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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識”。有了權力,即有了一切。有了權力,可以製造一切。有了權力,無知識可以變成有知識,凡夫立刻可成神聖,當然可替大家決定生活方式,是非標準,以至於人生目的。這就是“欲與天公共比高”。極權統治者不獨要奪盡人間的一切權力,而且要僭取上帝的權力。何其狂妄至此——這類人物一天不休,天下大亂一日不止。)
若干年來,計劃經濟者亦嘗應允吾人享受若干經濟自由。但彼等所謂應允我們享受若干經濟自由,其意義恰好是說,我們必須放棄自行解決經濟問題之權,並由彼等代吾人作種種選擇。因為,在現代社會組織與結構之下,我們一舉一動,幾乎都有賴乎他人供給的工具。計劃經濟一行,則吾人之生活勢非全部遭受統治不止,在計劃經濟之下吾人從原始需要到我們與親朋的關係,從吾人工作之性質到空閒時間之利用,幾乎很難找出一事不受計劃者之“有意識的”控制。(這就連蜂蟻都不如了。人活著還有什麼意味?——譯者)
吾人須知,主持計劃經濟者,即使不直接控制吾人之消費,也不見得不能全部控制住吾人之私生活。計劃的社會大概在某種程度以內採取配給制和相似的辦法。可是,主持計劃經濟者對吾人私生活之控制並不一定限於這些辦法。如果消費者不過只是在名義上得以自由消費其收入的話,那末便是在實際上受官方控制。無疑,在實行計劃經濟的社會中,官方具有控制一切消費之權力。
在自由競爭的社會中,我們的選擇自由系基於一項事實之上,即是,如一人拒絕滿足吾人之希望,則吾人可轉而求諸他人。可是,如吾人面臨一獨佔者,則吾人惟有任其擺佈。時至今日,管制全部經濟體系的官方,實乃吾人所可思議之最有權力的經濟獨佔者。(譯者按:在事實上,此種獨佔者所造成之桎梏與災害,並不因其藉標榜“經濟平等”或“社會正義”起家而稍減。恰恰相反,因此種獨佔者握有全能且無與之抗者,其所造成的桎梏與災害之普遍與深入,遠非私人獨佔者所可比擬。極權暴政與經濟統治者,互相表裡之現代災害也。可不懼哉!)即令吾人或不需懼怕官方濫用此一權力亦如私人獨佔者之所為,且官方之目標或非強奪最高限度的財政所得,官方依然有全權決定吾人需在何種條件之下拿出些什麼。握有獨佔權的官方,不僅能決定我們可以得到什麼用品和接受任何種服務,並且可以決定得到多少。不僅此也,官方還可以決定將這些東西分配給不同的地區,和不同的團體;而且,如果官方高興的話,還可以分配給不同的人,它高興給誰就給誰,高興給他多少就給他多少。
吾人須知,從控制生產和物價所產生的權力往往是沒有限制的。在自由競爭的社會中,我們購買一物時所需付之價格,系基於其他相關的東西之數量而定。且價格之高下,從不依任何人之意志而決定。複次,如吾人發現一物之價格太高,吾人即得自由找別的地方去買。吾人此類選擇設遇阻礙,那末並非由於有人不予同意,而系因在別處價錢也系如此所致。在管制經濟下,若官方有權監視個人追求的經濟目標,則一定會利用其權力以助私人達到某些目標,並阻止私人達到別的目標。在這種經濟體制之下,我們不能依自己的看法來決定我們應喜歡什麼,或不應喜歡什麼,以便決定我們應該得到什麼;而是別人代我們作這些決定。既然官方有權阻撓任何人規避其所強制加諸大家的規定,於是它可以控制住我們的消費。其控制之有效程度,亦若其直接規定吾人必須如何花去我們的收入然。(譯者按:這就是百分之一百的經濟的父權主義(Economic Paternalism)。在歷史的過去,政治的父權主義(Political Paternalism)盛行。到了現代,二者緊密結合於俄式極權統治體系以內。於是,受其統治者,雖億萬人亦不能動彈矣!世人慾免此浩劫,須及早清醒預防。若待其勢已成,天羅地網撒下,便萬劫不復矣!)
當然,即使在社會最好的部分,我們要自作決定與選擇還是會受到種種限制的。在這個社會中,很少人有充分的選擇行業之自由。但是,問題之重點並不在此。問題之重點,在我們是否能主動地自作選擇。我們不能絕對束縛於別人替我們選擇的行業之上。我們應該保有改行之自由。我們應須可以犧牲當前的利益來達到這個目標。如果我們無論作何努力都無以改變這些情況,那是最令人無可忍受的事情。(在特殊遭際之下的人,多失去此種自由。此固可悲,但如忘記或竟不知人應有此種自由,一若生而盲目者不知太陽之美,則尤為可悲。——譯者)
一個政府可以做許多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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