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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部分(第1/4 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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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譯



 當人民不畏懼統治者的威壓時,那革命的權威就要到了。

 不要逼窘人民的處境,不要壓迫人民的生計。

 只有不壓迫人民,才不會遭到人民的厭棄。

 因此,聖人自求明達,卻不自以為是;潔身自愛,卻不自以為尊貴。所以捨棄後者,而採取前者。

 原七十四章 民不畏死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而殺之,孰敢?

 常有司殺者殺。

 夫代司殺者殺,是謂代大匠斬。夫代大匠斬者,希有不傷其手矣。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註釋】民之爭利犯法而不畏死,是由於在上之人有為多欲而然。上以利慾先民,民亦爭厚其生,故輕死而求利不厭。《呂氏春秋.恃君覽》雲:〃生不足以使之,則利何足以使之矣?死不足以禁之,則害何足以禁之矣?〃蘇轍說:〃政煩刑重,民無所措手足,則常不畏死。雖以死懼之,無益也。〃

若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而殺之,孰敢?

【註釋】使民常畏死:並非是用暴政威嚇人民,而是精官簡政、輕斂薄賦,使人民生活幸福,以致於人民樂生怕死。為奇:指為邪作惡。

蘇轍說:〃(聖人)其治天下也,非為之也,因萬物之自然,而除其害耳。所以,凡治國之道,必先富民。民富則安鄉重家,安鄉重家,則敬上畏罪;敬上畏罪,則易治。民貧則危鄉輕家;危鄉輕家,則敢陵上犯禁;陵上犯禁,則難治。高明說:〃民不畏死,指刑罰酷苛民不聊生,則死而不畏,故云奈何以死懼之?民畏死,指教之以道,使民守法,如有詭異亂群者,依法執而殺之,故謂孰敢?〃孟子曰:“以佚道使民,雖勞不怨;以生道殺民,雖死不怨殺者。”

 【漫談】法治是一項社會服務。鋤一害而眾苗成,刑一惡而萬民悅。所以,安民之務莫急於去奸,去奸之本莫深於嚴刑,峻法嚴刑可令惡人心驚膽喪。否則,犯罪以及以犯罪相威脅所帶來的恐懼會造成社會文明的潰敗。每當受懲罰的風險下降時,犯罪率就會上升,並且會抬高橫行霸道暴徒們的身價,從而使他們更能橫行鄉里。當遵守法紀的人看到罪犯未受到法律制裁時,他們會感到意志消沉。這樣,公民就會對執法當局失去信心,就會脫離國家機構自己去想辦法,去依靠自發組織的、不同程度的警戒行動保護他們自己、他們的家人和鄰居。一旦這種離心傾向超過了某一極限,那將難以逆轉。歌德曾說:〃社會如果不能懲罰罪惡,自衛馬上就會出現,叩響血的復仇之門。〃

【漫談】鄧小平說:“死刑不能廢除,有些罪犯就是要判死刑。我最近看了一些材料,屢教屢犯的多得很,勞改幾年放出來以後繼續犯罪,而且更熟練、更會對付公安機關了。對這樣的累犯為什麼不依法殺一些?還有販賣婦女、兒童,搞反動會道門活動,屢教不改的,為什麼不依法從重判處?當然,殺人要慎重,但總得要殺一些,涉及政治領域、思想領域的問題,只要不觸犯刑律,就不受刑事懲處,不涉及死刑問題。但是對於嚴重的經濟犯、刑事犯,總要依法殺一些。現在總的表現是手軟。判死刑也是一種必不可少的教育手段。”

【漫談】有些人指責老子的哲學體系是矛盾的,其實他們只是根據字面意思去解讀老子,他們把老子說成神秘莫測或消極愚昧,說成是保守、無所作為,是拱手不事事〃。既然〃使民常畏死,而為奇者,吾得而殺之〃,顯然對萬物並非只是聽之任之,老子所謂的無為,是指不主觀妄為。

常有司殺者殺。夫代司殺者殺,是謂代大匠斫。夫代大匠斫者,希有不傷其手矣。

【註釋】司殺者:負責司刑者,也指自然規律中的善惡報應。大匠:按律應處理並能妥善處理其事者。斫:用斧頭砍木頭,此是指斬殺。代大匠斫:指犯法以律當死者,應由有司治之,代而治之,是謂代大匠斬。希:少。

聖人治天下,以刑罰所以佐德助治,乃為順天之度。懸爵賞者,示有所勸;設刑罰者,明有所懼。制斷刑罰,則各當其名,以致罪人不怨,善人不驚。但如果是政由已出,專權擅威,生殺予奪,高下在心,或者官場上盛行人際關係網,各級官吏朋比為奸、弄權枉法、縱曲枉直、殘民害理,把法律當做可以任意揉捏的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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