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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黑寶石般的眼睛可憐兮兮地望著他。他心裡十分憐惜,乾脆蹲下身問道:
“你家住哪兒,哥哥帶你回家好不好?”她哇一聲哭得更響,纖細的小手指指頭頂朱漆的門牌:
“裴宅”。
爾群一下怔住了。
他敲半天敲不開裴家的大門,可這樣的人家,就算裴家人都不在,也該留傭人守門,想來想去,猶不敢相信豪門富戶也做拋兒棄女這樣傷天害理的事情!那小傢伙渾身溼得透透,冷風一吹,整個人瑟瑟發抖,小臉白得嚇人,唯有嘴唇卻已經凍得黑紫。他這下不敢多待,抱起那孩子十萬火急地往家裡趕去。
他家在A市郊區有棟別墅,方圓幾里風景迷人,環境相當優美。他母親見他抱個孩子回來,一時驚駭莫名,連聲嘆:
“喲,這是哪來的孩子?怎麼淋成這樣?”他顧不上回答,一邊往屋裡衝一邊直著嗓子喊:
“快去,拿條毛巾來,趕快放水給她洗澡!”
傭人們手忙腳亂地想要上前接過,可那孩子不知怎麼回事,閉著眼,兩頰燒得通紅,卻緊緊摟著卓爾群的脖子硬是不肯撒手。
他無奈之下伸手去扯她的胳膊,可他越是用力她便抱得越緊,越用力便抱得越緊,他從不知一個八歲大的女娃娃力氣竟然如此之大!殊不知這就是本能,他是她溺水之中抓到的唯一一根救命稻草,自然死也不肯撒手!
第三章
她在他身邊一待就是六年。六年,由一個懵懵懂懂的小女孩成長為一個冰雪聰明的妙齡少女,卓爾群付出的心血和情感可想而知。
他靠坐在落地窗前的圓桌旁,漂亮的眼睛全神貫注地盯著手上的檔案,白皙修長的手指指腹習慣性地沿著咖啡杯的邊緣輕輕滑動。咖啡杯並不名貴,做工甚至堪稱粗糙,只是上頭用粉彩繪著兩個人,一個二十六七歲的青年男子,高大俊朗,還有一個十歲出頭的小女孩兒,兩人手牽著手,微笑著站在陽光底下。
一條肉嘟嘟的小狗悄無聲息地自門口奔了進來。細長絨白的皮毛,大大的耳朵軟軟地搭在腦袋兩側,跑起路來屁顛屁顛,極是惹人疼的樣子。
“啊!”門外忽地一聲輕呼,似是有人撞到了什麼,爾群便放下手裡的檔案,好笑地衝著門外喊道:
“雪兒,怎麼你又調皮?”就看門邊磨磨蹭蹭地現出一雙小腳,硃紅的丹寇襯得面板越發粉嫩細滑,腳背肌理纖細動人,十分引人遐想。只是這雙腳的主人,因被大人撞見了調皮,有些不好意思地低垂著腦袋。
爾群見她這樣,心底好笑,卻依舊裝腔作勢地輕咳了一聲,板起臉道:
“功課做完了麼,成天只知道玩兒!”
“我哪有!”小女孩兒有些委屈,嘟起粉紅的小嘴道,“只是那些作家老愛說些讓人聽不懂的話,我因此有些不愛看。”見爾群一臉認真地盯著自己,又道:
“川端康成在他的文章《花未眠》裡,借用了畫家雷諾阿的一句話:只要有點進步,那就是進一步接近死亡。我在想,你成天教我讀書,時時催我進步,不是將我步步推向死亡?”倒把爾群聽得一怔,片刻後緩過神來笑罵:
“你這鬼靈精,整天都胡思亂想些什麼!人家川端康成是要告訴你:美是偶然所得,要懂得如何發現如何欣賞。可你倒好,一門心思只鑽牛角尖兒!倘若果真如你所說,你是不是打算從今而後再不讀書,每天每天飽食終日無所事事,以防太快進步太早死亡?”
倒像認定了她貪玩不愛讀書似的。她因此有些漲紅了臉,吶吶地解釋道:
“我不是……我不是……我……嗯,我只是這麼一說……”聲音細弱蚊吟。
爾群聽得更加好笑,眯起眼睛瞧她,十四歲的孩子已頗有些亭亭玉立,雪白的面板光潔無瑕,五官精緻小巧,烏黑柔亮的長髮垂到腰際,怎麼看都是美得光彩奪目、熠熠生輝!
他伸手招呼下她,嗔道:
“多大的人啦,怎麼又不穿鞋?”將她攏到腿上坐好。而她顯然對這個動作也極為嫻熟,圓潤緊繃的小屁股三挪兩挪,很快找到讓自己覺得舒服的姿勢:側著身體坐在他腿上,嬌小的身體縮在他懷裡,腦袋枕著他寬闊結實的胸膛。
這世上,怎麼可能還有比這更加溫暖的地方?她因而滿足地輕嘆口氣。
十幾歲的孩子,姿態倒挺老的樣子。爾群有些好氣又好笑,一面低下頭去用自己的下巴輕輕地摩挲她的頭頂一面打趣:
“怎麼,又有什麼讓你這樣滿懷感慨?”
她閉著眼睛愜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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