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頭的浴巾裹住下。身,一邊朝她走來,“不能拿這個當藉口,”見林琅偏開臉,他用手指勾起她的下巴,“都已經是我的人了。”
***
阮默懷執意要帶林琅去喝早茶,讓她打電話訂個包房,然後走進浴室洗漱整理。
看著窗外低垂的天空和翻滾的雲海,她忍不住想起方鶴婉的那樁案子。
火災發生後,警察收到杜寅歌律師送去的記事簿,上面有他記下的事件經過。他確實動了殺害方鶴婉的念頭,也確實找了人,甚至進展到約定時間地點的那一步。卻在最後關頭——也就是陸茂修查到案發那晚一個年輕男人在北玉橋車站邊的小商店打電話,在那通電話裡,杜寅歌臨時取消了這場謀殺行動,表示錢會照付。
誰也不知道為什麼最後一刻他找回了良心。
然而方鶴婉還是掉下去了。
根據記事簿上的記錄,杜寅歌事後氣急敗壞地去找那個撬井蓋的民工,對方慌張地說他是撬完了才打的電話,搬回去的時候雨太大,沒確認是否蓋嚴。
而警察們也根據記錄找到了那個民工,原來那晚之後他就離開了嵐川,一直在湖南找活幹。找到的時候他剛好因為偷東西被抓了起來。
他承認了這件事,與杜寅歌記錄的吻合上了。
而那張藏在小提琴琴腹中的紙條,又是另一樁。
那是杜寅歌偽造的。
他在北京覺察到杜燃和林琅的曖昧,想要離間他們,以便讓林琅安心學琴,就想出這一招。
那時杜燃為了自立,搬出去時沒帶上杜寅歌給買的那輛腳踏車。杜燃為了租房和重買一輛,找人借了兩千塊,開了張收據,隨身放在錢包裡。後來杜寅歌叫他回去吃飯,趁機偷走他的收據。
他模仿杜燃的筆跡寫了另一張,偽造他與方鶴婉的案子有關。
這些他也都寫下來了。這是他所犯的罪,彷彿知道終有一天事情會大白於天下,亦或是預知自己的死期,交代律師如果他遭逢不幸,便把這本記事簿交給警察。
但沒人想到,那把斯特拉迪瓦里小提琴他留給了林琅。
他在記事簿上寫:如果我最終放過她,那把琴就交給她。好琴要給值得的人。
***
和林琅一起乘電梯下樓的時候阮默懷還提到這件事,問那把琴還在嗎?
林琅說她放在銀行保險櫃了。
阮默懷全副武裝地穿戴好,讓林琅先從酒店前門走,自己從後門偷偷溜出去。
“Durant,下次耐不住寂寞尋歡作樂,請提前告訴我一聲好嗎?”一個穿著一身幹練的黑色西裝,倚牆而站的中年女人摘下墨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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