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第2/4 頁)
恩,謝謝你送我回來!”小跑一段路後又回過頭:“晚安哦!”
顧煜城看著那個一跳一跳的銀灰色身影,漸漸消失在晦暗的夜色裡。
多年以後,他一直記得那個春日的晚上,夜空如黑絲絨般,沒有月亮,天上有許多碎銀般的星子,風很大,吹得她的長髮絲絲散亂。她笑起來有幾分孩子般的純真和淘氣,露出左邊一顆小虎牙,和兩個深深的酒窩,連眼眸都溢滿笑意,亮的像星子。
第三章 我愛你,只能到這裡(3)
那一晚,顧煜城彷彿碰見了他生命中的精靈。
故事好像就這樣悄無聲息的開始了。偌大的校園裡,渺小的兩人卻有了越來越多的“偶遇”、“巧遇”。在圖書館,在食堂,在草坪…他們保持著似有若無的曖昧,偶爾一起吃飯,偶爾一起溫書,以朋友的名義相處,誰都沒有把那層窗戶紙戳破。
也許年少的曖昧,是愛情的第三種結局。
安以若進大學的第一個五一,七天的長假,對於初入大學的他們而言,回家心切。
她拖著小行李箱出女生公寓的時候,碰見顧煜城站在大門口的槐花樹下。
她只站著,看著顧煜城向她走來,背景的槐花恣意綻放,一路芬繁相送。他站在她面前,陽光照著他的側臉,弧度很美。他說:“安安,我在等你!”
五月的空氣浸潤了花香,聞著讓人心曠神怡。
他幫她拿行李,送她去車站,兩人一路無言,隔著五步的距離。那種微妙的氣氛叫做曖昧,友情以上,戀人未滿。
他磨破了嘴皮,說服了檢票的阿姨,跟著她進到了站臺。
上車的時候,顧煜城拉住她,無比嚴肅地說:“安安,我們以後在一起吧!”他沒有說做我女朋友,也沒有說我們交往,只說我們以後在一起。
人聲鼎沸,她聽的不甚真切,但又彷彿一字一句都烙進了心裡。安以若臉紅,急急的上車。
車開動的時候,她看著那個熟悉的身影一點一點變小。不知道從哪裡來的勇氣,大半個身子伸出視窗喊:“等我回來!!”
聲音隨風,飄到他的耳裡。
他的身影已經凝聚成一個黑點了,可是她卻似乎看到他的笑。
她確信他一定聽的見。
於是所有的故事和情節都變得理所當然 。
年少的過去,於每個人而言,都是一個美夢。即便當時的生活很純粹很簡單,可是就是這種純粹和簡單,成了日後念念不忘。出了社會,現實就像牆上的一顆蚊子血,而過去,就像胸口的一顆硃砂痣。
還有哪一種愛情能有年少的愛情那樣純粹呢,不摻雜任何的雜質,只是因為看對眼,只是因為喜歡,只是為了享受在一起的感覺。
寢室的姐妹在說著顧煜城如何出類拔萃的時候,她躲在一旁偷偷的笑:她的男朋友是那樣優秀的男子。那種美好,美得不真實,可是偏偏是屬於她的。
那時的安以若常想,她的顧煜城,不是最帥的,但是他有著最溫暖的笑,最清澈的眼神,最美的側臉。他不是最多才多藝的,可是會在她生日的時候深情的給他唱生日歌。他寵她,愛她,讓她。他們像校園中最尋常的情侶,一起牽手漫步在梧桐樹下,一起去圖書館,一起上公共課,一起聽報告。
顧煜城沒事的時候喜歡一遍一遍“安安”地叫她。他說那是專屬於他的稱呼,那是他們之間的暗號。冬天的時候,他會捂著她的手放進他大衣的口袋,顧煜城的手很寬厚,握著他的手時候,安以若莫名的覺得安心——好像只要牽著他的手,閉上眼睛都不會在塵世走丟。難過的時候,顧煜城會給她買“不二家”的糖,因為以若堅信,糖的甜蜜能融化悲傷。那時的安以若還孩子氣的瘋狂的迷了著周杰倫,於是顧煜城不聲不響排上三四個小時的隊給她拿到周杰倫親筆簽名的專輯。夏天的天很熱,他的襯衫都汗溼了,臉上都曬得脫皮,可是拿給她CD的時候卻笑得那樣明媚。
安以若沒課的時候,常常喜歡膩著顧煜城去上他的專業課。顧煜城學的是建築,安以若對那些專業術語和名詞就像聽天書,但是就喜歡和他在一起的感覺。顧煜城每一節課都聽的很認真,安以若只靜靜在一旁,偶爾看自己的書,偶爾在紙上信手塗鴉,煞有介事地寫著——安以若,顧煜城,筆筆相連,字字相嵌。後來發現,她寫顧煜城的名字,寫的比自己的名字還好。又或者什麼都不幹,只是側頭看著他認真的模樣,暗暗在心裡勾勒他側臉的線條。於是為了在紙上描繪他最俊的側臉,安以若跑去美術學院學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