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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市喧譁,再寂成廣漠的夜靜!
雖說千萬年在她掌握中操縱,
她不曾遺忘一絲毫髮的卑微。
難怪她笑永恆是人們造的謊,
來撫慰戀愛的消失,死亡的痛。
但誰又能參透這幻化的輪迴,
誰又大膽的愛過這偉大的變幻?
如果說這首十四行詩是林徽因的處女作(與它同時發表的詩篇還有《仍然》《那一晚》,難分創作時間的先後),那麼它向世人表明,林徽因的詩歌在起點上就不同凡響。那時不少抒寫個人失意的女性詩人,她們的作品多纏綿而流於濫情,又過分膠著於具體生活的印痕。而這首詩雖未完全擺脫個人的失意情懷,但落筆卻昇華到形而上的感嘆,不無些微的哲理意味。與此相符的是,作者筆下那些日月星雲、峰巒江海的意象,自然給詩作平添了幾分胸襟的博大,氣魄的雄渾。詩歌的最後一問將無限的遐想留給了讀者。
當然,最吸引讀者的往往是那些歌詠愛情的詩篇。有個青年讀罷《那一晚》這首詩作熱淚盈眶,特意買了一冊關於林徽因的著作送給他愛戀的女友。
那一晚我的船推出了河心,
澄藍的天上拖著密密的星。
那一晚你的手牽著我的手,
迷惘裡星夜封鎖起重愁。
那一晚你和我分定了方向,
兩人各認取個生活的模樣。
到如今我的船仍然在海面飄,
細弱的桅杆常在風濤裡搖。
到如今太陽只在我背後徘徊,
層層的陰影留守在我周圍。
到如今我還記著那一晚的天,
星光、眼淚、白茫茫的江邊!
到如今我還想念你岸上的耕種,
紅花兒黃花兒朵朵的生動。
那(哪)一天我希望要走到了頂層,
蜜一般釀出那記憶的滋潤。
那(哪)一天我要跨上帶羽翼的箭,
望著你花園裡射一個滿弦。
那(哪)一天你要聽到鳥般的歌唱,
那便是我靜候著你的讚賞。
那(哪)一天你要看到零亂的花影,
那便是我私闖入當年的邊境!
(此詩於一九九一年才發現,由本書著者提供給梁從誡先生,首次收入北京版《中國現代作家選集?林徽因》一書。)
一些研究者把這首詩認定為林徽因寫給徐志摩的戀歌。每個人都可以用自己的方式品讀作品,他們那樣讀解,算是見仁,但別人不妨見智,不要規定讀者非如此讀它不可。“詩無達詁”,有如中國民俗“七月七看巧雲”,雲朵飄在夏日晴空,說像馬像犬皆無可無不可。林徽因生前即說過:“寫詩究竟是怎麼一回事,真是惟有天知道得最清楚!讀者與作者,讀者與讀者,作者與作者關於詩的意見,歷史告訴我傳統的是要永遠地差別分歧,爭爭吵吵到無盡時。因為老實地說,誰也仍然不知道寫詩是怎麼一回事的,除卻這篇文字所表示的,勉強以抽象的許多名詞,具體的一些比喻來捉摸描寫那一種特殊的直覺活動,獻出一個極不能令人滿意的答案。”(《究竟怎麼一回事》)
讀詩,還是虛空一點好。西方本有歌詠抽象“愛情”主題的寫詩傳統,林徽因寫詩正從西方學起。帶著成見坐實了讀它,很難自圓其說。先設定林徽因戀過徐志摩,難免越讀越像劍橋康河那一晚幽會的重現。實際林徽因離開倫敦時與徐志摩是不辭而別,根本不存在纏綿牽手這一幕。憑著有些研究者的索引本事,有些詩句就無法索引得徹底。“到如今我的船仍然在海面飄,/細弱的桅杆常在風濤裡搖。”詩句中飄蕩不定的生活與寫詩時林徽因安居樂業的現狀大相徑庭。詩寫在成家以後,倘若她真盼望有一日私闖徐志摩的愛情花園,則又置丈夫梁思成於何地。此詩發表在徐志摩編輯的《詩刊》雜誌,林徽因更何至於如此招搖。發表《那一晚》署筆名“尺棰”,同期刊登的《誰愛這不息的變幻》則署原名林徽音,猜想這就是要避免誤讀以引起無聊的流言。
另一首《別丟掉》,梁實秋(靈雨)批評它晦澀難懂,朱自清作《解詩》辯白,認定它“是一首理想的愛情詩,託為當事人的一造向另一造的說話”。經朱自清一番解讀,這首詩屢屢進入各種選本,廣為賞析,都也看它是回應徐志摩的作品。朱自清並沒有這麼說,只言“託為當事人”,即不專指哪一個物件。朱自清和林徽因、梁思成夫婦多有過從,寫這文章前不久,他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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