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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說那些沒用的,都已經這樣了。”張棟長嘆一口氣,兩個女兒截然相反,一個遇見了事就是知道躲,但是他還能幫上忙;一個遇見了事就是自己扛,頭破血流的也輪不到他出手。“我這買賣啊,是指不上誰了,下半年讓你侄子過來,他能管就管吧,我們倆拿著股份退休養老。”
“你捨得?捨得你那破廠子,還能捨得姑娘在外面受苦?”
“捨得,我舍不了,就得不著。明慧也好,明蔚也好,吃些苦才知道什麼是甜。”
他倆跟著程姐回家,在張明蔚屋裡摟著上網,晃盪晃盪就在新浪的圖片新聞裡翻到一條老的,“2007年2月7日,義大利考古學家發掘出一對人類骨骸,那是一對男女相互擁抱的姿態,這一抱至少已有五千年,是真正永恆的擁抱……”
張明蔚感慨了一下,“誰知道是不是這男的被人殺死後,女的被迫殉葬的?”在古代,無論歐洲、亞洲,甚至中國,都有著丈夫死亡,妻子被迫殉葬的禮教。
林清白她一眼,“你打心眼兒裡就缺乏浪漫,知道嗎?”
張明蔚眨眨眼,浪漫的說:“如果不能在一起,我們就抱在一起去死,嗷!”
林清感動了,生死相許啊。轉念,從張明蔚嘴裡說出來,雖然有那麼點的不正經。“生死相許,不離不棄。”
“後天就飛北京,我跟你去求老爺子。”親他鼻子,又信誓旦旦的說:“不成功便成仁。”
“好,明蔚,再不分開了吧?”
“嗯,死也不分開了。”
他們的唇齒相抵,呼吸相聞,眼波流動著無邊無際的纏綿,昭示著一個激情浪漫又纏綿悱惻的吻即將到來,然而……“哐”的一聲,程姐破門而入,“你倆聾了是不?林清!先給我把衛生間燈泡換了再回來噁心人!”
林清黑著臉放下張明蔚,出去裝燈了。
程姐坐下來,看著張明蔚出神。
那個眼神,張明蔚熟悉,那裡面有個東西叫母愛。上小學,被同學欺負罵野種的時候,她跟人打架,打完了哭著跑回來跟程姐要爸爸,結果捱了一巴掌,她又哭著睡過去。結果半夜就開始發燒,後來迷迷糊糊的醒過來,就看見程姐眼淚吧喳的看著她,那一刻她覺得安心。“怎麼?看我要找到歸屬你不捨得了?我說,你也找個穩穩當當的老實人,嫁了得了。都這個年紀了,別老想些個風花雪月的,不現實。”
程姐點了煙,“我年紀大了,要再沒風花雪月跟著,都不知道自己還有沒有心。”
“你有我就夠了,要心幹什麼玩意兒?”
“呵呵,有姑娘就是好,沒心沒肺的還有人管著。”她笑得好看,有股搖曳生風的嫵媚。
張明蔚長得多數像這個媽,笑起來更像,她說:“媽,兩情相悅,真的是件難得的事。現實裡,不要太執著。”
她點頭,“姑娘,你要有自信。”輕輕握著她的手,繼續說:“你不是像你說的那樣,是個荒唐鬧劇的附屬品。你是我,至少是我一個人兒感情的結晶。我愛你,也愛你爸,至少那個時候我愛。要有自信!”
47、番外:不怪燈紅酒綠
程美十六歲,讓老爹200塊錢賣給隔壁村兒當媳婦,男的三十來歲,腿腳不好。程美剛嫁過去第二天就在地裡打壟子,晚上回來吃婆婆的剩飯,一個禮拜以後她就趁黑跑了。
她順著鐵路走出好遠,遠得完全辨不清方向,身上僅有的三塊二怎麼也不捨得花。好不容易到了一個小站,在小賣店裡要口水,撿了人家半個白麵包,就是這三天來僅有的一頓飯。後來她扒著個運煤的車廂子來了S市。
八十年代初,S市作為重工業城市,擁有著於現在不同的繁華。工人百姓是這個城市的主流,那樣本分與安靜,卻又不安於現狀。
程美漂泊已經快兩年了,這回又找到個小飯館打工,晚上就睡在外間的廳裡順便看門。
要不是那晚,有些小流氓進來偷東西,又對她耍流氓,她就沒機會認識吳娟,沒機會認識羅達起。她拿凳子砸開了一個小流氓的腦殼,自己被人扇腫了臉,吳娟一邊給她上藥,一邊說:“真好看的小姑娘,跟著我們做吧,保證以後你日子越過越好,不用受這種氣。”
羅達起那時候已經在S市開了兩家小發廊和幾家錄影廳,暗地裡幹些偏門的生意,吳娟就在那領了幾個小姑娘,算是小頭頭。程美想,她嫁過人了,這種事雖然不算是吃虧,但是總也是下不了決心,吳娟也不逼她。
程美那時候還不到十八,羅達起三十多歲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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