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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爺……那個……林先生和馬先生已經等了快一個小時了。”是翁嶽天的司機。
翁嶽天沉默了幾秒,眼角的餘光瞥了瞥文菁,褪去深眸裡那一絲掙扎,沉聲說:“嗯,告訴他們,我馬上就來。”
翁嶽天起身穿衣服,清亮的瞳眸裡,早已經沒有適才的之色,有的只是一片深沉冷冽。
林先生馬先生,是翁嶽天這一次收購計劃的關鍵人物。他策劃已久,前段時間是因為種種原因而耽擱了,現在他從京城翁家回來的本市的第一件事就是此次收購計劃。
他承認,在聽見文菁肚子呱呱叫的時候,他曾有一點想要帶她出去吃東西,這就好像是以前跟她在一起的時候,那種自然反應。可他在意識到自己的想法時,立刻清醒過來,看著床上的她,眉目含著盈盈淚光,似哀怨,似不捨,似憤恨……
他的心在緊緊揪著,他知道自己不能心軟,一旦開始想要留她在身邊,她便再也無處可逃,她或許只能做一個見不得光的情婦……因為,一旦他下決心要留她,那就意味著,她成了他的人,即使不能成為他的妻子,他也不會放開手。他想要趁自己還沒有陷進那漩渦的時候,全身而退,為了她好,也是為他自己。
何必害了她呢?今天是他不對,不該一時失控要了她。翁嶽天擰眉,俊美絕倫的面孔上浮現出一抹玩世不恭的笑意,瀟灑地揚揚下巴:“我先走了,你輕便。”
在他轉身開啟門走出去之後,笑意漸漸凝結在嘴角,變成自嘲和苦笑……她此刻肯定很生氣,甚至會恨他這麼一走了之吧。要恨就恨,總比忘記他要好,如果不能用“愛”的方式記著,那就用恨來銘刻吧……他暗暗告誡自己,以後不能再像今天這樣了。明知道沒有結果的事情,遠離,自律,這才是最好的辦法。
只是他忽略了,為什麼他會想到“愛”這個字眼?只是他此時此刻不知道,他曾經距離自己的親骨肉有多近……
文菁坐在床上,氣呼呼地瞪著房間門,心裡那個氣惱啊……他把她當什麼呢!稀裡糊塗被他吃了一頓,他究竟是什麼樣的人?
哼哼,以後再也不要被你吃!你要是再敢碰我……我為了寶寶也要跟你……跟你拼了!
第三十四章
翁嶽天最近真有夠忙得夠嗆,一邊計劃收購的事,一邊還要往梁宇琛那裡跑。這一次是梁宇琛想要向翁嶽天求證一件事,確切地說,是求證一個人的真實身份!
梁宇琛在調查一宗舊案時發現,七年前的某個案子的一枚神秘指紋,跟七年後朱浩那件案子裡所出現的一枚指紋相同,也就是將翁嶽天牽扯進去的那案子。關於這一點,他早就告訴翁嶽天了。
一代大亨文啟華七年前在自己家中自殺。當時這案子轟動一時,因為文啟華不但是超級富豪,他還有一個更強悍的身份就是……神偷!據傳聞,他有一個私人寶庫,裡面全是價值連城的寶物,大部分是他早年盜墓而來。還有一部分是他在國外一些博物館偷回來的,原本是我們國家的文物。他偷回來之後就自己私藏起來。
文啟華是一個傳奇人物,他的財富到底有多少,根本不是金錢數字可以衡量的,隨意從他的寶庫裡拿出一件東西去拍賣都能讓人一夜之間暴富!
文啟華為何會突然自殺?奇怪的是,他在那天之前沒有立下遺囑,只在他死的當天,留有一紙遺書,最不可理解的是,他的遺書裡提到,全部財產留給自己的助理,而不是留給他的女兒。文啟華的女兒對此不但毫無疑義,還在那之後拜在這位助理名下當了“乾女兒”,依舊享受著公主一樣的待遇,只不過文家的一切都易主了而已。似乎她並不介意這一點……
文啟華還有一個私生女,極少數人知道。遺囑中也沒提及。在他死後,那女孩不知所蹤。他的寶庫據說至今沒有被人發現……
負責辦理這樁案子的是梁宇琛的前任警司。但在梁宇琛反覆研究關於案件資料之後,總覺得有些地方不對勁,最讓人驚奇的是,當時在現場提取到的一枚神秘的指紋,居然跟近期的某個案子有關聯,就是在魏浩家中發現的新一枚指紋,屬於同一個人,但不知是誰。
七年前文啟華自殺現場提取到的指紋竟然會跟七年之後一宗謀殺案裡發現的指紋相同,這讓梁宇琛焦頭爛額,上頭催得緊,他也已經盡力了,可兇手到現在還沒頭緒。其作案手法不但高明,心思也是罕見的細密。雖然翁嶽天的罪名洗脫,但兇手依舊逍遙法外。梁宇琛隱隱有個感覺,這次遇到對手了!
這兩件案子裡的指紋,會是巧合嗎?假設文啟華不是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