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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樣子不太像殺人兇手,韓博低聲問:“徐隊,什麼情況,怎麼回事?”
“韓局,教導員,我正準備彙報。”
“走,進去說。”
當著嫌犯彙報不合適,小徐反應過來,急忙跟兩位領導走進交警隊辦公室。
“高隊和唐所按計劃乘汽艇沿河巡察,在勝利三組閘口也就是省道收費站附近河段發現一艘回收廢舊物資的船。高隊帶人登船詢問,發現船艙裡有至少價值3000元的新電纜,有六輛腳踏車,其中兩輛幾乎是新的。”
小徐從包裡取出幾張用“拍立得”相機在現場拍攝的照片,苦笑道:“柳下河航道位於兩市交界,到底歸誰管說不清。加之我們縣局的水上派出所設在思崗,新庵縣局的水上派出所一樣設在縣裡,導致特業管理在柳下河這兒出現一個大漏洞。”
韓博接過照片問:“涉嫌銷贓窩贓?”
“我給小單打過電話,他幫我問了問,新庵開發區前段時間剛架設的一條電纜被人剪了。同一個型號,同一個品牌,長度算下來差不多,基本可斷定是贓物。”
摟草打兔子,沒查到兇手線索,竟然逮到一銷贓的。
空歡喜一場,韓博放下照片問:“他們的船呢?”
“暫扣了,唐所安排人開到柳下河大橋下。我回來時跟楊隊打過招唿,他會幫我們盯著。”
小徐翻開筆記本,繼續彙報道:“這兩個涉嫌銷贓的嫌犯是一對夫妻,男的叫孟進,女的叫姜海霞,全是張化市清水縣人。船民,一年十二個月有十一個月生活在船上。高隊簡單審過,他們承認電纜和腳踏車是他們收的,記得上船銷贓人的樣子……”
一個盜竊團伙,其中一個傢伙體貌特徵明顯,甚至知道他姓什麼叫什麼。
近百號人在柳下河沿線走訪詢問、地毯式搜尋及巡察,小徐馬上要回“前線”執行原來的任務,人手太緊張。
陳興國起身道:“韓局,你要坐鎮指揮,哪兒都不能去。我叫上老殷、老常和小顏他們一起押孟進去新庵認人抓人。”
大白天丁湖和西邊工地不會有什麼事,抽調老殷和老常走一趟應該沒什麼問題,韓博同意道:“行,我給新庵喬局打電話,請他安排幾個人協助。”
查跟查是完全不一樣的。
送走去新庵抓小偷的同志,正準備去審剛上完廁所的女嫌犯,高長興傳來訊息,在對講機裡激動不已喊:“韓局韓局,我高長興,聽到請回答!”
連唿號都顧不上用,絕對好訊息。
韓博衝進接警服務檯,抓起手臺道:“長興長興,我韓博,有什麼事請講。”
“報告韓局,我們正在新庵縣柳北鄉東風閘口附近河段,盤查船號為東州港河牛173號貨船。船主及船工反映,4月20日上午9點半左右,他們在張化河段遇到一條老鄉的貨船,船號為東州港河牛349。
349船主跟他們說4月19日下午5點半左右,在柳下砂石場碼頭附近河段,見到過一具樣子很恐怖的浮屍。經常在長江下游及兩側內河航道跑,他們不是第一次遇到水漂,怕麻煩,沒報警。
跑船的人比較迷信,感覺遇到這種事很晦氣,擔心帶來黴運。349號船主及船工當晚沒買到鞭炮,第二天一早停船上岸準備買鞭炮放放,也就是在那兒遇到173號船主及船工的。”
這就對了,一具屍體漂在河中央,柳下河航道又船來船往,怎麼可能沒第二個人看到。
韓博想了想,分析道:“下午5點半左右在沙石場附近河面,我們分局接到報警是晚上8點37分,8點55左右抵達現場,當時屍體在堆煤場碼頭南約70米,也就是說3個多少小時,往南漂了不足兩公里。
河水流速不快,當天下午及當晚風力不大,風速不快。5點半之前容易被發現……也就是說基本可斷定屍體是從北往南漂的,再結合屍體相對完好等情況,我們基本可判定拋屍地點在柳下砂石場南北兩三公里河段!”
這是一個重大發現,高長興激動得無以加復,笑道:“韓局,我也是這麼認為的,只要能縮小拋屍範圍,我們就能集中力量針對性摸排,就能查到蛛絲馬跡。”
“好,太好了。我先審你們剛抓獲的銷贓嫌犯,你立即與王大和程隊通報這個情況,你們一起研究研究,看怎麼調整部署,看接下來該怎麼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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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不是專職的,前兩天比較忙,更新時間不正常,只能保證一天兩更。終於忙完了,從今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