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部分(第2/4 頁)
其中一人跑得太急,一腳踏破一個花盆,他忍不住往後一望。
就在這當兒,我想起了以前體育課學散打時一個重要動作,一腳踢向他的褲襠!
他“噢”地一聲,跪在地上,疼昏過去。我奪過相機,拔腿就逃。這才發現我自己因為剛才一頓長跑,早已汗流浹背,氣喘吁吁。心臟激烈地跳動著。
沒跑幾步,就到了路口,一輛黑色的汽車驟然而至,停在我面前,門同時開啟了,傳來瀝川的聲音:“小秋,上來!”
我跳進汽車,急馳而去。
“受傷了沒有?嗯?”瀝川把我抓到他面前,問道。
“沒有。”
“你怎麼把相機搶回來的?”他遞自己的手絹給我擦汗,繼續問。
“我踢了他一腳,他昏過去了。”
“不會吧?這麼容易?踢一腳就昏了?這是昆明市職業小偷的水平嗎?”他說,“這麼沒用,連個相機都搶不到?”
“哎哎,你幫誰說話呢?”
“我變相誇你是女英雄。”
“這還差不多。”
我們回到金馬坊的牌坊,剛才拍照的地方,一起下了車。
瀝川看著我,說:“你跑累了嗎?跑了多遠?有兩千米吧?”
“差不多。”我還在喘氣。
“能再跑一趟不?”他說,“剛才,就在這兒,有人偷了我的錢包。”
“啊!?什麼?!你,丟了錢包?”我大叫,“這是什麼破地方呀!?怎麼這麼多小偷?在哪裡丟的?人往哪個方向跑了?他還偷了些什麼?”
我看著他,發現他在幽幽地笑。
“瀝川,我知道你不在乎丟現金。可是信用卡和銀卡,人家是可以刷到爆的。”
“開你玩笑呢,瞧你急的。”他幫我把跑散的頭髮攄到耳後,“以後再出現這種事情,你寧肯丟下相機,也不能丟下我。”
“是,是,我錯了。千金之子,坐不垂堂。我得先保護你。”
“這就對了。”他看著我,目光與月光一樣寧靜。
我抱著相機,沉浸在勝利的喜悅中:“瀝川,裡面有我們的合影。我才不讓人家偷了呢。”
“如果沒有合影呢?”他問。
“這是你的相機,又不是我的,偷就偷了唄。就算值錢,你也不是丟不起,是不是?再說,我的命,也很珍貴,對不對?”我振振有辭。
“說你不明白,不會算帳吧,你又挺明白,算得挺清。”他嘆氣,“我只求上帝保佑我,以後千萬不要得罪你,不然也會挨你一腳。”
我雙手過去,圈住他的腰:“嗯,人家一直都很溫柔嘛。就兇了這一回,給你看見了。”
“一直溫柔?不會吧?第一次見你,你潑了我一身咖啡。第二次,你當著我的面爬牆。第三次,你襲擊校警。我覺得你是一個暴力女,又暴又色,實在很怕人。”
瀝川雖時時謙遜說他不懂中文。其實,他的詞彙量滿大的,也滿實用的,一番話聽得我啞口無言。
為了不讓他繼續說下去,我連忙打斷:“瀝川,我餓了,想吃米線。”
“你不是剛吃完餃子嗎?怎麼這麼快就餓了?”
“人家擔心姨媽給你難受嘛,急得都沒胃口吃了。以前我可是挺喜歡吃餃子的。”
“那就去LDW吧。”
“老滇味。”
“LDW。”
老滇味看上去是國營企業的派頭。吃飯要先到門邊的小櫃檯買票。
我問瀝川:“你在這裡吃過?”
“沒有。我看過廣告。人家說味道很正宗。”
“過橋米線在二樓,樓梯滑滑的,我們不要上去了。”
“上面人少,你先去找位子吧。”他到櫃檯門口排隊。長長的隊,大約有十個人。
排隊的人看見他拄著雙柺,都說,“不用排了,直接去視窗買就得了。”
不知是誰還加了一句:“殘疾人優先。”
那些人說的是昆明話,我相信瀝川聽了個半懂。他擺出一副漠然姿態,一動不動地排在最後。
拿了票,我們一起上樓,找了個靠邊的位置坐下來。不一會兒,服務員端來了米線,還附送一小盅汽鍋雞。我問瀝川:“只買了一碗,你不想吃嗎?”
“已經在姨媽家吃飽了。”
“要不,你吃點冷盤?”
“太辣。”
其實,一路上和瀝川一起走,男的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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