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部分(第4/4 頁)
有打擊鄒誠的積極性,反而是讓鄒誠覺得剛好,聲勢越大,關注的人越多。
社會關注越多,自己最後偵破成功的話,自己就會獲得更多的聲望。
當年沒有抓到兇手,是因為當年的很多技術不完善,而且十八年前,還沒有偵探資格的專業考試。
當時是有偵探的,可是不是嚴格考試而來的,專業性自然差了很多。
至於只有拇指指紋,不是警局故意隱瞞,而是一些案件偵破的細節,是不能公之於眾的。
這一次被一位退休的警員公佈出來,是因為這位警員不甘心。
這位警員恐怕心裡惦記了半輩子這件事情,現在想要讓它被人們重新記起來,才會在網上公佈。
而且剛好趕上訴訟時效立法這件事情,這個案子成為了關鍵,現在很多偵探都是在調查。
康劍拿起遙控器,將辦公室裡面的電視開啟。
“李探長,聽說你也參與了這一次案件的偵破,有什麼細節可以透露嗎?”
“我會盡力。”
“王探長,你從國外趕回來,就是為了這個案子,時差都沒有倒過來,辛苦了。”
“不辛苦,為了立法透過,都是應該的。”
“黃探長……”
“張探長……”
看了五分鐘,康劍就將電視機給關掉了,看著坐在沙發上的鄒誠。
鄒誠愣住了,康劍以為鄒誠是被這浩大的聲勢嚇到了。
“怎麼了,怕了?”康將問道。
怕?
鄒誠不是怕,是興奮,鄒誠知道這件事情有人關注,但是沒有想到關注度這麼巨大。
這麼多家媒體和報社都在爭相報道,鄒誠今天早上去微博上面搜尋自己的訊息的時候,都沒有看到這些。
不過也對,這些記者現在還在採訪,弄第一手資料,早上當然不會有太多訊息了。
看到這麼巨大的關注度,鄒誠真的不是怕,他是興奮。
關注越大,影響力就越大,聲望就越多。
鄒誠立馬從沙發上站起來說道:“資料在什麼地方,給我看,我要看完整版的。”
康劍被鄒誠的反應嚇了一跳,鄒誠看到康劍不動,對康劍喊道:“給我啊,時間不多了。”
“你真的能行?”康劍以為鄒誠是想要為立法透過表現一下自己的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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