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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淡道。
“大哥,你那胃是因為跟著蛇變小了麼?”風四懊惱地眯起了眼睛,一時忘記了這是程獨的禁忌,突然反應過來,卻不敢去看程獨生氣的臉,朝他點頭哈腰,道歉了幾下跑走了。自從那日起,風四練武的時候不再偷懶,吃飯的時候吃成程獨的兩倍就放下了筷子,偶爾餓得受不了了才會拿一塊糖放口中嚼嚼。刑七年齡最小,而且身體長得很瘦小,因此手頭上有很多大家給他的零食,他總是喜歡在風四節食的時候在他的旁邊啃,風四對他教訓了幾次,刑七總是不聽,終於有一次風四發飆了,跑到他房間去搶走了他所有的零食,不顧刑七到他房中哭喊將他踢了出去,“讓你炫耀。”
風四面對著這一大堆的零食,想了大半天,對自己唸叨了幾句,“風四,你想要女人,還是要零食?”
想通之後,所有的零食被他扔到臭水溝去了。
過了一年之後,不知道是以為動多了,還是吃少了,風四長高了,身形也變得修長,當他發現自己與程獨長得差不多高的時候,又去照了照鏡子,鏡中的少年哪裡還是原先那個矮胖小孩,五官異常精緻,那雙豬皮眼不知道何時變成了桃花眼,熠熠發光,鼻子高挺拔尖,唇色紅潤,輕笑起來帶了幾分妖嬈。
風四又再次將自己與程獨比對,良久之後道,“大哥,我發現,我笑的時候比你俊。”
那天風四到街上按自己獨特的眼光買了很多服飾,回去的時候又替自己修剪了頭髮,讓劉海更加飄逸。他的衣服也不再素氣兮兮的,反而穿著很是招搖,除了大紅色,他什麼顏色都穿過,而且穿得很有味道,所謂大雅大俗就是這個道理。
男兒總會長大,只是他的長大是從外表開始。程獨其實挺見不慣風四穿得不三不四的,不過他也懶得管這些,只要他定期完成他派下的任務就行。
一段時間之後,風四的名號在城中流傳開來,傳言就是一名俊男人從天而降,穿得衣服很有品位。
風四一時之間也是城中的香餑餑,所有的未婚女人在他出來的時候喜歡跟著他跑。奈何香餑餑也不會永遠是香餑餑,掉到了臭水溝裡的香餑餑就淪落到不被人待見。
有一日,風四照樣走在大街上招搖,不期然地碰上了一年前被她求愛過的女子,便上前禮貌地問道,“姑娘可曾記得我?”
那名女子一愣,她不可能將此人與一年前的那矮胖小子聯絡在一起,她搖頭說,“我沒有見過。”因為期間風四朝她拋了一個媚眼,此女話說得結結巴巴,臉色也紅了一些。
“姑娘可太沒有良心了,在下可是思念你思念得緊啊……”風四自小會甜言蜜語,一雙桃花眼又將此女子迷得七葷八素的。
他開始編造謊言,“姑娘可曾記過去年,在下撿到過你的手帕?”
此女子當然不記得有這樣的事情,可是風四卻不緊不慢款款道來。
風四也是有耐心之人,認定了此女子就開始展開強烈的追求攻勢,此女子在第三天之後便落入風四的魔爪,交心了。
第五天之後,交身了。
第七日之後,交了一輩子。
第十日之後,卻,被拋棄了。
因為此女子的到處哭訴,從此風四從一俊美公子哥淪落為忘恩負義的臭男人。而風四對這些所謂的名聲一點也不在乎,別人說別人的,他繼續做他的。即使他擁有這麼一個破名聲,對他趨之若鶩的女人依然有一大批。嘗過女人的滋味之後,對女人一下子感興趣起來,從騙到床上到拋棄似乎一件很好玩的事情,在短時間他玩得不亦說乎。
時間長了,就感覺到了甩女人是一件就比較麻煩的事情,女人一哭二鬧三上吊,即使他有的是辦法周旋,也開始煩躁起來。索性不在找那些愛慕虛榮的良家婦女,反而是將程獨給他的產業全都變成了他喜愛的花花酒場。
風四不是不思進取的人,他在女人金錢利益中權衡得當,改做什麼就做什麼,絕不含糊,風花雪月時候,甜言蜜語,騙技手段也不可缺少。不知道是從那天起,他還是厭倦了,也不再長時間地處於一地,反而喜歡到處漂泊走動,偶爾碰上對口的女子到是能相處一段時間,也不會再為了拋棄而結合,期間也交了幾個紅顏知己,沿途中也開發一些商機,打聽些訊息,順便將程獨交代的任務也給辦了。
所謂絕不變心
當程獨帶著月白白出去之後,程獨杵在那兒,久久沒有動彈。月白白上前推了推他,“程獨,怎麼了?”
“我太心急了,有點小瞧了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