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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出一百零兩篇本的《尚書》,把它獻給漢成帝。漢成帝就拿出秘藏的百篇本《尚書》來校對百兩篇本全都不相符合,於是把張霸交給司法官吏去審問治罪。司法官吏上報張霸的罪當判死刑,漢成帝看重他的文才而沒殺他,又愛惜他的著述而沒銷燬它。所以一百零兩篇本的《尚書》流傳在世間,傳閱見到它的人就說《尚書》本來有一百零兩篇了。
【原文】
81·3或言秦燔詩書者,燔《詩經》之書也,其經不燔焉。夫《詩經》獨燔其詩。書,五經之總名也。傳曰:“男子不讀經,則有博戲之心。”子路使子羔為費宰,孔子曰:“賊夫人之子。”子路曰:“有民人焉,有社稷焉,何必讀書,然後為學?”五經總名為“書”。傳者不知秦燔書所起,故不審燔書之實。秦始皇二十四年,置酒咸陽宮,博士七十人前為壽。僕射周青臣進頌秦始皇。齊人淳于越進諫,以為始皇不封子弟,卒有田常、六卿之難,無以救也,譏青臣之頌,謂之為諛。秦始皇下其議丞相府,丞相斯以為越言不可用,因此謂諸生之言惑亂黔首,乃令史官盡燒五經,有敢藏諸書百家語者刑(11),唯博士官乃得有之。五經皆燔,非獨諸家之書也(12)。傳者信之,見言“詩書”,則獨謂經謂之書矣(13)。
【註釋】
博:通“■(bó柏)”。古代的一種棋戲。博戲:這裡指遊手好閒,不務正業。引文不知出自何書。
子路:參見8·3注(15)。子羔:參見26。19注。費(bì閉):春秋魯地,在今山東費縣東北。宰:地方小官。
以上事參見《論語·先進》。
二:據《史記·秦始皇本紀》及本書《語增篇》當為“三”。秦始皇三十四年:公元前213年。
咸陽宮:秦都咸陽城內的皇宮。
博士:參見3·3注(13)。
僕射(yiè夜):官名。這裡指博士僕射,是博士的長官。周青臣:參見25。18注。淳于越:參見25。18注。
卒:同“猝”。田常:參見29·8注。六卿:指春秋後期晉國的範氏、中行(hánq杭)氏、知氏、韓、趙、魏六家世卿。他們掌握晉國大權,後因相互兼併,範、中行、知三家先後被消滅,韓、趙、魏三家瓜分了晉國。
黔首:老百姓。戰國及秦代對國民的稱謂。
(11)諸:據《史記·秦始皇本紀》及本書《語增篇》“天下有敢藏詩書百家語”當為“詩”字,形近而誤。
(12)諸家:尋文義,當為“詩家”之誤。
(13)本句下“謂”字為“詩”字之誤,而又與“經”字互倒。經謂當作“詩經”。
【譯文】
有人說秦朝焚燒詩書,燒的是解釋《詩經》的著作,《詩經》本文並沒有被燒燬。《詩經》被燒掉的正是它的詩本身。“書”,是五經的總名稱。傳上說:“男子不讀經書,就會產生遊手好閒不務正業的思想。”子路讓子羔去費地做縣宰,孔子說:“這簡直是害人子弟。”子路說:“費地有老百姓,有祭祀土地神和穀神的社稷,為什麼只有讀書才叫學習呢?”這些都證明五經的總名叫“書”。傳授的人不知道秦朝焚燒詩書的起因,所以不瞭解燒書的實際情況。秦始皇三十四年,在咸陽宮設酒宴,七十個博士上前為秦始皇敬酒祝壽。僕射周青臣進前稱頌秦始皇。齊人淳于越進諫,認為秦始皇不封賜子弟,終有一天會出現像田常、六卿爭權那樣的禍亂,就無法挽救,譏諷周青臣的稱頌,稱之為阿諛奉承。秦始皇把淳于越的議論交給丞相府去評議,丞相李斯認為淳于越的建議不能採用,因此說諸生的議論在老百姓中造成了迷惑與混亂,就命令史官將五經全部燒掉,有敢於私藏詩書及百家著述的就判刑,只有博士官才能收藏五經。可見五經都燒了,不光是燒掉了解釋《詩經》的書籍。傳聞的人相信了只燒“詩家之書”的說法,看到焚書令中的“詩書”二字,就認為燒的只是解釋《詩經》的書籍了。
【原文】
81·4傳者或知《尚書》為秦所燔,而謂二十九篇,其遺脫不燒者也。
審若此言,《尚書》二十九篇,火之餘也。七十一篇為炭灰,二十九篇獨遺邪?夫伏生年老,晁錯從之學時,適得二十餘篇,伏生死矣,故二十九篇獨見,七十一篇遺脫。遺脫者七十一篇,反謂二十九篇遺脫矣。
【譯文】
傳授的人也許知道《尚書》被秦朝所焚燒,而認為二十九篇是其中在當時已經亡失沒有被燒掉的部分。真像這種說法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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