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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龍?四也。舜以聖德,入大麓之野(17),虎狼不犯,蟲蛇不害。禹鑄金鼎象百物(18),以入山林,亦闢兇殃(19)。論者以為非實。然而上古久遠,周鼎之神(20),不可無也。夫金與土,同五行也,使作土龍者如禹之德,則亦將有云雨之驗。五也。
【註釋】
(1)伎:同“技”,技藝。指手工藝、醫術等。道:道術。指求仙煉丹等方術。伎道之家:這裡主要指方士,即好講神仙道術的人。
(2)陽燧:古代利用陽光取火的凹面銅鏡。飛:疑為衍字,下句“取水於月”與此對文。又下文屢言陽燧取火,皆無“飛”字,可證。
(3)天:據文意當作“人”字。
(4)五月:夏曆五月。古人認為一年中五月陽氣最盛。丙午:古人將天干、地支相配以紀日,按陰陽五行說法,天干、地支分別與金、木、水、火、土五行相配屬,丙和午都屬火。“五月丙午日”是陽氣、火氣最盛的日子。
(5)五石:參見8·5注(3)。一說認為王充在這裡講的陽燧是一種玻璃制
(6)偃月:月牙形。鉤:指刀劍頭部的彎曲部分。
(7)摩:摩擦。
(8)既:疑為“即”字,形近而誤。
(9)常:據遞修本應作“嘗”。秦關:指秦國東境的關隘函谷關(今河南靈寶東北)。夜出秦關:參見1·6注(3)“雞鳴之客”條。
(10)客:指隨從孟嘗君的一位善學雞叫的食客,即雞鳴之徒。
(11)奸:偽。奸聲:指偽裝的雞叫聲。
(12)李子長:人名,生平不詳。參見虞喜《志林》。
(13)盧:通“蘆”。蘆葦。槨(guǒ果):棺材外面的套棺。
(14)罪正:判罪正確,罪有應得。
(15)侵奪:被逼迫,受陷害。
(16)著:附著。
(17)麓(lù路):山腳。
(18)鼎:參見5·5注(12)。
(19)闢:同“避”,避開。兇殃:災禍。這裡指給人帶來災禍之物。
(20)周鼎:傳說就是大禹鑄的大鼎,傳到周朝,成了國寶。這種說法與王充自己在本書《儒增篇》中根本否定周鼎神奇的觀點相矛盾。
【譯文】
太陽,屬於火;月亮,屬於水。水火經常以真氣相互感動。現在的方士,煉鑄陽燧從太陽那裡取火,製作方諸從月亮那裡取露水,都不是自然而然生成的東西,是人為的結果。土龍也不是真的,為何不能感動天而得雨呢?這是土龍能致雨的第一條理由。用陽燧從天上取火,五月丙午那天太陽正中的時候,熔鍊五種礦石,用它們鑄造成銅鏡,才能夠取得火。現在隨便拿刀劍月牙形的彎曲部分,摩擦以後用它對著太陽,也能和天相感應而取得火。土龍即使不能和陽燧相比,卻可與刀劍的月牙形彎鉤相比。這是土龍能致雨的第二條理由。齊國的孟嘗君連夜想逃出秦國的函谷關,關門未開,食客學雞叫而真的雞應和起來。雞可以由偽裝的叫聲所感應,那麼雨也可以由相類似於龍的東西所引來。這是土龍能致雨的第三條理由。李子長治理政事,想要了解囚犯的情況,用梧桐木做成假人,像囚犯的形象。在地上挖一個坑,用蘆葦做成棺槨,把木做的囚犯躺臥在裡面。囚犯罪有應得,那麼木囚犯就不動,囚犯冤枉受害,木囚就移動而出。不知是囚犯的精神附著在木頭人身上了呢?還是囚犯的精神之氣感動了木頭人呢?如果囚犯的精神能感動木囚,雲雨為什麼偏偏不能受土龍的感應而到來呢?這是土龍能致雨的第四條理由。舜憑藉他的聖德進入大山腳下的曠野中,虎狼不傷害他,蟲蛇不傷害。禹鑄了帶有百物影象的大銅鼎,把鼎帶入山林,也避開了災禍之物。解說這件事的人認為不真實。然而上古時代時間是很久遠了,關於周鼎神奇的事,不能說沒有。金與土同在五行之中,假使堆制土龍的人也有像禹那樣的道德,那麼也將有招致雲雨的效驗。這是土龍能致雨的第五條理由。
【原文】
47·3頓牟掇芥,磁石、鉤象之石非頓牟也(1),皆能掇芥。土龍亦非真,當與磁石、鉤象為類。六也。楚葉公好龍,牆壁盂樽皆畫龍象,真龍聞而下之。夫龍與雲雨同氣,故能感動,以類相從。葉公以為畫致真龍,今獨何以不能致雲雨?七也。神靈示人以象不以實(2),故寢臥夢梧見事之象。將吉,吉象來;將兇,兇象至。神靈之氣,雲雨之類。八也(3)。神靈以象見實,土龍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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