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3章 世間希望再無趙娥女(第2/3 頁)
刃,晝夜哀嘆,準備報仇。
李壽得知後,嚴加提防。
趙娥的鄰居徐夫人是個和善大姐,她見趙娥星夜磨刀霍霍,悲淚長嘆,心有不忍,勸趙娥放棄仇恨。
畢竟趙娥是女子,而且丈夫早亡,又有孤兒照顧,上有老下有下,一旦有了意外,龐氏一門趙氏一門便無遺骨,再者李壽是男兒,又隨從甚多,如果前去刺殺,無疑是自尋死路。
趙娥沒有聽,只是說:“父仇不報,人活著有什麼意義?今雖三個弟弟早死,門戶無人頂立,但我還在,難道依靠別人去報仇?若以卿心況我,則李壽不可得殺,論我之心,李壽必為我所殺。”
(是啊,人活著有什麼意義?這是萬古話題,餘華在《活著》中說,我們只是為了活著而活著,我想那是最悲哀的觀點,最絕望的論調,活著不是為了活著而活著,而是為了一口氣而活著,為了執念而活著,人生雖短,願執念實現)
徐大姐對趙娥的執念很是無奈,只能作罷,此事傳到趙娥的族人還有鄰朋後,都認為是個笑話,紛紛出言譏諷。
趙娥忍無可忍,最終懟他們道:“你們都笑話我女弱,無力殺李壽,到時候,我定將李壽的頭取來,血染此刀刃,讓你們看看。”
從此後,趙娥放棄家事,專門等候李壽出現。
苦心人天不負,終於到了漢靈帝光合二年,也就是公元179年,二月春天,西涼春寒料峭的一個早晨,趙娥逮住了機會。
揮刀砍中了李壽的坐下馬,馬匹受驚,把李壽摔進了道旁的溝裡。
趙娥上去與李壽拿刀對砍起來,最終李壽被趙娥活活勒死。
(其中的打鬥情節比我所寫的還要精彩萬分,詳情參考皇甫嵩之孫皇甫謐的《列女傳》)
殺死仇人李壽後,趙娥用李壽的刀把對方的頭砍了下來,然後去了都亭尊長面前,認罪伏法。
傳奇的一幕出現了,當時祿福長尹嘉,也就是當地官府的縣令,知道此事的經過,不忍心給趙娥判罪,於是一怒之下,解了印綬,辭去了官職。
那意思顯然是想讓我尹嘉把“為父報仇”的大孝女下獄,沒門,瑪德,爺不幹了。
趙娥得知後,卻說:“仇不報,怨氣能把人閉死。依法論罪,是君子常有的典範,我怎麼敢貪生怕死,以枉官法。”
總之一句話,殺父之仇不共戴天,李壽就該殺,但是我殺了李壽,違反了國法,還是判我趙娥的刑吧?
這話傳了出去,鬧的沸沸揚揚,驚動了鄉里,所有的人都往城裡跑,紛紛感嘆趙娥的烈義與公私分明。
縣裡不管,那隻能郡裡管。
太守的郡尉被趙娥感動,私下裡要放走趙娥,並暗示她,你逃吧,放心的逃,老子不會追拿你,郡裡也會睜一隻眼閉一隻眼。
可是誰料趙娥卻說:“枉法逃死,不是我的本意,如今仇人已殺,犯了死罪,請求你們依法收我入獄,以保國法的執行,即使再有萬死,對我來說也很滿意。”
太守郡尉更是受動,硬要使用強的,逼著趙娥逃遁,趙娥再次拒絕:“我雖然渺小,但還懂法律,殺人之罪,國法難容,如今既然犯罪,無理可逃,請求論罪懲處,用我的屍首在街市上示眾,肅明國法,這就是我的願望。”
太守郡尉都被趙娥的偏執氣哭了,瑪德,想讓你活命你還不願意,上哪說理去?
但是郡尉還是不願殺趙娥,可是趙娥吧,寧死不逃,事情進入僵持,很尷尬,郡尉只能司法壓制,就是不宣判,暫時把趙娥放進監獄,好吃好喝的供著。
幸運bug誕生了,漢靈帝因為一些原因,大赦天下(應該是黃巾大起義前,解除黨錮)郡尉找到了由頭,把趙娥給放了。
如果你以為此事便這樣結束,你太單純了,後面的事情發展到超乎你的想象!
涼州刺史周洪,酒泉太守劉班等人,得知了趙娥的英雄事蹟後,是大加讚賞,很是認同趙娥的“公私分明”行為,聯名公車上書朝廷,表揚其德。
要知道是聯名為了一個女子,而且還是個故意殺人犯,公車上書啊!
這可是在兩漢歷史上很少有的歷史大事件。
(歷史上的太史慈也有過去洛陽給漢靈帝公車上書,而且是“一戰”成名,不過那是為了幫助郡守和刺史政治傾軋,此是贅言,不再詳談)
但這也並不是傳奇的,更更傳奇的一幕出現了,這幫朝堂大佬們竟然給這位活人而且是女人,殺人犯,立了字碑,彰顯其德!
據《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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