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8部分(第3/4 頁)
放心不下不讓去呀,沈沁柔卻覺得遇事就逃的小鴕鳥,偶爾戰一戰亦無妨;故而沈沁柔只是問,“妳哪兒認識的‘朋友’啊?”
沈一一笑了笑,“紀小鄢那兒認識的——”
一句話沈沁柔就悟了——看吧,開庭結束尚未到一天,預料中的阻力和干擾就迫不及待冒頭了。不過既然中間隔著一個紀小鄢,沈一一此次單刀赴會過程中,那種說理不成動手撕的可能基本可以排除囉;被大額支票甩一臉的戲碼,大概亦不會發生;剩下的,或許就是言語的挑釁與輕藐吧?
可沈一一既要與紀小鄢在一起,這些歷練總是不可避免的。豪門若那麼好進,就不會有她沈沁柔當年的鎩羽而歸了。所以是騾子是馬都暫且拉出來遛遛吧。行就上、不行就撤!總比一直被紀小鄢護在後頭傻樂著強;亦總比撞了南牆再回頭強。而她沈沁柔再無能,給女兒闢一條垂直性的退路,她自問還是可以地!
“時候不早了,”權衡過後沈沁柔提出唯一要求,“就別去外頭了。想聊天,我看這裡就蠻好,有花有月的,正適合暢談人生和理想。”
沈一一仍是笑,“那我得先問問居居姐的意思呀,她還沒說出不出來呢!——居居姐,哦?”
自始至終她都沒有用手捂著小44,全然一副事無不可對人言的坦蕩和磊落。電話那頭的居居到底繃不下去了,咳了一聲問,“沈小姐,妳現在在哪兒?我這就去找妳!”
……
二十分鐘後,居居自月亮門那一側轉出來。她梳栗色的齊肩發,穿湖色小套裝,足蹬細長三吋高跟鞋,臂挽杏色愛馬仕Birkin包,整個人都透著一股精英範兒。而論到容貌,居居屬於典型的第二眼美女,五官分開來不出挑,湊在一起卻相宜;加之保養得好,氣質也恬淡,老實說,於聖世華年大酒店偶遇前,沈一一是很喜歡居居的。
不是因為居居幫紀小鄢很好地打理了天籟谷——她現在可沒有內種所謂老闆娘的自覺!——她喜歡居居,有點像小時候我們喜歡學校裡的美女學霸,不分性別,亦無嫉妒;或者用“喜歡”也不恰當,恰當的表達應是“欣羨”。
可自從聖世華年的那一場偶遇,沈一一明白,女人之間若是隔了男人,關係就再難簡單和純粹。而居居以往面對她時那溫柔得體的笑,也被解讀出新況味:看呀,她多傻,那根本不是溫柔得體好不好?那分明是疏離地審視與拒絕!
不過,居居有什麼資格呢?她是紀小鄢的誰?她又是紀氏的誰?她替誰審視她?她又替誰拒絕她?
不由自主沈一一想起曾經看過的一段話——女人拿男人沒法子,就愛拿女人去撒氣,好像把別的女人都踩到腳下了,男人就能臣服傾慕她一樣;這種行為歸根結底兩個字,可憐罷了!
這樣一想,沈一一也就釋然了,你說跟個可憐人,她還計較個什麼勁兒呢?
唇角彎起好看弧度,沈一一主動迎向居居,“居居姐,妳來得好快。”這純然為了寒暄的寒暄,語氣不帶丁點芥蒂,於沈一一當然是出於教養,卻莫名又刺到了居居。
居居迅速掃了一眼沈一一,略具深意地說了句,“我從Emily那兒來,她住的酒店距這兒不遠。”不想沈一一聽後毫無反應。居居無奈,只得又加一句,“我從殷芳兒那兒來。”
沈一一哦了聲,有些不好意思地解釋,“高中畢業後,就不再接觸英語,”非但不接觸,五年間又是病又是痛又是抑鬱症地折騰下來……“以前學的早忘差不多,耳朵對單詞也不敏感了。何況,我身邊也沒人有互叫英文名的習慣……”
蒼天作證,她真是很誠懇地在表達羞赧,落在居居耳裡,卻是又一種變相的嘲弄。敏銳地捕捉到居居瞬間繃緊的氣息,沈一一又何嘗不無奈,這不在一個頻道的兩個人,若想好好地談一談,難度無疑大得很。
伸手向旁一指,沈一一轉了話題道,“我剛發現那邊有一個小亭子,我們過去說話吧。”言罷她即轉過身,留一個纖長背影給居居。她腳上此刻穿得是半新不舊的平底帆布鞋,配一條半新不舊的白色牛仔褲,上身一件半新不舊的棉T恤,由於夜裡風涼她怕冷,棉T恤外頭又不倫不類地胡亂裹一條大圍巾。
居居挑剔地盯著她,沈一一這一身行頭她敢打賭加一起絕不會超過一千塊!可年輕女孩兒的身姿自有其妙曼與娉婷,似一樹似錦繁花,不用捯飭也好看;而也只有她這個年紀,才有底氣這麼搭……
及至緩步踱入小石亭,沈一一回頭招呼著,“過來坐,居居姐——”櫻花林裡並不黯,平均五米即裝得有路燈,小石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