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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兩個小時左右的時候,老姐妹倆剝完了花生,岳母才用夾生的普通話給我說了一句:“看看吧,這要收錢的,你們就享受吧!”
岳父在旁邊應了一句:“別聽她瞎說,囉裡巴唆的,啥你都敢說。”
半袋子花生,經她們一剝後就沒多少了。
到現在,冰箱裡還放著岳母剝好的花生米。
我不知道丫頭的想法,每一次我在吃花生米的時候,就能想起那個夜晚,想起岳母老姐妹倆坐在客廳裡認認真真剝花生的樣子……
那是母愛。
她們才不管自己的丫頭嫁給了誰,但是,不論嫁給了誰,這日子總要過,花生米總要吃。順帶著,連女婿都愛了,多好!
前幾天我買了點毛豆,煮了半鍋後放在籃子裡有事沒事吃幾個。丫頭看不過我狼吞虎嚥的樣子,她說:“我把這毛豆剝了吧,行不?”
“好啊好啊!”我迫不及待。
於是,一籃子煮熟的毛豆她一邊看著電視,一邊吃著一邊剝著,一聲不響地弄完了。最後把一小碗剝好的毛豆推到我跟前,喊了句“吃”,惹得我哈哈大笑。
記憶這個東西是能複製的,我再向前推一下,丫頭為我成批地剝過板栗、紙核桃、山竹……太多了。
記憶能複製,其實賢良也能複製吧。
當她坐在客廳的地上,認真地剝毛豆的時候,我就想起了岳母。若干年後,等我們有孩子了,孩子要遠行,丫頭一定會像岳母一樣,找最好吃的東西,給孩子一心一意地剝起來。
總有一天,孩子能理解母親的這份心思。
我們當然要“以人為本”
和你的愛人在一起,你最哭笑不得的時候該怎麼辦?
把拳頭捏起來,捏得嘎嘎作響?還是忍氣吞聲,沉默不語?或者乾脆來個旁徵博引,把對方的氣勢徹底打將下去?
我不知道別人怎麼做,但我這裡,以上招數肯定行不通了。
如果丫頭跟我講點理還好,要是她一門心思地胡攪蠻纏,我一點兒辦法都沒有。我喜歡說的一句話是:“瞧你那豬嘴!”
她一不高興,就努起嘴,然後嘴裡只念叨一句:“不!我就不!”
你說你怎麼辦?
拒絕合作,拒絕談判,拒絕交流。這叫“三不政策”吧。
實在不成,拿出一支菸,點上,徹底不去管了還不行?
一般碰到這種情況,肯定是她的小自尊受了點傷害,要麼我說她“咋就這麼笨呢”,要麼我可能說她“別成天跟個小孩子似的胡鬧”之類的。
我是個知識分子啊,怎麼跟個小女子一般見識呢,何況叔本華早就說過:“世上的每一朵玫瑰花都是有刺,如果因為怕扎手,就此舍之,那麼你永遠也不能得到玫瑰芬芳。”這叫“小荷才露尖尖角”,你不做蜻蜓自然有人做。
堆個笑臉,在一旁傻笑:“好吧好吧,就算因為你的‘不’,天塌下來我也認了,我認命,中了吧?”
“中!”她很乾脆。
某一日晚上,我們在外面溜達的時候碰到一張四五十塊錢的小桌子,我用傢俱店的小凳子試著坐了一下,一下就感覺愛不釋手了。
眼巴巴地望著丫頭,只要她一句肯定的回答,我就會買下來了。
嘮叨的時候,我的理由很充足:哎呀,頸椎不好呀,你看那臺式電腦桌,太高,放著筆記本時間久了我胳膊就發麻;那個玻璃圓桌,也稍微有點高,我就是把轉椅打到最高也不成;那個茶几,我老坐著用電腦好像也不成……
她在旁邊不知道什麼時候揀的個小玩意兒,正玩得興致勃勃,對我的牢騷純粹就不入耳。
說急了,她回答:“你看著辦,跟我不塔噶(學我的一句江浙語)!”
這麼一來,她是不樂意買了。
我立即就不爽起來。
她看出我的不爽,給我提出一個條件:“這樣吧,你回家先把那幾個玻璃桌賣掉一個,再把這破玩意兒搬回去,你說家裡你買的破爛還少了嗎?”
我當時已接近歇斯底里,那不成,非買不可的架勢。
可是她已經轉身走了,在這種狀況下,我要是買回去,大家都不開心,何況,我的確買了很多破爛,光電腦桌就兩臺,玻璃桌、茶几再加上幾個無關緊要的行李箱之類的,到處都顯得凌亂。
回去的路上,我想了一下,怎麼著也得開導開導,這麼倔,受不了啊。於是,語重心長地給她說:“你看,咱生活過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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