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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寫東西的話,他幾乎連一天也活不下去,那已經成了身體習慣的一部分。就連二十年來不斷侵蝕他的肉體的肺結核、神經痛、胃痛,也無力改變這個習慣。在肺炎、坐骨神經痛和膿漏眼同時發作的時候,他在眼上纏著繃帶,保持著絕對安靜的仰臥姿勢,小聲口述《火藥黨員》給妻子記錄。
他一直住在和死過於接近的地方。劇烈咳嗽時用來捂嘴的毛巾上很少不看到紅色的東西。僅就對死的覺悟來講,這個尚未成熟的做作的青年,與大徹大悟的高僧有著共通之處。任何時候,他都把為自己的墓誌銘寫的詩句放在口袋深處,“寬廣高朗的星空下,挖一個墓坑讓我躺下。我生也快樂,死也歡洽。”比起自己的死,他其實更害怕友人的死。對自己的死他已經習慣了。或者更準確地說,是抱著一種迎上前去與死遊戲、與死賭博的心情。
在死亡冰涼的手抓住自己之前,究竟能夠編織出多美麗的“幻想和語言的織錦”?這是一場豪奢的賭局。就像出發迫在眉睫的旅人一樣,他不停地寫著。事實上,有幾個美麗的“幻想和語言的織錦”就這樣留了下來。比如《尤拉拉》,比如《任性的珍妮特》,又如《巴倫特雷的少年》。
許多人會這樣說:“不錯,這些作品很美麗,充滿魅力。但歸根結底,不過是些沒有深度的故事。史蒂文森總歸還是通俗作家。”但愛讀史蒂文森的讀者決不會無言作答:“聰明的史蒂文森的守護天使(根據它的指引,他找到了作為作家的自己的命運),正因為知道他生命短暫,所以才讓他拋棄(不管是誰在四十歲之前產生傑作都近乎不可能的)挖掘人性的近代小說的道路,取而代之,讓他選擇了這樣的方向——致力於磨鍊充滿魅力的傳奇故事的結構和絕妙的敘述方式(這樣即便早逝,至少也能留下幾篇優美的作品)。”“並且,就像一年中大部分是嚴寒冬季的北國的植物也會在短促的春夏之際驟然綻放花朵一樣,這也正是大自然的巧妙安排之一。”
也許有人會問:“俄羅斯以及法國那些最卓越、最深刻的短篇作家不也都是和史蒂文森同年,或者比他更早就離開了人世嗎?”“但是,他們並沒有像史蒂文森那樣,在從未間歇的病苦中自始至終感受著早夭的威脅。”
他說過,小說是circumstance的詩。比起情節,他更熱愛情節所生出的若干場景的效果。以浪漫派作家自命的他,(不管是有意,還是無意)力圖將自己的一生塑造成自己所有作品中最偉大的羅曼斯(並且在事實上,可以說獲得了某種程度的成功)。當然這麼一來,作為主人公的自己置身其中的氛圍,也得和小說的要求保持一致,具有詩的要素和戲劇的浪漫。身為氛圍描寫名手的他無法容忍自己在現實生活中活動的場面竟然不值得用自己那隻生花妙筆來描寫。在旁人眼裡無疑令人討厭的他那些無益的做作(或者嬉皮作風)的真相其實就在這裡。
幹嘛非得異想天開地牽頭驢子,在法國南部的山裡閒蕩呢?明明是良家子弟,為什麼非得繫著皺巴巴的領帶,戴著有紅絲巾的舊帽子裝出一副流浪漢樣子呢?幹嘛又非得用令人倒胃的得意勁兒大談女性論,說什麼“偶人雖然美麗,但裡面裝滿鋸末”呢?二十歲的史蒂文森,是個裝腔作勢的傢伙,討人嫌的無賴,愛丁堡上流人士彈劾的物件。
從小在嚴格的宗教氣氛中長大的白麵公子哥兒,忽然變得以自己的純潔為恥,半夜溜出父親的宅邸在紅燈區裡四處閒逛。但是,這個效仿維庸和卡薩諾瓦的輕薄青年自己也知道,除了拿自己病弱的身軀和未必長久的生命作賭注,傾注到唯一一條道路上之外,不會有其他拯救。即便在紅酒脂粉的席上,他也總看到這條道路在眼前閃閃發光,就像雅各在沙漠裡夢到的天梯一樣直伸向高遠的星空。
十
一八九二年十一月××日
因為是郵船日,貝爾和洛伊德從昨天起就去了城裡,他們走後伊歐普開始腳疼,法阿烏瑪(巨漢的妻子好像什麼都沒發生過似的又回到了丈夫身邊)肩上起了水腫,芳妮面板上出了黃斑。法阿烏瑪的病有可能是丹毒,素人療法(1)大概不頂用。晚飯後騎馬去找醫生。朦朧月夜。無風。山那邊有雷聲。在森林中趕路時,又看到菌類的小燈在地上閃閃發光。在醫生那裡約好明天出診後,喝啤酒到九點,談論德國文學。
從昨天起開始構思新的作品。年代是一八一二年左右。地點在拉姆瑪穆阿的赫米斯頓和愛丁堡。題目未定。《黑森林地帶》?《赫米斯頓的韋爾》?
十二月××日
擴建完工。
這個年度的決算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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