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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毛色怎樣樣,還是銀亮銀亮的?除了你們的王妃,還有誰能靠她近?”旭子不再跟客人碰碗,開始獨自慢慢品。像個吝嗇的酒鬼般,仔細品嚐著碗中每一滴的滋味。
甘羅身邊,一定是陶闊脫絲。有甘羅在,她的地位就會很崇高。這是當年自己唯一能為她做的事情,能得到今天的效果,的確令人很欣慰,很欣慰。酒碗的倒影中,李旭看見了自己滿臉的捲曲的鬍子,“恐怕甘羅現在見了我,也認不出來的吧!”他咧著嘴,自問,自答,“應該不會,它應該記得我的味道!”
“你身上現在全是血腥味!跟原來一點都不像!”潘佔陽不合時宜地打擊了一句。隨即,又笑著補充,“不過我也沒好哪去,全身都是羊羶味兒。”
“是麼?”旭子低下頭,衝自己的胸前嗅了嗅。他只聞到了濃郁的酒香,其他味道根本分辯不出來。
“別聞了,你天天殺人,早就習慣了。就像我看見你們皺眉頭,明知道你們嫌我身上羶味重,自己其實什麼也聞不到!”
“我們都不復是當年!”旭子想了想,慢慢總結。
“我們當然不再是當年。誰還想像當年一樣,到處躲著怕被官府捉去填溝渠!”潘佔陽大聲附和,表達的意思卻和旭子完全不一樣。當年的他,並沒有在背後留下什麼遺憾,所以更享受今天的生活。“不過甘羅未必會忘記你,此物極其有靈性。整個草原上,除了我家王妃和骨託魯的可墩,其他人都根本無法靠近。”他用手在半空奮力比劃著,彷彿在介紹一個草原少年,“這麼高,像一頭小馬駒。毛還是銀亮銀亮的,一絲摻雜都沒有。”
“跑起來像一道閃電!”旭子輕笑,總結。
“對,就像一道閃電!你形容得真貼切!”
‘其實更像一道流星!’旭子微笑著,在心中暗想。
當年的草原上,曾經流星若雨。
酒徒注:三更,晚安。這幾天看西方人表演他們的博愛,忽然想起了狼和小羊的故事。無論真相到底是什麼,它需要的,只是一個藉口而已。想求公平,除非那頭小羊也長著尖牙。
第二章 吳鉤 (三 上)
“那些日子,現在想起來真像在做夢!”潘佔陽換了個半臥的姿勢,懶洋洋地總結。酒和霄夜的雙重作用終於使得他感覺到了一些熱,伸手將領口處的皮毛縫隙拉大了些,露出肥厚但很粗糙的面板。
那是被草原上的罡風吹出來的粗糙,再厚的皮革也無法令其恢復原來的顏色。“你看上去像個發了財的馬賊!”旭子用手推了他一把,笑道。“我讓人給你燒些水洗洗吧,去去乏,順便去去這身老泥!”
“木桶裡撲騰不開,我習慣了在‘泡子’裡洗。天就像一口倒扣下來的大鍋,四野沒有人,想泡多久就泡多久。不像這裡,水很多,但找不到個僻靜地方!”潘佔陽搖頭,拒絕。臉上的神態越來越像個未開化的胡人。也許是酒喝得太多了,他說話漸漸放肆,“如果想找女人,也不用費勁下什麼聘,請什麼媒。吹個口哨,她就乖乖地跟著你走。天上的星星就是蠟燭,地上的草比床還軟!”
“色鬼,你就不怕草叢裡鑽出條蛇來!”旭子見對方說得越來越不像話,笑著罵道,“你可完完全全變成胡人了,一點不像讀過聖賢書的樣子!”
“聖賢書,讀了有用麼?”潘佔陽舉著酒碗,忿忿不平。“小時候,家裡人告訴我好好,將來能謀個好前程,吃穿不愁。結果等我十年寒窗熬完了,朝廷,他***朝廷又不按時開科了。百萬大軍去東征,回來一半都不到。好在當年我跑得及時,否則現在就是遼東一捧土!”
“也不全是這樣!”旭子不打算贊同他的意見,“你看,我不是好好活著麼。”
“像你這樣能活著回來,還能獲得功名的有幾個!”潘佔陽情緒變得有些激動,放下酒碗,嚷嚷。“十個裡有一個麼?還是百個裡有一個?他***狗屁朝廷,如果當年他不把大夥逼得走投無路,你我會去那鳥不拉屎的塞外麼?他***狗屁朝廷,如果他給大夥一條活路,會有那麼多人造反麼?”
旭子沒法回答對方的質問,像他這樣出身寒微,卻能取得戰功,順利升遷的,在大隋朝十萬人中也找不出一個。有才華的人得不到出頭,昏庸者身居高位,這已經是人盡皆知的事實。但朝廷畢竟給了他一個機會,雖然只是一條小小的縫隙,他畢竟像個草根般從縫隙中艱難地探出了頭,看到了石塊上面的陽光。
“有時候我更願當個胡人!”潘佔陽手掌在空中比比劃劃,為自己的說辭壯聲勢,“你看胡人野蠻吧,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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