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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對,鄒誠一拍桌子說道:“不可能。”
“怎麼可能只有拇指指紋,不管是喝咖啡,還是威脅信,都不是隻靠拇指獨立可以完成的。”
鄒誠將自己的觀點說了出來,康劍看著鄒誠說道:“對,網路上因為這件事情,討論了很長時間。”
“所以這個十八年前的案子,要從新開始偵破了嗎?”鄒誠問道。
“不僅僅因為這個。”
“還有什麼?”
“這個案子的訴訟時效,只有三天了。”
康劍的一句話,讓鄒誠想起來,藍水星是有刑事案件訴訟時效的,期限就是十八年。
這和地球是不同的,地球上只有民事訴訟是有訴訟時效的,刑事訴訟是不存在訴訟時效的。
可是藍水星不一樣,刑事案件的訴訟時效同樣是十八年。
“也就是說,三天之內找不到兇手,兇手就會逍遙法外嗎?”鄒誠握緊拳頭問道。
康劍搖頭,從凳子上站起來,將一份報紙扔給鄒誠。
“現在社會上有兩種聲音,一種是要求保留十八年的訴訟時效,一種是要求廢除十八年的訴訟時效,無限期延長。”
“應該廢除,無限期延長。”鄒誠認為,罪犯不管在什麼時候都是罪犯,不是逃過了訴訟時效,你就可以逍遙法外了。
康劍坐在鄒誠對面,說道:“兩派人各有各的觀點,你看來是第二種。”
“要求廢除的人認為,罪犯不能逍遙法外,哪怕在十八年之後,一定要給受到傷害的家庭一個交代。”
鄒誠點頭,沒有打斷康劍,因為還有另一種聲音。
“要求保留的人則認為,年代久遠破案難度加大,線索不完整,證人記憶混淆。”
“十八年都不能偵破,那麼十八年之後再去調查,就是浪費時間,浪費社會資源,錯過新發生的案件,造成更多的未偵破案件。”
看到康劍說完了,鄒誠搖頭說道:“第二種聲音,早晚會消失的。”
“是的,現在更多的人支援第一種。”康劍同樣認為鄒誠的想法,他一樣認為,犯罪分子,永遠不可能逍遙法外。
鄒誠認為這樣的想法很對,而且這個是必然的趨勢。
難怪剛才鄒誠問康劍,三天之後這個案子的兇手是不是就可以逍遙法外了。
康劍告訴鄒誠不是,因為這個立法一定會透過,那些認為自己躲過訴訟時效就可以高枕無憂的人,是痴心妄想。
“這個案子,是現在距離訴訟時效最近的一個案子,所以被大家廣泛關注。”
“如果這個案子,可以在三天之內偵破,那麼立法透過的機會,就大了。”
康劍的話鄒誠心裡明白,那些不同意的人,就是認為這是無用功,是浪費資源。
可是如果這個案子,現在能偵破的話,就給了大家一個事實證明,哪怕是在十八年後,一樣可以抓到犯罪兇手。
原本這個立法透過可能要一年,三年,甚至是五年。
但是如果這個案子偵破的話,立法的透過,可能就要用月來計算了。
鄒誠終於明白為什麼康劍如此在乎這一次的案子了,這不單單是一個案子,還是一次立法的戰鬥。
“很多偵探都認為要廢除訴訟時效,所以免費參與案件偵破,今天你見到的只是一部分。”
康劍知道鄒誠心裡會好奇這一點,所以在這裡解釋了一下。
原來如此,這就說得通了,看來大家都將這一次的案件,當成了透過立法的砝碼。
這一次的案件,社會各界都在關注,影響巨大。
如果誰能偵破這一次的案件,誰就會成為立法透過的英雄,成為這一個關鍵先生。
誰?
我不行嗎?
鄒誠突然想到了自己,為什麼不是自己呢,如果有一個人要做這一個英雄,鄒誠為何不能自己來。
關鍵先生?
自己如果成為這個關鍵先生,自己就可以推動立法的透過,造福社會。
同時自己會獲得很多關注,意味著更多的聲望,兩全其美。
鄒誠對康劍說道:“這個案子,我接了。”
康劍瞪了鄒誠一眼說道:“你接?你憑什麼,這一次的案子不屬於任何一個人。”
“只要是想要參與這一次案件的偵探,都可以在就近的警局參與,案件的資料都已經是各個警局一份了。”
康劍的話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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