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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警官一臉嚴肅:“這是我們在夏小喬案件的犯罪現場找到的東西,經檢驗這上面有你的指紋。”
這麼說起來這東西真是她的了。可她的東西怎麼會到犯罪現場?嚴幼微心頭的不安在一點點擴大。
之後錢警官又拿出一個小耳釘來給她看,嚴幼微一眼就認出那東西來的。這確實是她戴在耳朵上的東西,不過昨天就找不到了。她當時還以為掉房間哪個角落裡了,但現在看來這東西顯然是被有心人故意扔到了犯罪現場。
“這是你的耳釘吧,有人認出你跟夏小喬爭執那天,耳朵上就戴了這麼一款耳釘。”
嚴幼微無話可說,也不想辯解什麼。既然說不清楚就索性不說了,一切等律師來了再說吧。她雖不學法律但也知道怎麼保護自己,這種時候說得越多越容易讓人抓住小辮子,還是閉嘴來得好。你要天真地想要坦白從寬,沒準兒就把自己給坦白進去了。
所以錢警官這話一出,她就只是望著對方,並不接話。錢警官有點急了,就又問了一遍:“這是你的耳釘對嗎?”
“不知道,這不是限量款的東西,戴的人很多,我不能確定是不是我的。”
兩位警官一聽她這麼說,互相對視一眼,知道嚴幼微不是個好對付的了。本來他們都覺得對付一個年輕弱女子,三兩下就能唬出真相來了,現在看來倒是失算了。
李警官年輕氣盛,不由有些動怒:“嚴幼微,你不要再狡辯了,昨晚你和吳楚吃完飯後都做了些什麼?”
“沒什麼,去外面走走吹吹風,後來就回房間了。”
“吹風,吹了多久?”
“不知道,我沒算。”
“我們已經問過吳楚了,他承認和你吃過飯,但他說的是他吃完飯就回去了,根本沒和你在一起太長時間。餐廳的工作人員可以作證你們在那裡吃飯,但這之後你的行蹤不明,你最好老實交待。”
嚴幼微本來沒把事情往吳楚身上想,但這會兒卻不得不細想了。這次這個事情疑問的地方太多了。撇開夏小喬夫婦不談,吳楚這個人出現的就很不是時候。
其實從他剛開始出現嚴幼微就覺得不對勁,卻總說不上來到底哪裡不對。他明擺著可以找未婚少女的條件,卻跟她一個單親媽媽相親。還幾次三番約她出去,大有不追到她不罷休的架勢。
然後這次他又和她上了同一艘船。雖然他自己說是陪老闆來的,但這話有多少可信度還存疑。現在警方這麼說,明擺著吳楚在撒謊。他們根本不是吃完飯就分開的,兩個人在船舷邊起碼聊了有一小時,他卻完全隱瞞了這一段。是為了自保不想牽扯進來,還是存心想對她不利?
嚴幼微長時間地沉默著,搞得錢警官也有些不悅了:“嚴幼微,你能解釋一下為什麼要對我們撒謊嗎?”
“我沒有撒謊。”
“那是吳楚撒謊?”
“我不知道。我昨天吃過飯確實和他一起到外面走了走。他不承認我也沒辦法,你們可以找找看有沒有目擊證人。”
其實嚴幼微也就說說罷了。她現在已經有七八成肯定,吳楚昨天做的一切甚至之前做的一切都是有預謀的。他故意帶她去一家很偏僻的餐廳,出來之後又拉到她沒人的地方說話。那地方白天估計都不太有人,黑漆漆的夜裡更沒人會去了。就算偶爾有人經過,光線不明的情況下也根本看不清她。
所以根本不會有目擊證人出來替她作證。
“我跟吳楚談到一半的時候,他接到了個電話說是他老闆打給他的,要他馬上回去工作。”
“他老闆?叫什麼名字?”
“我不清楚。他說是陪老闆上船來談生意的。”
“嚴幼微。”錢警官的語氣明顯有些不耐煩了,“我們問過吳楚了,他是一個人上船來度假的,根本沒有什麼老闆一說。你不要為了洗清嫌疑就胡編亂造,這樣對你沒有好處。”
嚴幼微看著對方的眼睛,情緒相當冷靜:“我沒有胡編亂造。我說的都是實話,至於信不信隨你們。不過我能問一句,你們找到夏小喬了嗎?”
“還沒有。”
這話算是問到點子上了。不管是傷人案還是殺人案,總得找到人才能判定。光憑一灘血是證明不了什麼的,想拿這個給人定罪未免太薄弱了。嚴幼微本來只是一個普通女人,但現在她身後有曾子牧支援。致美的財勢大家都清楚,肯定請得起大律師替嚴幼微打這場官司。警方若拿不出實質性的證據,根本就告不了嚴幼微。
但即便這樣,當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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