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第3/3 頁)
的,持刀欲砍,叫對方抓著手腕對峙時,他的契子卻幫著新人,奪了刀砍在他喉頭上。
他身體頓時軟下來,就在喉上形成了一個斜向上的刀口。但刀口不足致命,他還能搖搖晃晃地扯著契子叫一聲“殺人”,契子嚇得又捅了他幾刀,那『奸』夫見他下手無力,自己搶過刀深深地捅了兩下,才把客商殺死。
兩人殺了人害怕,又貪他的銀子,就半夜偷偷將屍體扔進井裡,以為沒人能發現。卻不想夏天屍體爛得快,腐臭味散出去,沒兩天就被路人發現報官了。
他們連銀子都沒來得及花。
差役從那『奸』夫家後的井裡找出兇器,此案便告結案。這若是『婦』人夥同『奸』夫殺死本夫,定是個死罪,孌童卻沒這說法。桓凌只能擬個劫財殺人,發往汀州府監禁,等待報上朝廷,秋後問斬。
一場殺人案輕鬆告破,而且預想中的強盜案也並沒有發生,對於府縣兩套衙門來說都是值得彈冠相慶的喜事。
不少人去恭喜桓凌,那孀『婦』得回銀子,也千恩萬謝,又要給錢又要給他立長生牌位。桓凌當然拒絕了,對來恭喜的人也直說並非自己擅斷案,只是有個好師弟幫他參詳,才能如此輕鬆結案。
時官兒於驗屍、斷案方面,實在比他強得多。
他剛上任時,也借了幾本洗冤錄之類的書來看,書中只寫了夏月屍體合在一二日間『色』變,三日則身脹蛆生,四五日則頭髮脫落,卻不像宋時能說出那麼細微的變化。且書上只寫著如何檢出刀傷死、淹死、勒死、毒死、湯潑死、毆打致死等種種死因,卻不會再教人怎麼從刀口推斷用刀人的形體、動作和力道之類……
府裡的推官、仵作也不懂這些,他師弟小小年紀倒會許多新奇的檢屍法,若非從廣西哪個積年的仵作手裡學得,就一定是天授了!
怎麼看還是更像天授。畢竟他們時官兒當年便是名傳保定府的神童,才叫他爹一眼看中,帶回京來當學生的。
雖然腳印是他對比的、身高是他算的、差人是他派的、案子是他審的,可在桓凌心裡只覺得這事都該歸功於宋時檢屍檢得好。
不遜前朝的宋提刑。
宋提刑便是建陽人,又任過長汀知縣,宋時此時就在長汀,或許冥冥中就有定數,合該前後兩個姓宋的、與汀州有關的人都擅長驗屍、斷案?或許也都該出一本教人斷案、洗冤的書?
時官兒如今忙著學業,過兩年登第後定也是朝中棟樑,或許沒空寫這些庶務,他做師兄的倒可以零碎記下他用的法子,多年後替師弟整理出一本《洗冤新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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