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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只給你,有空給我寫信。”他揚了揚眉毛。
我倒是笨拙,傻傻地補了句:“寄到香港要寄航空信,很貴吧。”
他笑開了,“咱們好朋友你在乎這點錢,以後你到香港來,我一次性給你報銷。”
然後我把我準備的禮物遞過去給他,那是我最喜歡的一本物理參考書,厚厚一本,50元,對當時的我來說很貴,是我攢了半年才買到的。
“阿月姨給我看過你的物理,太爛了,做做裡面的習題吧。”
“這麼爛的禮物啊。”他又恢復到傲慢的惡毒了。
他走的那個下午是星期六,我剛好去市裡參加一個比賽。聽說他來我家敲門,不斷喊我名字,卻沒找到我。
依然和來的時候一樣,是一輛高階的小汽車來接他的,小鎮的大人和小孩圍成一圈,目送著這個彷彿屬於另外一個時空的人離開,依然只有興奮地指指點點。
那晚回家,小鎮裡的孩子興奮地說,我太有面子了。但我心裡說不出的空落落,一個人悄悄走到阿月姨家,在他住的房間視窗,往裡看了看,一切黑糊糊的。
我轉過頭,看到不遠的地方,一個小孩在哭,我知道,那是剩下的這個阿小。聽說,他沒去送香港阿小。
香港阿小就像被接走的外星人,理性的我早判定,他和我是兩個時空的人,此前發生的事情,就當一場夢了。不多久,我又當回我的赤腳大仙。而整個小鎮也似乎迅速遺忘這麼一個本來也不大起眼的小孩,依舊吵吵嚷嚷、熱熱鬧鬧。
只有一個人,提醒著香港阿小的存在——我家前面那個阿小。
沒有香港阿小帶他去理髮店剪那樣的髮型,他堅持自己試圖用剪刀剪出那樣的形狀;沒有阿小陪他去開發區展現英雄氣概,他依然堅持每天晚上去逼迫路過的外來打工仔扮狗叫,然後幾次邀約各種人去觀摩,都遭到拒絕。
沒去讀書,這個阿小的命運只能有一條:當漁民。他是掙扎了幾次,甚至和父親大打出手,離家出走。失蹤了一個多月,餓得瘦骨嶙嶙的阿小回來了。他答應當漁民了。他的條件是:必須給他買一輛摩托車。為了兒子走回正途,他父母商量了半天,終於同意了。
打漁要趕早潮,每天早上五六點,我就聽到那摩托車帥氣地呼呼地催引擎,發出的聲音,炫耀地在小巷裡擴散開。他每天就這樣載著父親,先去下海佈網。他大哥和二哥,則踩著那輛吭哧吭哧響的腳踏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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