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員書架
首頁 > 遊戲競技 > 論衡全譯 > 第83部分

第83部分(第3/4 頁)

目錄
最新遊戲競技小說: 盜筆:被張麒麟暗戀?我是男的!殘夢遺傷伊萊克斯亡靈法神不準叫我氣球姐!【王俊凱】與你相遇真好大玩家:第一紀元網遊:開局SSS天賦,吞噬召喚博德之門3:從螺殼艦開始新生我在全息武俠遊戲裡成了邪神魔法辭條網遊:我的攻擊刀刀斬血百分之十遊戲吐槽江湖夜雨十年燈之劍膽琴心四合院何雨柱之偷天換日霍格沃茨的命運巫師兒童故事三百篇四合院:重生傻柱,我有無敵空間NBA:浪子老闆,打造紫金十冠網遊:垃圾天賦超神技從火影開始旅行

詆譭人,就先讚揚他;要危害人,就先安穩他。怎樣詆譭,怎樣危害呢?假如甲有高尚的操行特殊的智慧,名聲顯赫,唯恐郡守召見詢問甲,扶植提拔超過自己,佞人想故意使他被廢置不用又不說他的壞話,就常常大加稱讚他。推薦甲的人很多,郡守將打算用他,去問佞人,佞人肯定回答說:“甲很賢能應該召見他。為什麼呢?甲的意思是不想留在縣裡,過去聽他說過,聲稱希望進入郡府,在郡裡則希望進入州府,由於志向很高那麼操行就與一般人不同,只看遠處的人,那麼心思就不會關心近處。屈才而用他,他心裡不滿意,否則就裝病不幹;位低而使用他,就會傷害賢人,不這樣就會損害長官的威信。所以郡守因此失去名聲損害有聲譽的人,是喜歡把可作部下的人都當作部下的緣故。郡守自已能夠遷就他,任用他是可以的;自己估計不能夠遷就他任用他就沒有好處。”任用他,雙方互相不會有好處;不任用他,雙方互相不會有害處,郡守害怕甲的志向太高,就相信了佞人的話,於是放棄不任用甲。

【原文】

33·12問曰:“佞人直以高才洪知考上世人乎(1),將有師學檢也(2)?”曰:人自有知以詐人(3),及其說人主,須術以動上(4),猶上人自有勇威人(5),及其戰鬥,須兵法以進眾。術則從橫,師則鬼谷也(6)。傳曰:“蘇秦,張儀從橫習之鬼谷先生(7),掘地為坑,曰:‘下說令我泣出(8),則耐分人君之地。’蘇秦下,說鬼谷先生泣下沾襟。張儀不若(9)。”蘇秦相趙,並相六國。張儀貧賤往歸蘇秦,座之堂下,食以僕妾之食,數主激怒,欲令相秦。儀忿恨,遂西入秦。蘇秦使人厚送。其後覺知,曰:‘此在其術中,吾不知也,此吾所不及蘇君者(10)。’”知深有術,權變鋒出(11),故身尊崇榮顯,為世雄傑。深謀明術,深淺不能並行,明暗不能並知。

【註釋】

(1)洪:大。上:遞修本作“正”,可從。考正:觀察,揣摩。

(2)將:還是。檢:法度,法則。這裡是榜樣的意思。

(3)根據文意,疑“人”上奪一“佞”字。

(4)須:需要。

(5)上人:這裡指有本領的武將。本句與上文“佞人自有知以詐人”應相對,故疑“勇”後奪一“以”字。威:威力。這裡是壓倒的意思。

(6)鬼谷:即鬼谷子。相傳戰國時楚國人,姓名傳說不一。隱居在鬼谷,因此以此為號。長於養性和縱橫之術,蘇秦與張儀曾向他學習過此術。《隋書·經籍志》載《鬼谷子》三卷,實系後人偽託。(7)此句文意不順,疑作“蘇秦、張儀習從橫之術於鬼谷先生”。《太平御覽》卷四百六十二、卷四百八十,及《藝文類聚》卷三十五引《論衡》文均作“蘇秦、張儀學從橫之術於鬼谷先生”,可證。

(8)《太平御覽》卷四六二引《論衡》文“下”上有“能”字,可從。

(9)不:疑作“亦”。《太平御覽》卷四百六十二引《論衡》文作“蘇秦說,鬼谷先生泣霑衿。張儀下,說,鬼谷先生泣亦霑衿”,可證。亦若:亦然。以上引文出處不詳。

(10)引文參見《史記·張儀列傳》。

(11)鋒:鋒利。這裡作高明講。

【譯文】

有人問:“佞人只是以高超的才能和宏大的智慧觀察和揣摩一般人呢,還是有老師作為學習的榜樣呢?”我說:佞人自有才智可以欺騙人,但到他遊說君主時,就需要權術來打動君主,就像名將自有勇敢來鎮住敵人,但到他打仗的時候,就需要兵法來指揮軍隊進攻。他們的權術就是合縱和連橫,老師就是鬼谷子。傳書上說:“蘇秦和張儀向鬼谷先生學習合縱與連橫的權術,鬼谷先生挖地成了個坑,說:“能下來,說得使我哭出來,那麼就能分到君主的封地。’蘇秦跳下去,說得鬼谷子先生哭得眼淚流下來沾溼了衣襟。張儀也一樣。”“蘇秦輔助趙國,並且還輔助六國。張儀貧困低賤地回來,蘇秦讓他坐在堂下,拿僕人吃的飯菜給他吃,又多次責備以激怒他,想使他去輔助秦國,張儀憤怒怨恨,於是向西去秦國。蘇秦派人以厚禮相送。張儀後來察覺,說:‘這次又落在他的圈套之中,我還不知道,這就是我趕不上蘇君的地方。’”智謀深奧有權術,權宜之計高明得出奇,所以蘇秦尊貴受人推崇,榮耀顯赫,成為一代豪傑。計謀要奧妙,權術要高明,但它的輿妙與淺陋不能同時實行,明顯與隱晦也是不能同時明白的。

【原文】

33·13問曰:“佞人養名作高,有諸?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

目錄
快打錢,不然封號!穿越現代:和公主一起住進校花家星際最強音 作者:念小睿和Omega交換身體後我真沒想在戀綜當萬人迷大清遺夢終結篇
返回頂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