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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樣調解還不行的話,我就沒有辦法解決了,只有拿下去,你自己去找新豐管理處解決。”
“如果能夠全部解決就最好,實在不行的話,也就只有這樣了,這百分之五,我還可以想辦法藉藉,再多的話我也沒有辦法交得出。”我見如此,也不願再拖下去,只得委曲求全。
“唐方明現在已經鬆了口,這是一件大好事,當然,現在還沒有完全定。”
“好吧,那這件事也就只有先這樣了。”
我回來後,覺得這個百分之五的事還要儘可能地跟唐方明再談談,他以前跟我不是表示的蠻好嗎?何必要留點尾巴呢?或許是出於某種原因,實在不行的話也就算了。
下午,我跟唐方明打了個電話,說:“唐書記吧?”
對方一接電話就說:“你跟張鑫平講。”
接著便聽到叫張鑫平的聲音。
我一聽張鑫平這個名字就頭痛,以為他已拿起話筒,就問:“你是那一位?”
“你找誰?”對方反問
“我找唐書記。”意思是不願理張鑫平。
“我就是。”又接著說:“不是分了你到四機(第四機床廠)去了嗎?”
“哪個四機呀?”我覺得奇怪。
“你不是王X X嗎?”
顯然唐書記是弄錯了,我也悟到現在局裡不是不可以再分工作,而是根本就不想跟我解決工作,我又不大可能像那些直腸子工人師傅那樣,乾脆與這些當權的橫著來。
“我是秦付根,上午去了一下局裡,王科長不是找了你嗎?那百分之五你就幫我交掉算了咯。”
“那百分之五是個人的,,百分之二十二是單位交的,連我們自己的百分之五都是自己交,你就不要再轉來轉去了。當然,反正我們是按局裡的意見辦,局裡怎樣決定,我們就怎樣執行,反正是局裡的錢。”
元月九日早上,我在中院紀檢監察室找到了梁洪。這次他見到我好像陌生了許多,一看見我,就很快轉身,對著辦公室裡的幾個人囔:“開會開會,現在開會了。”
“梁主任,我想找一下你,行不行?”我也顧不了許多。
“現在要開會。”
“上午行不行?”
“上午要開會?”
“那下午呢?”
“下午時間也好緊。”
這分明是在逐客,連個打發也沒有。你時間緊,我能找到你一趟哪裡就很容易?我還有什麼說的?只好出來。這位我曾十分敬重和信賴的執法幹部,現在卻忽然顯得有些怕見我了,我心中雖然不快,但也無可奈何。
次日,我跟梁通了個電話,他叉開說:“這段時間很忙,那件案子過些時再說。”看來,中院紀檢對瀆職法官查處的基點在發生變化。
十五日上午,市機械局勞資科辦公室擠滿了人,他們是來自局屬各單位的下崗工人,在這裡辦理城市最底生活保障金申請表格的簽章,我看到的有江西電機廠、江西柴油機廠、江西手扶拖拉機廠等單位。
我還沒有正式恢復編制,雖然生活十分困難,但對這樣的事想都不敢去想,混亂中就聽到一位辦事人員在大聲喊:“凡是被除了名的都不能辦。”
這句話對我來說,又好似在滴血的心靈上被抽了一鞭。除了名,就等於沒有單位,實際上就連“職工”這個稱呼也沒有了,還能得到什麼關心。在居委會,你沒有單位的證明,又不能認定你的身份,誰又會去管你?
我嘆口氣,搖搖頭,只能做個局外人。
王科長來了,他叫我去看看徐主任在不在。我去看了,徐主任沒有在局裡。
王科長說:“你的這個手續看看是怎麼個辦法,是從新豐管理處辦還是從局裡辦,我準備同徐主任再去一趟新豐管理處。這些天好忙,你也來了好多次,我們會爭取跟你解決一下。”
我答應後準備回去,想想又轉身跟王科長講了講與唐方明通了電話的事,說:“我與唐書記還算是可以的,他說那個百分之五如果局裡同意,他們也沒有什麼意見,說反正是局裡的錢,他們會按局裡的意見辦。到時候還請王科長給幫談一下,如果實在不行的話,那就跟上次說的一樣,我個人想辦法交掉算了。”
王科長答應說:“好好,我會講一下。”
官官相護證詞歪 檢察官主償損害
二○○二年元月十七日上午,市檢察院來了傳呼,萬檢察官說:“中院焦宜松的證明材料已經寫過來了,沒有承認你在材料上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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