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狀書(第2/2 頁)
難不成,薛五姑娘聽說了他最近相親頻繁,也對他有什麼意思不成?
程謹之連忙晃了晃腦袋,將這不靠譜的想法驅散。
哎呀,真是的,在想什麼呢!這丫頭才多大,若是他先頭元配給他留下個一兒半女,他的孩子也要差不多那麼大了呢!
他咳了一聲,“有事你就說。不過,咱們可以換個地方,這馬車裡不大方便吧?”
畢竟他還是個單身漢呢!
薛琬笑著說,“謹之哥哥說笑了,在別的地方才不方便呢,就這裡最安全了。”
她高聲對著車外說道,“十一,你就繞著這裡走兩圈吧。”
蘇十一低聲應了句“是”,馬車就徐徐緩行。
薛琬從一旁拿出早就準備好了的東西,遞了過去,“我想向謹之哥哥檢舉揭發一樁惡行,只不過,我不想叫人知道這事是我做的。”
程謹之接過來一看,居然是份狀書。
他仔仔細細看完,凝眉問道,“這裡面所言屬實?”
薛琬道,“屬實。”
程謹之眉頭皺得更緊了,“你的證詞都來自於楊奇這位小廝,可京兆尹衙門辦案,光憑證言,是不能將一個人定罪的。”
他頓了頓,“薛五小姐,你得有證據。”
楊奇確實在五年內換了四個貼身小廝,但沒有哪條律法規定,主人就不能換小廝用。
他的小廝們確實後來再也不曾出現過,可是,這也並不能代表這些人就一定死了。
沒有苦主,沒有屍體,什麼都沒有,是不可能立案的。
還有,舉報人聲稱他曾在後花園的苗圃中發現過半截手指。
言下之意,那苗圃就該是楊奇埋屍的地方。
可是無法立案的話,京兆府尹可沒有這個名目無事端端地去掘人家悅來茶坊的地。
掘出來有東西倒還罷了。
什麼東西都掘不出來,那以後京兆府尹的臉該往哪裡擱?
薛琬目光微凝,“證據呀?”
能這麼年輕就坐上京兆府尹這個位置,必定是有幾分真才實幹的,所以,程謹之一下子就找到了關鍵。
她確實是沒有證據。
可是,她有前世知道的訊息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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