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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邦也可以嗎?
不能。因為天下不是他一家的,也不是他們這一個方面軍單獨打下來的。趙王張敖,燕王臧荼,齊王韓信,韓王韓信(戰國時期韓襄王孫,以下稱韓王信,以區別於此刻的齊王韓信),淮南王英布,衡山王吳芮,都早已稱王或封王,沒封的彭越正等著封,也不能爽約。
但問題是,郡縣制或帝國制是大勢所趨。誰要是逆歷史潮流而行,就叫反動。反動是沒有好下場的,事實上劉邦也更喜歡郡縣制。想當年,雍王章邯、塞王司馬欣、翟王董翳、河南王申陽、殷王司馬卬和魏王魏豹的地盤,便都被他改為郡縣,現在難道要改回去?
在這歷史的緊要關頭,劉邦面臨著抉擇。
周制,還是秦制?
邦國,還是帝國?
封建,還是郡縣?
新革命遇到了老問題。
然而判斷的標準卻也簡單,那就是首先考慮如何安定天下,穩定人心,最好還能透過制度的安排,奠定長治久安的基礎。這是每個新政權都要面對的大問題。周公姬旦想過,秦王嬴政也想過,現在輪到劉邦。
劉邦的選擇餘地卻不大。該封的王國必須封,該設的郡縣還得設,也只能先封建後郡縣,半封建半郡縣。
於是劉邦宣佈:趙王張敖、燕王臧荼、淮南王英布“原封不動”;只有王銜沒有地盤的韓王信仍為韓王,都陽翟(今河南省禹州市);封魏相國彭越為梁王,都定陶;徙衡山王吳芮為長沙王,都臨湘(今湖南省長沙市);徙齊王韓信為楚王,都下邳(今江蘇省睢寧縣)。1
這七個,全是異姓王,沒有一個是劉邦的子弟。他的部下也不封王,只封侯。侯與王差別很大。王是諸侯,對王國享有治權;侯是列侯,對封區只有財權,也就是戶數定額的賦稅徭役。一般千戶,最多上萬,叫萬戶侯。
侯的封土也無法與王相比。王的領地至少一郡,多至數郡。侯,一般最多一縣,叫縣侯;其次一鄉,叫鄉侯;再次一亭,叫亭侯。縣、鄉、亭,都是郡縣制的行政單位,也都由當地政府管理,侯們是不能管的。
也就是說,王國之外,一律郡縣。
這就是劉邦創造的“半封建制”,也叫“郡國制”。它跟西周“天子封建諸侯,諸侯封建大夫”的“全封建制”一樣,也是政治鬥爭妥協的結果。
那麼,天下安定了嗎?
沒有。
劉邦稱帝幾個月後,燕王臧荼就反了。2以後,除長沙王吳芮外,其他五王也都反叛,或被說成反叛。但具有諷刺意義的是,這裡面真正存心造反的只有臧荼,其他人都是被“逼上梁山”,甚至“奉旨造反”。3
比如張敖。
張敖是趙王張耳的兒子,漢帝劉邦的女婿,魯元公主的丈夫。他對自己的皇帝和岳父,極盡臣子之忠。劉邦對他卻十分無禮,甚至開口就罵。這就引起了趙相貫高等人的不滿。他們去見張敖,鼓動他造反。
趙王張敖死活不幹,急得手指頭都咬出血來。
貫高等人決定自己動手,並承擔一切後果。漢八年冬,劉邦平叛路過趙國,貫高他們便準備在柏人(今河北省隆堯縣)實施謀殺。但因為劉邦突然改變行程,未遂。
這起未遂謀殺案的結果,是張敖和貫高都被逮捕。貫高在獄中受盡酷刑,始終咬定趙王與此案無關。劉邦查明真相後,不但釋放了張敖,而且赦免了貫高。
負責調查的人遵命把這訊息送到獄中。
貫高問:我的王真被釋放了嗎?
來人說:是。皇上敬重足下是條漢子,也赦免足下。
貫高卻說:臣之所以體無完膚仍然苟活,就因為害怕說不清趙王的冤情。趙王出獄,臣的責任已盡。身為人臣而負篡逆之名,哪有臉面侍奉皇上?
於是貫高自殺。4
張敖總算死裡逃生。但同時,他也失去了王位和王國。劉邦把他貶為侯爵,趙王則換成了劉邦寵姬戚夫人的兒子如意。這當然很冤,卻還不是最冤的。
最冤的是彭越。
彭越根本就沒想造反,只不過在劉邦御駕親征平息叛亂時,稱病不肯從軍。彭越怎麼想的,不清楚。也許,他確實是累了。也許,他不過想儲存實力。但這頂多也只能算消極怠工,卻被以謀反的罪名逮捕。而且,劉邦不但誅滅彭越三族,還將他剁成肉醬賜給諸侯。5
這,豈非喪心病狂?
好像不是。
殺戒因何而開
事實證明,劉邦並非精神病,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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