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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也。蓋《尚書》本百篇,孔子以授也。遭秦用李斯之議,燔燒五經,濟南伏生抱百篇藏於山中。孝景皇帝時,始存《尚書》。伏生已出山中,景帝遣晁錯往從受《尚書》二十餘篇。伏生老死,《書》殘不竟。晁錯傳於倪寬。至孝宣皇帝之時,河內女子發老屋,得逸《易》、《禮》、《尚書》各一篇,奏之。宣帝下示博士(11),然後《易》、《禮》、《尚書》各益一篇,而《尚書》二十九篇始定矣。至孝景帝時(12),魯共王壞孔子教授堂以為殿(13),得百篇《尚書》於牆壁中(14)。武帝使使者取視,莫能讀者,遂秘於中(15),外不得見。至孝成皇帝時(16),徵為古文《尚書》學(17)。東海張霸案百篇之序(18),空造百兩之篇(19),獻之成帝。帝出秘百篇以校之(20),皆不相應,於是下霸於吏。吏白霸罪當至死(21),成帝高其才而不誅,亦惜其文而不滅。故百兩之篇,傳在世間者,傳見之人則謂《尚書》本有百兩篇矣。
【註釋】
二十九篇:指今文《尚書》二十九篇。
李斯:參見21·12注。
濟南:郡名,在今山東西北部。伏生:即伏勝。參見61·8注。
孝景皇帝:漢景帝。參見9·12注。“景帝”當為“文帝”之誤。《史記》、《漢書》皆雲派晁錯向伏生學《尚書》的是漢文帝。下同。
始存《尚書》:指開始設立博士官,教授《尚書》。據《後漢書·翟酺傳》,立《尚書》博士是在漢文帝時。
晁錯:參見39·8注。
倪寬:參見10·10注。
孝宣皇帝:漢宣帝。參見11·5注。
河內:郡名。參見36·7注。
各一篇:據《隋書·經籍志》,及秦焚書,《周易》獨以卜筮得存,唯失《說卦》三篇。王充說“一篇”,實際上《說卦》原本合《序卦》、《雜卦》為一篇,是同一回事。逸《書》一篇自來認為是《泰誓》,唯逸《禮》一篇不知為某本某章。
(11)博士:指漢武帝時開始設立的五經博士。
(12)孝景帝:本書《案書篇》作“孝武帝”。有關的史書記載亦互有出入。
(13)共:通“恭”。魯共王:參見61·1注。
(14)得百篇《尚書》:據《漢書·藝文志》,魯共王拆毀孔子住宅所得的用古文字寫的《尚書》,於當時通行的二十九篇之外,多出十六篇,計四十五篇。
(15)中:指宮中藏書之處。
(16)孝成皇帝:漢成帝。參見11·5注。
(17)古文《尚書》:漢代《尚書》的傳本有兩個,一個是今文字,一個是古文字。今文字由伏生傳授,是用漢代通行的隸書寫成,所以叫今文《尚書》,也稱為“伏生本”。古文字就是魯恭王從孔子舊宅中發現的《尚書》。這部《尚書》是用不同於隸書的古文字寫的,因此叫古文《尚書》。又稱“孔壁本”或“壁中本”。
(18)東海:郡名。參見34·14注。張霸:參見55·9注。百篇之序:指一百篇《尚書》殘存下來的各篇的序言。
(19)空造百兩之篇:參見36·8注。
(20)秘百篇:指宮中秘藏的一百篇古文《尚書》。
(21)白:上報。當:古代判罪叫“當”。
【譯文】
解說《尚書》的人,有人認為它有一百零二篇,後來遇到秦朝焚燒《詩》、《書》,遺存下來的只有二十九篇。說秦朝焚燒《詩》、《書》是對的,說《尚書》本來就有一百零兩篇就錯了。《尚書》本來有一百篇,是孔子用來傳授學生的。遇上秦朝採納李斯的建議,焚燒五經,濟南郡的伏生抱著一百篇的《尚書》隱藏在山中。漢文帝時,開始設立博士官傳授《尚書》。伏生從山中出來以後,漢文帝派晁錯去跟伏生學習《尚書》二十餘篇。伏生年老死去,《尚書》因此殘缺不全。晁錯將《尚書》傳授於倪寬。到漢宣帝時,河內郡的女子拆舊房子,得到失傳的《易》、《禮》、《尚書》各一篇,把它們呈奏給朝廷。漢宣帝交給博士們傳閱,這以後《易》、《禮》、《尚書》又各增加了一篇,而《尚書》二十九篇才確定下來了。到漢景帝的時候,魯共王拆毀孔子的教授堂來修建宮殿,在牆壁中得到了百篇《尚書》。漢武帝派使臣去取來看,沒有誰能讀懂,於是就把它秘藏在宮中,外間不能得見它。到漢成帝時,徵求能治古文《尚書》的學者。東海郡的張霸根據百篇《尚書》的序言,憑空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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