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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一日的用量;這種產品由種植者送到公共廣場。
如果某人需要麵包,他可以按照規定的時間到烤麵包的人那裡去取;而烤麵包的人,則從公共倉庫領取做麵包所需的一日或數日用的麵粉。
需要衣服的人,可到裁縫那裡去取;裁縫從織布人那裡得到衣料;織布人從公共倉庫領取所需要的原料;生產這種原料的人,把原料送到公共倉庫。其他一切需要分給每個家長以供他們個人使用或子女使用的物品,均採用這種方法分配。
第十二條
以本國產品援助鄰近民族或外族,或者接受這些民族或外族的援助,這就是以交換方式進行的唯一的商業,此事透過公民來進行,而他們必須公開報告全部經過。同時,應當採取一切辦法,勿使這種商業給共和國帶來任何私產。
土 地 法
第 一 條
每個城市都有自己的土地,土地儘可能連成一片,形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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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篇 合乎自然意圖的法制藍本51
儘可能整齊。土地不得私有,數量要足夠供養居民並使耕者有地可種。
第 二 條
如果城市位於瘦瘠地區,那末,它的居民就只能從事工藝;而鄰近的城市應供應他們糧食。但是,這種城市也應當和其他城市一樣,有自己的從事農業的人,以便儘可能利用。。。。。。
自己的土地,或幫助其他城市從事農耕。
第 三 條
所有公民,只要無殘疾,從20歲起到25歲止,都應當毫無例外地從事農業。
第 四 條
在每個城市裡,這批被指定從事農業的青年,包括有農民、園丁、牧人、樵夫、挖土工、車伕或船伕、木匠、磚石匠、鐵匠和其他建築工人。從事上述頭六種職業之一的青年人,在規定的服務期滿以後,可以離開,重操舊業,或者如其能力許可的話,可以繼續從事農業。參看治理法第三條和。。。。。。。。。
第五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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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1自 然 法 典
市 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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