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部分(第3/4 頁)
,我關注到新任省委書記孟建柱在電視新聞裡的頻頻露面,給人以一種兢業、務實的感覺,不由升起了一線希望,這種依託感一天比一天強。
四月十日,我控制不住衝動,決定給新任省委書記孟建柱去封信試試。雖然素不相識,地位一個在天上,一個在地上,但一個人的所為並不就在於世故,興許能夠得到重視也未嘗不可。
信中說:
我是原江拖中學的教師,系中國科協中國地理學會會員,曾得到原省農牧漁業廳徐菊生副廳長的推薦,辦理了調往省農牧漁業廳貿易中心的人才流動手續,適遇農業廳系統人事政策性凍結,反被原單位肆意刁難,甚至無辜除名,經多次向有關部門反映,沒有得到解決。
二○○○年五月,我向法院起訴,九月十五日,江拖被宣告破產,本人依法要求法院請破產清算組參加開庭,可法院拖至十一月二日,仍以江西拖拉機廠被宣告破產為由,枉法裁定終結訴訟。
本人依法向市中院申請再審,中院非常重視,發文給東湖區法院指示加緊複查上報。可東湖區法院有關人員有意一再延誤,至今年二月,江拖已經登出,清算組已撤,才說本人的申請符合法律規定的條件,準備開庭,而被告已經消失,貽誤了辦案。
一場由人才流動引起的糾紛,前後經歷了十年之久,特別是對原江拖沒有經過合法程式、任意顛倒是非、不蓋公章、又不通知本人的除名檔案,省市各有關部門均有口頭認定,卻沒有一個部門能夠真正解決。
省府來訪室:江拖的決定沒有蓋章,這樣的材料哪裡都可以列印得出來,是無效決定,要市裡幫你解決。
市府信訪室:江拖也太隨便了,這麼容易就可以開除掉一個人,甚至檔案上連一個章子都沒有,如果省領導有簽字就好了,有了尚方寶劍我們就好處理了。
市人事局仲裁委籌備處:江拖的決定沒有章子,是份無效檔案,既是無效的,即使我們正式運轉了,也不好仲裁。
市勞動仲裁委員會:江拖不跟你蓋章,又不把決定告訴你本人,讓你錯過時機,這都是有意給你設定陷阱。
市中院駐江拖清算組法官:檔案決定上沒有公章,我們可以跟你恢復編制,調整工資,續辦社保等,趕快請東湖區法院及時開庭。
市檢察院民事檢察處:這樣的決定不符合程式,而且連個章子都沒有,如果法院判有效,我們可以立即抗訴。
東湖區法院齊進斌法官說:現被告已登出,法院開不了庭,但政府是應該可以解決的,總不能讓一個沒有章子的決定毀掉你。
…………
可事實上我哪裡也沒有行通,近十個月的法院訴訟,甭說開庭,就連調解也沒有進行過一次,就這樣隨著江西拖拉機廠的終結而結束了。現實已把我這樣一個普通的教師拋入了絕境。在這無路可走的情況下,幾次欲上京反映。
這些天在電視裡看到您的良好形象,油然產生了希望,特向您寫上這封信,指望能得到您的幫助。
當天,我帶著疑惑,也帶著一份希望,把信和有關材料發了出去。
東檢介入錄案情 省委書記暖人心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我來到東湖區法院,紀檢監察室的答覆是:還正在查,賠償不賠償不是他們的事,他們只是查查違法違紀。
我問還要查多久的時間,回答是說不到,我說按照法律規定是兩個月,現在已快到期,他們不做聲。
十八日,我接到東湖區人民檢察院的傳呼,說我交給市檢察院的材料已經轉到了所屬的區檢察院,叫我去一趟。其實,我在前幾天到市檢察院詢問時,已經知道了這回事。
我來到東湖區人民檢察院法紀科,一位姓晏的女檢察官和兩個司法學校的實習生接待了我,作了一次筆錄。
這次主要詢問的是:我何時因人才流動而失業,原江拖對我進行了怎樣的刁難,我拿到那張未蓋公章的決定檔案的情況,原江拖與我達成的協議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既然是協議離崗又為什麼說是曠工,既同意了你調出又為什麼說簽章作廢,既不肯對方暫借又為什麼不讓你回廠上班,我到法院起訴時提供了哪些證據,魏群為什麼不依法請清算組作為被訴人開庭,魏群在給我終結訴訟的裁定書時是否拿得出“有關法律規定”的依據,有什麼跡象發現其有徇情的可能,市中院提起再審的態度及其發文給東湖區法院的內容,郭嵐、吳衛兵對複查再審的態度等等。
我一一作了回答,看上去,東湖區人民檢察院的辦案工作是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