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皮鞭(第1/2 頁)
前世,駱真在兩年後被陳王所救。
陳王愛惜人才,無意中發現駱真的千里耳,便想將他收之麾下。
堂堂陳王殿下要個人,自然是很容易的。
可要讓一個人心甘情願地歸順他替他賣命,卻需要花一點心思。
陳王最擅長在他需要的人身上花心思了,從前對薛琬如此,後來對駱真也一樣。
他要替駱真報仇。
悅來茶坊的說書先生楊奇外表看起來仙風道骨,是個滿腹才華的老人,但私底下卻暴躁狠戾,心理變態已極,尤喜好拿人來欺辱凌虐發洩。
只要能折磨人的,不管是刀槍劍棍他都用。
但他最喜歡的還是鞭子。
駱真的背上就有大大小小新的舊的鞭痕一百零二道,它們縱橫交錯,形成醜陋又可怕的圖案,讓人看了既害怕又心疼。
陳王的人在悅來茶坊的後花園苗圃內,確實發現了幾截手指的白骨,但也僅此而已。
幾段指骨,並不能說明什麼問題。
既沒有屍體,也沒有苦主,官府無法立案。
如此,陳王便只能動用私刑了。
彼時他已經得了陛下的青眼,入主了千機司,成為皇朝大大小小三千名探子背後真正的主人。
想要辦一個毫無根基的說書先生,甚至連個託辭都不需要。
陳王以其人之道還治其人之身,將楊奇吊在千機司的密牢裡,親自將沾了鹽水的皮鞭交給了駱真。
薛琬還記得當時的情景。
奄奄一息的楊奇用最後的力氣求饒,陳王的紫袍一塵不染,臉上的表情也平靜無波,像是要對付一個梨子或者只是切一個紅薯般輕描淡寫著。
他對駱真說,“我找人將你背後的圖案畫了出來,你就照著抽吧。”
被凌辱多年,身上的傷口總是可以癒合的,但心裡的傷怕是再也治不好了吧?
只有將積蓄的怨恨發洩出來,才有可能拋去過去,重新生活。
駱真的雙眼泛著血光,他抬起的手又落下,終於還是扔掉了皮鞭。
他說,“我若是這樣做了,豈不是和這老匹夫變成了一樣的人?不,我不要成為惡魔。”
陳王笑了。
駱真如同他的名字一樣,就算低入塵埃,也始終保留著一份天真。
而這天真,在這個被墨染黑了的世間,又是何等地珍貴?珍貴到,連陳王自己都不再有了。
原本他只是想替駱真報仇,這樣的話,恐怕就要費一番力氣替所有被楊奇凌虐過的人報仇了。
陳王想要做的事,就沒有做不到的。
十天之後,他的人就找到了楊奇埋屍的地點——離悅來茶坊不遠的一個小山坡上。
千機司的人找到了零零碎碎的白骨殘肢,拼接起來,剛好是四具屍體。
薛琬當然不能直截了當告訴程謹之,楊奇將那些失蹤的小廝埋在了哪裡。
以程謹之的謹慎,必定要追問她是如何得知的。
而這,她無法解釋。
總不可能像對其他人那樣,連蒙帶騙帶哄帶唬的。
程謹之不是其他人,他是精明的幹吏,二十八歲就爬到了京兆府尹的位置,掌管著皇城的所有畿務。
就算他這次勉強信了她的鬼話,以後也會盯著她不放的。
雖然她不怕,但被這樣的人盯著,還是挺麻煩的。
最要命的是,她手頭沒有程謹之的把柄,這人不論在業務上還是行止上都沒有什麼好挑剔的。
薛琬嘆了口氣,“謹之哥哥說得很是,我們確實沒有證據。”
她頓了頓,“我原本想,既然發生了這種事,京兆尹衙門徹查,就該能將惡人拿下的。說到底,是我想當然了。唉!”
小花卻道,“程大人,您說笑了啊,若是證據詳實,我們又何必以這樣的方式來找你?”
她反正一開始就以惡丫頭的形象出現,那就兇惡到底好了。
難道堂堂京兆尹大人還能和她一個小丫頭計較不成?他還要不要在皇城繼續相親了?
小花這樣想著,索『性』就不管不顧了。
她將右腿放在凳子上,叉著腰,一副女流氓的模樣欺身靠近程謹之,“程大人,您就給句痛快話吧,這案子,您到底是查還是不查?”
程謹之本來應該發怒的。
至少也該板著臉顯得他很生氣才對。
但不知道為什麼,他居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