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夠網開一面了。從速辦理,也是不想把自己捲進去,身在高位,要考慮的東西,就要比以前多。
第二天,三法司再次開堂會審。周應秋按照魏公公的意思,要求先提審阮臻梅,阮臻梅一案的同案犯尚未到庭,提上來又有何用,不過是走形式。不過李朝海是謹記嶽肅的話,要儘快結案,硬『逼』著阮臻梅認罪。周應秋一看到李朝海如此,是方寸大『亂』,因為他的目的是『逼』阮臻梅認罪啊。無奈之下,只好幫忙推脫,表示薊鎮的案犯尚未押到,不能草草定案,否則於法不合。這樣一來,又把阮臻梅拉下去了。
接下來,又再次提審魏廣微等人,公堂之上沒人主事,沒審上兩句,兩家的官員又開始唇槍舌劍爭辯起來。好傢伙,這一天審完,啥也沒定下來,到了下班的時間,老好人刑部左侍郎一拍驚堂木,“退堂!”
待到第三天開審的時候,李朝海改變方針,開始提審魏廣微、馮銓他們口中做買賣的親戚。
官員的親屬做生意,說白了就是幫著官員做,一年賺個幾萬兩,倒也差不多,不過魏廣微他們都是家產百萬兩,沒有常年的積累,做什麼生意能賺這麼多。但是那些親友朋友們,是一個個睜著眼睛胡說八道,比如馮銓家的一個堂叔是開酒樓的,一年到頭,天天生意興隆,或許才能有上萬兩銀子的進帳。可這傢伙倒是敢喊,張嘴就是一年收入三十萬兩。糊弄鬼也沒有這麼糊弄的。
這些說辭,都是魏公公找人帶去的話,甚至在一夜之間,連賬本都做好了,到了堂上就這麼說,就算漏洞大,也有人會幫你補上。
一年三百六十五天,你一年淨收入三十萬兩銀子,這不是說,一天下來,起碼要淨賺八百多兩銀子,那你一天的賣錢額得是多少,和搶也差不多了吧。但是賬本在手,往上一抵,誰還管你信不信。李朝海若是『逼』問,意圖動刑,周應秋必然要攔著,一頓搶白,兩家的官員跟著再爭辯起來,搞的大堂之上,到處都是吐沫星子。
第四十五章拖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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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 好一個李元琛,果然厲害】………
第四十六章好一個李元琛,果然厲害
日復一日,口水戰不停地繼續,似乎三法司的官員們,對這種事情早已司空見慣,一個個口沫橫飛,每天都吵得不可開交。
這等事,其實也實屬正常,但凡交由三法司審的案子,審到一半,都會是這個樣子。據說,有的案子,最長記錄是審了半年,半途之中,連皇上都忘了這事,要不是無意中想起,下了死令,估計一兩年都有的審。
君子動口是歷來的規矩,三法司的中立官員們,天天在公堂上喝著茶水,看著熱鬧,是好不滋潤。可齊楚浙三黨的官員著急結案,哪有功夫這麼耗著,見審不出個端倪,只好在第八天早朝的時候,將事情稟告給皇上。
朱木匠一聽說審了七天都沒審出一點東西來,怎能不怒,立刻出聲尋問。
周應秋早就想好應對之詞,給皇上的答覆是證據不足。魏廣微等官員的家產並不有確鑿的證據證明是貪墨所得,據其親屬供認,是做買賣賺來的錢,暫時寄存在他們的家中。而且這裡有賬本等憑據。朝廷不準官員做買賣,與民爭利,但也沒有禁止官員的家屬做點生意吧。所以,目前仍在蒐集證據,請皇上不要著急,此案一定會真相大白。
李朝海也不示弱,當即表達自己的觀點,說周應秋是強詞奪理,所謂親屬做買賣賺來那麼多錢,純粹是子虛烏有。你一個酒樓,一年下來,上哪裡賺三十萬兩銀子,京城的酒樓多的是,可以挨家打聽,看看別人都賺多少,可以比對麼。
周應秋仍不退縮,再次自己的立場,要按事實說話,被審的官員皆是朝廷的重臣,豈能草率。別家酒樓雖說一年賺不上那麼多銀子,但是也不能肯定有能賺上的呀,也許人家經營有方呢。所以,咱們不能武斷,還得繼續收集證據。
這兩位你一言我一語,各自發表自己的觀點,吵得朱木匠是滿腦裡漿糊。最後,只要去問另一個主審,刑部侍郎大人。
這位充分地詮釋了什麼叫作‘老好人’,他先是表示自己認同李朝海的觀點,北京城裡應該沒有酒樓一年能賺上三十萬兩銀子,馮銓犯官的親屬很有可能是在撒謊。接著,他又表示自己同樣也贊成周應秋的觀點,不能以全概偏,或許就有賺上的,這也說不準呀。魏廣微、馮權都是朝廷重臣,審理他們,萬不能草率,當光明正大、證據確鑿,令天下人心服口服麼。
好了,他誰也不得罪,講完之後,周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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