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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不止是王戎一人的看法,也是在場大多數朝臣的看法。以司空兼任中書監的東海王司馬越也附合王戎,勸齊王讓政。
齊王聞言猶豫不決。一旁的從事中郎葛見齊王有所動搖,大聲呵斥王戎:“趙庶人聽任孫秀胡作非為,移天換日篡位自立,當時群臣畏葸不前,無人恪守臣節,倡議反正。是我家主公親冒矢石,率領義軍衝鋒陷陣,才恢復社稷,才有諸公今日的苟安。
“事後計功封賞確有不周到之外,但這是因為‘三臺納言’這些部門失職,他們不恤王事,拖延封賞,責任並不在大司馬府。如今二王聽信讒言,矯詔興兵構逆,諸公應當上下同心,討伐這兩個逆臣,王戎你卻勸我家主公束手就縛,棄權就第。自漢、魏以來,執政者棄權就第之後,無不被夷家滅族。王戎居心何在?議者可斬!”
(趙庶人聽任孫秀,移天易日,當時喋喋,莫敢先唱。公蒙犯矢石,躬貫甲冑,攻圍陷陣,得濟今日。計功行封,事殷未遍。三臺納言,不恤王事,賞報稽緩,責不在府。讒言僭逆,當共誅討,虛承偽書,令公就第。漢、魏以來,王侯就第寧有得保妻子者乎!議者可斬。)
葛此舉與其說是想保衛齊王,勿寧說是想自保。
晉朝對於宗室一向縱容袒護。武帝朝宗室諸王屢屢犯法,最終都是從輕發落,到了惠帝朝骨肉相殘慘烈無比,眾多宗室成員死於非命,不過細數之下,僅有義陽王司馬威、趙王司馬倫父子死於事後清算。義陽王的死純屬意外,趙王則是罪無可赦,即便如此,趙王也是鴆死保留全屍。相比之下,反倒是汝南王、楚王、愍懷太子、淮南王的死狀來得更為悽慘,這四人都是直接死於政治傾軋,當時刺刀見紅生死一瞬,沒有手下留情的可能。
齊王是宗室近親,一年之前剛立下大功勳,這一年來雖然不盡如人意,畢竟沒犯下不可饒恕的大罪惡。如果他聽從王戎所言,宣佈遜職讓政,單身返回齊國等候處分,從此權勢是肯定不可再得,有可能他的封邑、爵位也會被部分褫奪(就像當初司馬乂由長沙郡王被貶為常山縣王一樣),但是性命大可得到保全。
這個猜測可以從以下三個事得到證實:一、河間王想殺齊王卻找不到充分的理由,必須先誘使齊王去殺長沙王,由此可知齊王聲威猶有殘存;二、數日後齊王兵敗被擒,“帝惻然,欲活之”,長沙王“叱左右促牽出”“遂斬於閶闔門外”。由此可知若非長沙王心狠、一意孤行,齊王完全可以免死;三、齊王死後第二年(公元304年),河間王執政,馬上給齊王恢復名譽,赦免並且復封齊王的兒子為王。此後,東海王執政之初(光熙元年即公元306年)、晉懷帝永嘉年間、東晉孝武帝太元年間,朝廷多次追封齊王官職,嘉獎其勤勵王事。由此可知齊王功過確有公論,罪不致死。
因此對於齊王而言,解甲歸藩是明智之舉,但對於葛等人而言,齊王歸藩就意味著死亡。齊王一失勢,他們唯有束手就擒,新的執政者必定會剪除齊王羽翼,如果齊王最終被誅,他們自然會跟著陪葬;如果齊王被赦免,那麼齊王執政期間犯下的過錯必須有人承擔,他們這些心腹是最好的替罪人選。
橫豎都是死,那還不如挾持齊王負隅頑抗,做困獸之鬥,興許會有奇蹟發生。葛所謂“漢、魏以來,王侯就第寧有得保妻子者乎”!這與其說是在斥責群臣,不如說是在恫嚇齊王。
王戎指責齊王“論功報嘗,不及有勞,朝野失望,人懷貳志”,這是實情,葛卻倒打一耙,反將罪過推給群臣,他說:“三臺納言,不恤王事,賞報稽緩,責不在府。”
所謂“三臺”是漢代的劃分,指尚書檯、御史臺、謁者臺,這裡概指朝臣,“納言”指言官。“三臺”以尚書檯為首,王戎時任尚書令,所以這是葛在反咬王戎翫忽失職,沒有將功臣名單及時奏報,“論功報嘗,不及有勞”的責任不在齊王大司馬府,而在於尚書檯。
葛所言無異強詞奪理,齊王招叢集臣的用意在於群策群力共渡難關,葛如此殺氣騰騰,甚至說“議者可斬!”那就根本不是問策求計的態度,於是“百官震悚,無不失色”。
王戎尤其感到驚恐,他圓滑世故幾十年,難得忠直了一回竟然又惹來殺身之禍。
好在王戎機敏過人,“王戎夙慧”的名聲早在童稚時期就已傳遍洛陽,“道旁李苦”這個成語是他七歲的時候貢獻給後世的,一甲子過去了,此時王戎已近古稀之齡,可謂老而彌堅,人人皆知“王濬衝(注:王戎字濬衝)譎詐多端”。
王戎立即痛苦地捂住腹部,皺著眉頭對齊王說抱歉,內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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