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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張羊皮把老爹的遺體揹回帝國都城南京。不知什麼原因,政府沒有給王綱半分撫卹金。王彥達一怒之下,又用羊皮把老爹的遺體揹回老家,並立下家法:凡我王家子孫絕不許做明帝國的官。
王彥達的兒子王與準謹遵家訓,埋頭鑽研《周易》,很快就成為當地家喻戶曉的奇人異士。政府知道後來請他,王與準一面背誦家法一面逃進深山老林,政府就跟蹤他也進了深山老林。王與準一咬牙一跺腳,把一條腿摔到石頭上,醫生確診為骨折,即使康復後也會是個瘸子。官員要有威儀,不能是殘疾人,政府這才放過了他。
王與準的下半生在猶豫中度過,因為他不知道祖宗定的這條家法是否符合天理。臨死前,他對兒子王世傑說,你以後想做什麼就憑良心,別的都是小事。
王與準之所以說這樣的話,是因為王家的經濟狀況越來越差。王世傑為了家庭生活能有所改善,真的違背祖訓參加了科考。可當他進考場前發現每個考生都要被搜身,血管裡流淌的高傲血液沸騰起來,他和當年陶淵明面對五斗米俸祿時一樣地高傲道:“我怎麼可以為了做官而讓一群俗人在我高貴的身體上摸來摸去。”說完就憤然離開。
王世傑再也沒有參加科考,臨死前,他對兒子、王陽明的爺爺王天敘說:“我的遺產夠你受用一輩子的了。”王天敘一本正經地繼承了他的遺產:幾大箱子王世傑的著作。
王天敘果然受用了一輩子,他就是靠父親的這些著作把自己鍛造成了超凡脫俗的人物。他才華橫溢、性情恬淡、與世無爭;他思想開放,告訴兒子王華,要想揚名立萬,必須走科考這條路;他道德至上,常教導兒子王華要做一個道德完人。王華也正中其下懷,從小就擁有中華傳統美德。
有一次王華在河邊撿到一袋金子,他就在那裡坐等一天。當失主喜極而泣地拿到金子準備給他一點報酬時,王華拒絕說:“如果我貪圖報酬,你的一袋金子都是我的,何必在這裡等你!”另外一則故事說說,王華對不該親近的女色從不動心。他曾到他富裕的朋友家做客,夜晚,一位妙齡女郎走進他的房間,聲稱是奉了主人之命伺候他就寢。因為主人不育,而王華已高中狀元,是個讀書種子,女郎羞答答地對王華說:“欲借人間種”。王華請女子離開,他的回答是:“恐驚天上神。”
有史料指出,王陽明被下錦衣衛大獄時,劉瑾曾向王華暗示過,如果王華能站到他這一邊,他可以考慮對王陽明從寬發落。劉瑾和王華相識,王華中狀元后到翰林院工作,後來偶爾被調到東宮給太子朱厚照講課,劉瑾在那時和王華結下了友誼。好學的劉瑾曾多次向王華請教哲學和歷史知識,王華傾囊相授。劉瑾曾說,王華是擁有橫溢的才華和無懈可擊的道德的好人。然而,當劉瑾暗示王華可以用他的立場來交換兒子的前途時,王華斷然拒絕。他說:“如果我真的這樣做了,即便史書原諒我,我兒子無論如何都不會原諒我。這就是為人的基本準則,每個人都有這樣的準則,它沒有是非對錯的區別,只有適合不適合的分別。”
1528年農曆十月,王陽明站在廣東增城王綱的廟前,短暫地回顧了他的祖先們,他發現,他和他的祖先沒有什麼不同,尤其是和他的父親王華,有一個顯著的共同點。那就是:堅持良知,雷打不動,風雨不改。
賞還是罰,這是個問題
如果說人間真有一條亙古不變的人生準則,那肯定就是良知。理論上,人應該把自己的良知當成唯一的人生準則,可現實是,很多人向來都不聽從良知的命令,逆天理而行。桂萼就是這樣的人。
王陽明的平定報捷書送到中央政府時是1528年農曆四月,直到本年農曆八月末,朱厚熜和他的大學士們才商定派人去廣西獎賞王陽明。拖了這麼長時間的原因很簡單:楊一清認為對王陽明封賞會給王陽明帶去更大的榮耀,榮耀會讓王陽明那群上躥下跳的弟子們重新呼籲王陽明來北京,這是他最不願意看到的事。而桂萼一直在拖獎賞王陽明的事,是因為他希望王陽明能進攻安南,王陽明不進攻安南,他就有十萬個理由讓榮譽不要落到王陽明頭上。
至於朱厚熜為什麼又在1528年農曆八月末同意派人去獎賞王陽明,是因為張璁在一旁出了力。張璁幫王陽明說話不是他一時的感情用事,而是政治角逐的結果。
張璁的政治直覺甩出桂萼和楊一清幾條街,他當初和桂萼走得那麼近,而且心甘情願把自己和當時籍籍無名的桂萼拴到一根繩上,就是因為他感覺利用桂萼能成大功。他和桂萼聯手排擠楊廷和以及楊廷和的代理人費宏,用盡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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