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部分(第2/4 頁)
對其他人開玩笑說,司馬隊長覺得今天的屍體很有“味道”,有些捨不得離開了。剛好這時,司馬雨站在河飄兒旁邊立足不穩,滑了一跤,一下子就按在了河飄兒的臉上,雖然戴了手套,還是粘了一手的腐肉。董建國和其他人見狀,哈哈大笑起來,董建國還說:“大夥這麼多人,讓司馬隊長一個人佔了便宜!”司馬雨氣惱他們幸災樂禍的樣子,用力甩起雙臂把手上的東西抖得四濺。旁邊人見狀,趕忙躲瘟疫般四處逃開。只有董建國還在大笑,沒有防備。當他覺得什麼東西飛濺了過來時,已經躲閃不及,感覺有東西粘在了臉上。只見他頓時像被電擊中一般,扔掉拿在手裡的雨傘,渾身不住地亂晃,然後抬頭用雨水沖洗,還不停地用力抹著臉。旁邊的人笑聲更大了,有人悄聲說董隊長肯定吃到肉了!慌亂了一陣後,董建國認為司馬雨是故意的,握著拳頭上前就要揍他。其他人見了,忙將他勸阻了下來,但又不敢靠近他,只是用著雨傘將他隔開。董建國見大家不敢近身的樣子,顯得更氣了,但又不好再發作。
自那以後,只要勘查有屍體的現場,董建國就不敢再靠近司馬雨。
女屍沒有衣褲,雙手被反捆,赤裸著身子仰臥在地上,只有腳上穿著一雙鞋子。
顯然兇手具有很強的反偵查意識,把死者身上的所有物品全部拋棄了,連衣服也沒有留下!這是同類案件中出現得比較多的現象,這樣做的目的,是為了阻止警方調查死者的身份,從而找到破案線索。這同時也意味著:發現屍體的現場不是兇案發生的現場,而是殺人後拋屍至此的!其他情況也說明了這一點。——死者朝上的胸前有淤積狀的屍斑,且鞋子的底部並沒有粘上河灘上的泥沙。
本案更為惡劣的是:女子死得很慘,胸部被人割掉,臉被銳器劃了很多傷口,已經看不出本來的模樣了!
“什麼人乾的,下了這麼大的恨手!”李智林嘟囔了一句。
我們先仔細檢查了死者的鞋子,那裡的鞋底上粘著一塊貼著棉花的膠帶,棉花上還有血跡,看起來顯然是醫用的物品。緊接著我們檢查了女屍的頭髮、口腔、耳朵、手掌……,以及其他所有可能隱藏物證的地方。死者的頭髮和口齒間粘有幾根細小的白色纖維。在被割胸的位置,刀痕連貫,邊沿整齊,看來兇器很鋒利。傷口的邊沿,有一排殘缺的齒痕。從胸口流下的柱狀血跡掠過齒痕,延向背部,最後終止於肩胛位置,蛇一般讓人觸目驚心!死者的手背有著細小的針眼,雙手的指甲有所變形,向上翹起。我讓拍照的技術員把這一切拍了下來,然後用剪刀將指甲剪了下來,以備檢驗。——如果受害人與兇手有過搏鬥,指甲裡就有可能留下兇手的面板組織,這是很重要的生物證據。
受害人被捆綁的雙手是必須要仔細觀察的,這裡可能透露出更多的資訊。捆綁的繩子是一根白色的紗線,我蹲在那裡,認真地看了一會兒,然後讓司馬雨拍下了照片。
最後,我把目光停留在死者胸前的屍斑上,那裡的一處方形印痕讓我很感興趣。我讓李智林拿來尺子,在印痕上仔細量了量。
“看看有什麼識別身份的物品。”潘雲在旁邊提醒道,“我們得先確定死者的身份。”
“所有的東西都在這裡了。”我指指從女屍腳上脫下來的鞋襪,“沒有能識別身份的東西。”
“兇手扒掉死者衣褲,丟掉她身上的物品。顯然是不想讓我們知道她是誰!”李智林說道。
我點點頭,贊成他的說法:“不過從現有的物品,還是可以得出她死亡時所處的地方!”
“什麼地方?”潘雲有些興奮地問,“如果能找到殺人的第一現場,案件就破了一半!”
的確如此,越是將屍體拋離第一現場,越說明兇手與第一現場有著密切的聯絡。找到了這樣的現場,就能抽絲剝繭地尋覓到兇手的蹤跡!
“我們還是先檢驗一下死者的死因再說吧!”我不願根據現場的部分資訊片段草下結論,“綜合分析,結論才能站得住腳!”
潘雲表示同意:“那就先查清死因吧!”
“從表面來看應該是窒息死亡。”我邊翻看死者的五官邊說,“雖然死者乳房被割,但不是生前遭受的。倒是嘴唇內部有出血現象,應該被人捂過嘴。而且眼結膜充血,頸部有被掐過痕跡,符合被人掐住後窒息的特徵。”末了加一句:“當然,還要詳細解剖才能確定。”
潘雲點點頭:“好的,抓緊時間!”
我開啟解剖箱,取出柳葉刀遞給李智林:“先開啟胸腔,看看有沒有異常。”他那時剛來不久,我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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