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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別人爭當天子沒有成功,發怒撞不周山,把撐天的柱子弄折了,把系地四角的繩子搞斷了,有這樣大的力量,那麼天下就沒有敵手。用這樣大的力量,跟三軍打仗,那麼敵方計程車兵像螻蟻,武器盔甲像毫毛麥芒一樣不堪一擊,怎麼會有失敗的怨恨,發怒去撞不周山呢?況且堅固厚重沒有比得上山的,用萬人的力量,共同推座小山,也無法能推動。像不周山,是座大山。假使它是撐天的柱子呢?弄折它確實困難;假使它不是撐天的柱子呢?撞不周山而使撐天的柱子折斷,這也還是不容易的。如果共工確實能“觸不周之山,使天柱折,地維絕”的話,顓頊跟他爭當天子,就是拿出天下的軍隊,用盡四海之內的人力,也抵擋不了,他怎麼會打不勝呢!
【原文】
31·3且夫天者,氣邪?體也(1)?如氣乎,雲煙無異(2),安得柱而折之?女媧以石補之,是體也。如審然,天乃玉石之類也。石之質重,千里一柱,不能勝也。如五嶽之巔不能上極天乃為柱,如觸不周(3),上極天乎?不周為共工所折,當此之時,天毀壞也。如審毀壞,何用舉之?斷鰲之足以立四極,說者曰:“鰲,古之大獸也(4),四足長大,故斷其足以立四極。”夫不周,山也;鰲,獸也。夫天本以山為柱,共工折之,代以獸足,骨有腐朽,何能立之久?且鰲足可以柱天,體必長大,不容於天地,女媧雖聖,何能殺之?如能殺之,殺之何用?足可以柱天,則皮革如鐵石,刀、劍、矛、戟、不能刺之,強弩利矢不能勝射也(5)。
【註釋】
(1)也:根據文氣,疑為“邪”字。上文有“氣邪”,可證。
(2)根據文意,疑“雲”上奪一“與”字。
(3)觸:上言“如五嶽之巔不能上極天”,此該反言“如不周上極天乎?”故疑“觸”涉上文諸“觸不周之山”衍。
(4)獸:鰲是大龜,雖傳說它能“力負蓬、瀛、壺三山”,但稱為獸,未聞。
(5)射:疑“之”字之誤。上言“不能刺之”,此言“不能勝之”,文例一律,可證。
【譯文】
再說,天,是氣呢?還是實體呢?如果是氣,那跟雲煙沒有什麼兩樣,怎麼會有撐它的柱子而且被折斷呢?女媧用石補天,那麼天是實體了。如果確實是這樣,天就是玉石之類。石的質量重,做成千里長的一根柱子,是不能勝任的。像五嶽的山頂都不能高達天上成為頂天的柱子,那像不周山能高達天上嗎?不周山被共工折斷,在這個時候,天就被毀壞了。如果確實被毀壞,用什麼去支撐它呢?可以砍下鰲的腿來頂住天的四邊,解釋的人說:“鰲是上古的大獸,四條腿又長又粗,所以砍下它的腿可以頂住天的四邊。”不周山是山,鰲是獸。天本來用山作為頂天柱,共工折斷它,改用獸腿來替代,獸骨會腐朽,怎麼能永久地頂住它呢?況且,鰲腿可以用來作柱頂天,那麼它的身體必然又長又粗,天地不可能容得下,女媧雖然神聖,怎麼能殺得死它呢?如果真能殺死它,那麼是用什麼東西殺的呢?鰲腿可以用來作柱頂天,那麼它的皮革像鐵石,刀、劍、矛、戟不能刺穿它,強弓利箭也不能射穿它。
【原文】
31·4察當今天去地甚高,古天與今無異。當共工缺天之時,天非墜於地也。女媧,人也,人雖長,無及天者。夫其補天之時,何登緣階據而得治之(1)?豈古之天若屋廡之形,去人不遠,故共工得敗之,女媧得補之乎?如審然者,女媧多前(2),齒為人者,人皇最先(3)。人皇之時,天如蓋乎?
【註釋】
(1)緣:攀援。階據:依靠。治:治理。這裡是修補的意思。
(2)多:疑漢碑“以”形近而誤。
(3)人皇:上古神話傳說的三皇(天皇、地皇、人皇)之一。
【譯文】
觀察現在的天離地很高,相信古時候的天與今天的沒有區別。當共工毀壞天的時候,天並沒有墜落在地上。女媧是人,人即使再高,也夠不到天。那麼她補天的時候,是攀登和依靠什麼去補天的呢?難道古時候的天像屋頂的樣子,離人很近,所以共工能夠毀壞它,女媧能夠補上它嗎?如果確實是這樣,女媧以前,開始作為人的,是人皇最先。人皇的時候,難道天像車蓋一樣離人很近嗎?
【原文】
31·5說《易》者曰:“元氣未分(1),渾沌為一(2)。”儒書又言:“溟涬濛。。(3),氣未分之類也。及其分離,清者為天,濁者為地。”如說《易》之家,儒書之言,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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