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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月甲寅,《高宗實錄》卷169。
'5' 乾隆九年三月辛丑,《高宗實錄》卷213。
'6' 目前對清代的“多種經營”情況尚缺乏完整的數字說明,美國學者珀金斯所作研究表明,民國年間中國農產品中,糧食作物產值約佔75%,其他則佔居25%,如果計入蔬菜、水果、山林、水產、家禽,以及鄉村工業的部分,後者的比重就要大得多。
'7' 參見杜潤生:《杜潤生自述:中國農村體制變革重大決策紀實》,人民出版社,2005,頁168。
'8' 張曉棠:《乾隆年間清政府平衡財政之研究》,第37~40頁;據說,鄰國,特別是越南的統治者,為清朝非農業稅收的擴張規模感到驚訝,亞歷山大·伍德賽德(Alexander Woodside):《越南和中國模式》(馬薩諸塞,劍橋,1971年),第33頁。
7。提倡工業生產
在傳統經濟時代,農業並不是國民經濟的全部,同時存在的還有工業部門。每當提起工業,人們往往把它與近代機器工業聯絡起來。其實,在工業生產中使用某種機械,以及利用具有一定規模的生產組織,在歷史中是早已存在的現象,並非近代才有。因此,它們應被統稱之為“工業”。其中尤以加工、紡織、製造、營建、礦冶等等,構成傳統工業的主要內容,而與農業經營判然有別。'1'
乾隆七年提出“為天下萬世籌贍足之計者,不獨以農事為先務,而兼修園圃、虞衡、藪牧之政”,從《周禮》原意而論,即已超出了一般農業的範圍。古代所謂“四職”,原本只有“三農”一項為農業,其他三者都是農業以外的經營。'2'這與秦漢以後的情形是大不一樣的。但不管怎樣,數職“兼修”就必然會擴充套件到農業以外。清代中國經濟的蓬勃發展(它背後是幾億人口的龐大需求和積極努力),自然引導它從農業的低層次走向高層次,從粗放到精耕,再超出而至商品生產,復從農業種植業走向工業,……一步步邁向更高的梯次。如果說,在經濟發展中存在著一定的“梯次”的話,我們就可以把它稱為“發展梯次的逐級攀升”。於是,在前述農業經營的範圍之外,不但紡織等手工業得到大力的提倡,清代的礦業政策也發生了重大的改變。所有這些,也無例外地發生在乾隆初年,並和當時的總體設想有著緊密關聯。
雍正皇帝曾於《聖諭廣訓》中說:
朕聞養民之本,在於衣、食。農桑者,衣食所由出也。一夫不耕,或受之飢;一女不織,或受之寒。……願吾民盡力農桑。
亦非老生常談,而具有時代意義。
乾隆初年,更有一批官員在各地積極推行,如巡撫尹會一疏陳豫省宜行諸事,其一即“女工之宜勤”,欲使比戶連村,無不各勤紡織。巡撫陳宏謀在陝西諮詢地方利弊,必問:“栽種棉花否,能織布否?”乾隆七年,御史包祚永言,黔省“惟資楚布,歲千億萬匹;兵民窮困,職此之由”,著令通省“教民紡織”。九年,甘肅以“種棉紡織,概置不講”,令製造紡車,請女師教織。十年,奉天以“種棉者雖多,而不知紡織之利”,擬議推廣。其後總督開泰請令僱募江浙工匠到湖廣,設立機局,教以染造紡織。總督方觀承推行於直隸,更有助於使之成為一個棉業優勢產區(這一點特別可貴,因為經濟發展與賑濟不同,它更需要“錦上添花”,而非“雪中送炭”)。這些都是乾隆時期推行女工、紡織較為著名的例子。
儘管清代沒有實現“現代化”,沒能把經濟引入“機器工業”的發展階段,但中國仍有廣泛而分散的工業生產,其產值約佔世界的三分之一以上,並且已產生一個相對集中的“(傳統)工業區”。儘管西方存在一個“早期工業化階段”,它卻並不因外國也有而是,亦不因外國沒有而非。'3'它是中國經濟自身發展的一個產物,並不是“沒有發展的增長”。
清代十八世紀,在長江三角洲上千萬農民的生產經營中,傳統工業的地位已遠遠超出了其農業部分;在這一地區,農村工業已不是什麼副業,而是主業和正業;這樣的農民,亦工亦農,與其稱之為農民,還不如稱之為兼營農業的工人更為切近。正是因為這樣一些理由,可以把它稱為“工業區”,而不再簡單地把它與其他農作地區等同看待。'4'其中,僅棉布產量,估計每年大約就不會下於一萬萬匹“小土布”之譜,'5'總收入將達到白銀二千萬兩。它是清代經濟的一大成就,也每每為其他地區勸農時視為榜樣(如在蘇北、河南、陝西、四川等地)。
也許還可因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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