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無恥(第2/2 頁)
,卻無論如何也無法消去。
她聽出來了,怪不得曹氏與她手下的錢媽媽等人不再把二房放在眼裡,原來是因為她們早就篤定,謝璞要倒黴了,她們無需再顧慮什麼,自然就沒必要再對二房做表面功夫了!
既然曹氏打算在謝璞罪名定下後,便帶著一雙兒女離開,然後嫁給她的所謂真愛方聞山,那她一定會要求和離。理由嘛,多半就是謝璞犯了罪,不再配做她的夫婿之類的。
只要拿保全兒女做藉口,謝璞很有可能為了讓孩子脫身,鬆口答應讓他們母子三人離開,甚至連家產都會雙手奉送。而曹氏一但脫身,便再無後顧之憂,到時候謝璞是死是活,謝璞的其他兒女是死是活,又跟她有什麼關係呢?
平南伯曹三爺與方聞山等人既然都鐵了心要置謝璞於死地了,後者的罪名就輕不了,禍及家眷是絕對的。真要讓曹家人陰謀得逞,謝慕林就真要往大牢裡走一趟了。之後那什麼殺頭流放、貶為官奴之類的地獄模式,再不情願也要去經歷一回。
謝慕林才不想做這樣的炮灰呢!
她又深吸了幾口氣,努力讓自己冷靜下來。
回想方才曹氏與方聞山、錢媽媽三人的對話,她大概能推測出,他們打算陷害謝璞貪了河工的銀子。
以謝家的財力,要讓這個罪名聽起來可信,那錢的數量就絕對不能少。
這麼大一筆錢,不可能無緣無故就消失了。要誣告別人貪|汙,錢一定是確實被人貪了的,貪錢的人說不定就是曹家,又或是與曹家相關。
謝璞一向為官清廉,而且傢俬百萬,作風又不奢侈,根本不缺錢花。他不可能去貪河工的銀子,甚至在開州知府任上,為了治河修壩,還自掏腰包——這件事,謝映真是親耳聽母親文氏跟底下的掌櫃說過的。曹家人要誣陷他,就得有充足的證據。賬簿之類的肯定得有,但要把這件事與謝璞聯絡起來,幾個假證人是不夠的。
所以就有了那封偽造的信。
一封由專業人士偽造,卻又蓋上了真印章,然後被藏在謝璞書房裡的信。
此時很有可能就在謝映容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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