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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住著,也好讓他畢業以後不至於無處棲身。
“歡歡,你跟男朋友談了這麼久,不會厭嗎?”呂雪驚奇地問。
“唉,老了,不像你這麼青春啊。”我開玩笑。
呂雪挽著我的手,嘻嘻哈哈鬧了一陣。
換下工作服走出員工更衣室,離開春宜商場時,天已經矇矇黑了,但商業街的燈光無比絢爛。這條街上俊男美女目不暇接,商店LOGO張揚排列著,各種名車熠熠生輝。
“歡歡,晚上去K歌嗎?”
“K歌?”
“喏,就在那邊‘酷聲酷響’,剛開業的,去體驗下嘛。放心,有人請客。”
“不不,不會唱歌,謝了。”我擺手。
“你還真把自己當已婚婦女啊!”呂雪拉著我不放,撒嬌說,“就算已婚,也要多出來玩的,知道吧,男人那玩意兒,愛賢良是偽裝,愛風塵才是本質!”
我忍不住“噗”地笑了。現在的女孩子,說出來的愛情格言都一套套的。
“晚上有事,他要來我家呢。”我笑說。
“哦——”她恍然大悟,故意很曖昧地點點頭。
我用挎包砸她,小妞兒蹦蹦跳跳跑開了,回頭瀟灑一揮手,看到她跑往停車處,熟練奔向某輛黑色別克車,拉開車門鑽進去了。
擠上一輛公交車,回家。
我住的紅太陽新村,毗鄰那條雙向四車道馬路,就叫紅太陽路。公交車站在馬路中段,靠近一個十字路口。下車後天已經墨黑,路燈一盞一盞地往遠方蔓延。
車站裡拉二胡的乞丐還在原處。
這個乞丐,住紅太陽新村兩年,基本已經認識了。他是個殘疾人,兩腿齊膝而斷,一手架一個小板凳,在車站拉二胡討錢,日出而作,風雨無阻。每天下班都會聽到哀怨的曲子飄來飄去,有時是《世上只有媽媽好》,有時是《好人一生平安》。
今天他倒沒演奏,只低頭比劃著二胡。
我順手掏出個硬幣,隨隨便便往他碗裡一丟。
“叮”一聲脆響。
那乞丐忽然站了起來,非常恭敬地欠了欠身,很高興地道謝說:“謝謝你,小姐。”
開始沒覺得什麼,隔了兩秒,乍然回神,登時嚇得閃開三步遠。定睛一看,那乞丐彎腰拈起硬幣,喜滋滋地揣進兜裡去了!
見我怔住,他一副自得其樂的樣子。
這才發現,乞丐不知什麼時候,變成了另外一個健全人。而且,看清以後,發現他居然是個相當之帥的年輕男人——五官很美,合起來又有種男人的陽氣;穿著皺巴巴的牛仔褲、白T恤,一雙帆布鞋,樸素又瀟灑。
我愣了足足半個世紀。
他滿面春風地看著我,再次朝我點頭致意。然後微微一笑。
心臟竟不受控制,“嗵嗵”地跳將起來,半天“咕咚”嚥了口唾沫。這人的笑容有種出乎意料的和煦,使我彷彿剎那看見了一座高山,山腳是連綿不斷開著花的草甸,山頂是嶙峋剛銳的山岩。我感到他說了一句話,但顯然沒有聽清。
“什麼?”良久,我問。
“小姐,你真大方。”他重複一遍,款語表揚。
“你是誰……你在這兒幹嘛?”不知為什麼,我覺得這人有點面熟,但想了半天,想不起在哪見過。
“小姐,我是要飯的。”他表情挺鄭重,語氣也挺鄭重。
“你,你也是要飯的?原來那個人呢?”我上下打量他,感到自己的腦子像電線一樣糾結起來,差點短路。
“啊哦,想不到你認識原來那哥們兒啊。那哥們兒今天感冒發燒,去衛生院掛鹽水了,託我頂他一天班。”他滿不在乎地說。
我有點無語。
他眼光在我臉上逗留數秒,神秘地笑了,問道:“你不相信嗎,小姐?”
抱著二胡,他像藝人般站著,突然舒心地笑出聲來,沒心沒肺笑半天,說:“嗨,不相信就對了!我逗你的。”朝馬路對面虛指一下:“那拉二胡討錢的,說是影響環境,被新來的居委會大媽叫110送去收容所了,不知道過幾天還回來不回來。”
“……”
見他一副風輕雲淡的模樣,我不由漲紅臉,尷尬極了,質問道:“那你在這兒幹什麼?”
“我坐一會兒,怎麼了?”
瞟了眼他手裡破舊的二胡,絕對是那殘疾乞丐留下來的物件。
“你在拉二胡!”
“不好意思,我不會拉二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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