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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嗎?”
納岑微微一笑,而後突然脫下靴子爬上床,千黛立刻緊張得跪坐起來,並用兩手握住匕首對準了他。
“你……你想幹什麼?不……不要過來喔!我真的會傷你喔!”
納岑依然兀自盤膝坐在她面前,對那把顫巍巍地指著他的匕首視若無睹,然後雙手分別抓住兩襟,猛然一扯,寬闊健壯的胸膛立刻袒露在千黛的眼前。
“想要讓一個有心傷害你的男人不能動你,僅是傷手傷腳是沒有用的。”納岑以彷彿老師在授業解惑般的語氣,納岑慢條斯理地說。“而如果你不想真正的殺死對方,那麼你就不能碰這些地方……”他指指自己的胸部、胃部和腹部。“所以,剩下的就只有這些地方……”他再指指兩肩和腰部,“不過,這邊必須儘量靠外面肉多的地方才行……”他抓了一把腰部結實的肌肉。“這樣明白了嗎?”
呃?明白了嗎?明白什麼了?明白該怎麼傷他了嗎?不是吧?千黛傻傻地看著他,已經搞不太清楚現在是什麼狀況了!
“不過,還是這裡比較好……”納岑說著,指指雙肩,“少了一條手臂要辦事總是很不方便,所以……”他對著她露齒一笑。“選一邊吧!”
嗄?嗄?選……選一邊?什麼選一邊?千黛茫然地望著他。
似乎看出了她的困惑,納岑不禁搖頭嘆了口氣。“你怎麼這麼遲鈍呢?我這是在告訴你,以後我還是會欺負你,而且就從今天晚上開始,所以,如果你真的不想被我欺負的話,就趕快選個地方讓我受傷,這樣我就動不了你了呀!”
千黛有一剎那的困惑,她迷惑地猛眨眼,可不過兩個呼吸間,困惑驀地轉為驚恐,千黛嚇得倒抽了口氣,差點把匕首給扔出去了!
傷……傷他?真的要傷他?不會吧?他真的……真的要她傷害他?他的腦袋有問題嗎?打仗打痴了嗎?
納岑有趣地看著她。“怎麼?不知道要選哪一邊比較好嗎?”
選哪一邊?千黛手足無措地瞪著他。不對,現在……現在不是這個問題吧?
納岑誇張地喟嘆一聲。“好吧!那我幫你選好了……”
啥?哈?幫她選?幫她選什麼?
千黛還沒搞清楚問題呢!納岑便突然抓住她握著匕首的手,“以你的手勢,應該是這邊比較順手吧!”說著,他抓著她慢慢地往他的左肩刺去。
嗄?他……他究竟想幹什麼?
腦筋已經打結的千黛直到看見第一滴血冒出來,她才驚醒過來,而且尖叫著想要放開手,“不要!”
可是納岑的大手緊緊的握住了她,她根本無法放開。於是,她唯一能做的就是盡力把匕首往旁邊挪開,卻沒想到這樣反而在他的肩頭上劃出一道深深的血痕。
納岑終於鬆手了,可他卻完全無視於自己的傷勢,順勢將一把扔開匕首、正想探看他的傷勢的千黛撲倒在床。
千黛仍是驚恐地瞪著他的左肩,“你…!傷、傷……血、血……”她結結巴巴地語不成句。
納岑輕輕一笑。“這點小傷可阻止不了我的喲!”
呃?咦?耶?
短暫的錯愕之後,千黛終於發現自己危險的處境了,“不要!放開我!放開我呀!”她尖叫,又開始手推腳踢做徒勞的掙扎了。“我要告訴斡羅岑,我要告訴他你又欺負我了!”
“親愛的千黛可屯,是你傷了我的吧?”納岑笑咪咪地說,“不過,你放心,這一回我不會再讓你有所抱怨了。”他緩緩俯下腦袋,熱燙的雙唇誘惑地在她頸間遊移。“這一回我會讓你求我,求我欺負你,求我一次又一次的欺負你……”
“不,死也不!”千黛發誓般的怒吼。
一般而言,遊牧民族的生活是以遊牧和狩獵為主的,而大部分的人都以為農耕才是比較進步的,其實並不盡然,因為無論是技術或觀察和知識上,種植植物的農耕的確比較單純,而遊牧動物需要考量的因素則複雜多了。
譬如,家畜的增值率和自己最低的消費量,取乳時必須要顧及到仔畜的營養,剪毛時還得注意到家畜的禦寒能力,還有,哪一種動物需要哪一種牧草,何處又是牧草最好的供應地等等。因為得考慮到這些,所以遊牧民族的生活就必須到處遷移,這一點也比農耕生活辛苦得多了。
至於遊牧民族的另一個生產手段——狩獵,不但是彌補家畜消耗的方式,也可作為軍事訓練的基礎,同時又可以獵得珍貴皮毛換取農作物,甚至還可以作為娛樂專案,所以,草原上的民族大都在三、四歲的孩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