不知道應該怎樣理解。也許應該理解為威脅。這位審稿是個四十多歲的人,頭髮花白,臉像橘子皮。眾所周知,我們這裡每個人都犯過思想錯誤,所以雖然他說出這樣意味深長的話來,我還是不信他能把我怎麼樣。審稿說:我也不想把你怎麼樣——到時候你自己就老實了。從我出了世,就有人對我說這樣的話。而直到現在,我還沒見過真章哪。
有一件事,我始終搞不明白,到底是什麼使這些人端坐在這裡寫這樣無趣的東西,並且不停地呷著白開水。我自己喝著最濃的茶,才能避免打瞌睡。但是不管怎麼難熬,每週也就這麼一天嘛。我說過,G組一共有七個人,都在同一個辦公室裡。除了審稿坐在門口,其他人的辦公桌在窗邊放成一排。靠著我坐的是兩位女士,都穿著棕色的套服,戴著茶色眼鏡,一位背朝我坐,有四十來歲。另一位面朝我坐,有三十多歲。我說自己從出世就沒見過真章,那位三十來歲的就說:在這裡你準會見到真章,你等著吧——而那位四十來歲的在椅子上挪動一下身體,說:討厭!不準說這個。然後她就高聲朗誦了一段煽情段的文章,表面上是請大家聽聽怎麼樣,其實誰也沒聽。不知道為什麼,這間房子裡的每一個人都有點臉紅,大概是因為這段文字實在不怎麼樣。
這間房子裡的每個人都有不尷不尬的毛病,只有我例外。所有的人之間都不互稱名宇,用“喂”、“哎”、“嗨”代替。我想大家是因為在這種地方做事,覺得稱名道姓,有辱祖宗。因此我建議用代號,把年紀大的那位女士叫做“F1”,把年紀小的叫做“F2”。這兩位女士馬上就表示贊成。男人中,審稿排為M1,其餘順序排列,我是M5。只要不是工間操時間,我們都要挺胸垂著頭寫稿子,那樣子就像折斷了頸骨懸在半空中的死屍。長此以往,我們都要像一些柺杖了。照我看來,這是因為在辦公室的天花板上裝了一架能轉動的攝像機,而且它沒有閒著,時時在轉。
我告訴F說,在公司裡做事,感覺還可以。她說:事情似乎不該這麼好。她聽說公司對我們這些人有一套特別的管理制度,能把大家管得服服帖帖的。對於這一點我也有耳聞,並且到第八創作集體的第一天,我就簽了一紙合同,上面規定我必須服從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對於這一點,我不覺得特別可怕,因為作為一個被安置者,我必須服從公司的一切安置制度;作為一個公民,我又必須服從國家的一切制度;更大而化之地說,作為一個人,我還要服從人間的一切制度,所以再多幾條也沒什麼。他們所能做的最壞的事,無非是讓我做我最不想做的事。我已經在做了,感覺沒有什麼。F指出,我所說的在心理學上是一個悖論,作為人,我只知道我最想做的是什麼,不可能知道最不想做的是什麼。從原則上說,我承認她是對的。但是我現在已經不知道自己最想做的是什麼,既然如此,也就沒什麼不想做的事。我認為,作為人我已經失魂落魄,心理學的原則可以作廢了。
我們的辦公室裡有張床,周圍還拉了一圈簾子。那張床是個有輪子的擔架床,加上簾子,就像基督教青年會的寄宿舍一樣。我想它是供午休之用的,有一天中午,我從食堂回來早了,就在上面睡著了——後來我被M1叫醒了,他說:起來,起來!你倒真積極,現在就躺上去!我坐起來時,看到所有的人都面紅耳赤,好像憋不住笑的樣子。M3朝我撲了過來,把我從床上拉了下來。順便說一句,大家對這張床的態度十分可疑。有人不停地把簾子拉上,彷彿遮上它好;又有人不停地把簾子拉開,彷彿遮上也不好。這件事純屬古怪。但是我認為,見怪不怪,其怪自敗。我既然當了寫手,一切早都豁出去啦。
有關我當了寫手,有一個正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