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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漸自由發展成為真正的國家。個人自由、殖民地自由、國際自由是一個整體的三個部分。
不干涉、和平、軍備限制、緊縮經費、減稅,這些都是與之相關的實際結果。從浪費的軍事支出節省下來的錢不必全部還給納稅者。一部分錢可用於教育——免費、非宗教和普及的教育——這樣獲得的好處就和把錢用在槍炮和兵艦上產生的害處一樣多。因為教育對於提高智力水準是必不可少的,教育能提供至關重要的機會均等,沒有機會均等,人民大眾就無法利用由於撤消立法限制而獲得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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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自由放任主義34
由。這裡包含著一個更建設性觀點的因素,對此科布登和他的朋友們並不總是獲得充分的讚揚。
但是,曼徹斯特學派的理論,無論在內部事務上還是外部事務上,主要都傾向於對政府的功能抱一種有限的觀點。
政府必須維持和平,制止人們實行暴力和欺騙,保護他們的人身財產不受內外敵人侵犯。人民受損害應給予賠償,以使人民從播種得到收穫,能享受他們的勞動成果,能夠為了相互的利益而自由自在地作出各種約定。我們來看看科布登的同時代人以及事實本身是如何對這種觀點進行批評的。在整個18世紀,舊的經濟體制已經衰退。
當反穀物法聯盟形成時,工人已徹底同土地分離。
絕大多數英國農民是沒有土地的工人,每週掙10或12先令的工資,往往比這個數目還要少得多。
1760年以來機器工業的興起破壞了老的家庭制度,使城鎮工人淪為僱主手下的一名職工,僱主由於英國在拿破崙戰爭後兩個世代內享有生產壟斷權而大發其財。工廠早就一貫在惡劣條件下使用女工和童工,人民群眾知道後極為憤怒,從而使問題趨於白熱化。
就童工而言,就連科布登本人也強調說,自由契約的原則早就被認為是不適用的。為了論證起見,姑且承認成年人能夠最好地為自己講條件,但沒有人能說被貧民救濟委員送往工廠當學徒的窮苦孩子能對規定他做的工作有發言權或作出判斷。兒童必須受到保護,經驗表明他們必須受到法律的保護。
自由契約並不解決無助的兒童的問題。
它聽任兒童被僱主為了自身利益加以“剝削”
,個人對兒童的健康和幸福的任何關懷只是一個個人行善的問題,而並非是自由制度必要執行所爭取到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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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第四章 自由放任主義
但是這種論證還可以大加引伸。如果兒童是無助的,那末,成年男女的處境是否就好得多呢?我們假定,一個僱用了500個工人的工廠老闆同一個沒有其他謀生手段的工人在講條件。
如果條件沒講成功,老闆失去了一個工人,還有49個工人為他的工廠幹活。在另一個工人來到之前,他最多不過有一、兩天在一臺機器上遇到一點麻煩。而在同一些日子裡,那位失業的工人卻可能沒有飯吃,只好眼睜睜地看他的孩子捱餓。在這種情況下,還談得到什麼有效的自由呢?工人們很快就發現自己根本沒有自由,所以從機器工業崛起一開始就力求組織工會來補救。老闆當然是不喜歡工會的,信仰自由的人由於工會對個人施加限制也對它深表懷疑。但是工會透過1824年普萊斯和激進分子的行動獲得了初步解放,這更多地也許是因為這些人把工會當作工人對一些被真正的競爭自由視為多餘的壓制性法律的回答,而不是因為他們把任何永久性的社會進步的希望寄託於工會主義本身。
事實上,這種批判態度不是沒有道理的。工會在精神上可以是保護性的,行動上卻可以是壓迫性的。儘管如此,工會對工匠階級保持工藝標準卻是必不可少的,因為在缺乏嚴厲立法保護的情況下,只有工會能夠做些事情來糾正僱主與僱工之間的不平等。總的來說,工會給予工人的自由遠比它奪去的自由來得多,在這一點上,我們學會了一個具有遠為廣泛的用途的重要教訓。就契約而言,真正的自由要求締約雙方之間大體上平等。
如果一方處於優越地位,他就能夠強制規定條件。
如果另一方處於軟弱地位,他就只好接受不利的條件。這就產生了華爾克的一句至理名言,即經濟上的損害傾向於使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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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自由放任主義54
本身永存。一個階級的地位越是被壓得低,它在沒有援助的情況下再度崛起的困難也越大。在立法方面,國家接受這個觀點特別緩慢。就童工而言,直到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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