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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埋葬在裡頭的,是他的身體,還是他絕望的心,死去的愛情?
這些都不重要了,因為她知道,這不只是一座墳,同時也代表了他的重生,這一生,他們都愛得太苦太累太煎熬,至少,他們不需要再去顧忌世俗與道德的譴責,他和她,永遠不會再分開了。
她終於看清,有些愛情是超越生命的,在參與了這樣一段愛情之後,她還有什麼好拘泥的呢?許多事她已釋懷,這份愛情從來就不屬於她,一路走來,她戰戰兢兢,握緊了,怕捏碎;握鬆了,怕失去。她也倦了,不屬於她的,就放掉吧,他們的解脫,同時也是她的。
為他們點上三炷清香,同時,將沈天晴的手稿一張張地焚燒,凝視著火光一寸寸帶走他們的深情。
如果
我還能再多活一天
我要勇敢告訴你——我愛你
將我最後的
僅有的
二十四小時的美麗獻給你
等待來生
化為秋蟬
為你吟唱一個夏季的纏綿
屬於他們的。全還給他們吧!她還他們,相愛的自由。
她相信,真正的愛情並不會隨著生命的終止而消失,它會在某個不知名的角落,再度抽芽,茁壯。
離去前,耳邊傳來蟬聲唧唧,像是溫柔悽美的情纏旋律,吟詠著不為人知的永恆愛情。
秋蟬,秋纏。
後記
意猶未盡之小小活動!結局誰來寫? 樓雨晴
寫完了!
先吐上一口大氣,突然間腦袋空空不知該寫些什麼好!(其實是心知肚明,無論再寫什麼,都無法掩飾我的罪大惡極……)
又破紀錄了,從來沒寫過這麼恐怖的字數,破天荒幾乎擠爆版面,差那麼一點點又要寫成上、下兩集,我真的有非常努力、用力、賣力地在剋制,我也不曉得為什麼會變成這樣啊!我知道你們的眼睛和我的手一樣快抽筋了,乖,再忍耐一下下,我長話短說。
有鑑於《愛情的海洋》一書的教訓,我用腳趾頭想都知道,未來起碼一年的時間裡,有百分之一百零一的可能性,我會活在被追續集的夢魘中,於是乎,我的腳趾頭告訴我,為了一勞永逸,在稿子打上“全書完”之後,索性一不做二不休,再添一筆“補述”,來個趕盡殺絕,不留活口……
真的,不要向我要續集,沒有,打死也沒有。
相信我,晴姑娘真的猜得到各位現在的心情,那種想殺了某位惡質作者卻無處發洩鬱悶的感覺……
是,我泯天理,我昧良知,良心八百年前就沒了,連狗都沒得啃,你們認識我又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我是那種會有婦人之仁的人嗎?
什麼?對我的安排有意見?什麼什麼?哀鴻遍野?什麼什麼什麼???叫那個樓某某出門小心一點???
好好好,別激動,乖,有事好好講,千萬別衝動,臺灣法律還沒民主到殺人無罪……
別說我霸道,給你們一個上訴的機會,相信看完這本書,一定有很多人有不同的想法,也許你們認為,瀚宇和天晴可以有其它不同的可能,也或許你們對這個故事的結局有更精彩獨到的詮釋,總之,不滿本書結局的請當沒看到,喜歡什麼樣的結局換你們來寫,那些不滿樓氏暴君很久,想推翻暴政的人就放馬過來吧!
本以為忙完聖誕節的贈書活動後,短期內不會再有活動,但是幾經思考,為了答謝讀者的熱情參與,更為了彌補籤運超差的小讀者們的遺憾,索性再追加個意猶未盡的小活動,也算是聖誕節活動落幕後的小小余韻,這回就真的是憑實力而不靠運氣了,Come,我等你們哦~~(仿葉心黎之水嫩嗲嗓)
這次的“結局誰來寫”活動,字數沒有嚴格限定,原則上以兩千字上下,不超過三千字為標準,至於是悲是喜,則由你們自行發揮,我想知道,你們筆下的瀚宇和天晴又會有什麼樣不同的命運。
來稿請寄至: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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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請記得留下方便聯絡的資料(例如E…mail、電話及地址),並於來稿上註明是參加“七月七日晴——‘結局誰來寫'活動”,活動收件時間到六月二十日為止,晴姑娘會由當中挑出我個人覺得最精彩的作品三名,送上晴姑娘親自挑選的神秘禮物及七月簽名新書一本,並將得獎作品公佈在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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