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晃晃酒杯。
對紅酒越是瞭解,越發覺國人對它的理解存在很大的誤區。法國紅酒已經和瑞士手錶一樣,在“崇洋”的心理暗示下被炒成一種“高尚生活方式”,財富和身份的象徵。近年來,由於價格飆升、適合長期貯存,紅酒又從一種普通的飲品升級為投資品,富裕人士不惜出價億萬囤積居奇,或收購知名酒莊。於是紅酒市場形成一撥人炒作,一撥人起鬨,一撥人出錢,一撥人圍觀的奇特格局。
拉菲充其量可演算法國一線紅酒——之一,我曾經琢磨過為什麼它在中國特別火,可能是因為它的中文比較好發音。波爾多另外幾家一線酒莊,譬如奧布萊昂(Haut�Brion)念起來太拗口,記不住;穆桐(Mouton)聽上去有點兒傻,跟“木桶”差不多;瑪歌(Margaux)會讓人聯想起黑社會;還有一種我個人認為比拉菲更適合中國人味蕾的紅酒,產自波爾多的拉圖(Latour)酒莊,在中國也沒那麼火,大概是聽起來不如拉菲高雅,諧音“又拉又吐”。
羅傑·巴納特(Roger Bart)是紐約億萬富商,他的家族收購了著名奢侈品牌Burberry,他在美國納帕溪谷擁有自己的酒莊。十年前我們剛剛認識時,我還對紅酒一竅不通,他在紐約給我上了一堂啟蒙課。但是最近,北京給他上了一課。連續在北京參加了幾場活動,他發現中國人不喝則已,一喝就是“CarWine”,這把他嚇壞了。我問他何謂“汽車紅酒”,他解釋說就是喝一瓶酒相當於幹掉一輛汽車。可不是,中國人買一瓶紅酒動輒花費幾千美金,在美國買一輛二手車綽綽有餘。
這一現象令羅傑憂心忡忡,他說:“將來再有中國朋友到加州來,我該怎麼接待呢?”
說到美國人接待中國人,有一樁趣事不得不談。我認識一個美國好萊塢製片人,曾因萊昂納多·迪卡普里奧主演的電影Aviator獲金球獎。有一年我帶了一箇中國朋友去拜訪他,他請我們去比佛利山上的一家餐廳吃飯,出於禮貌讓我們點酒。朋友對我低聲耳語:“成鋼,咱們點瓶好酒,別讓人家看不起。”我還沒來得及提出異議,他就點了一瓶加州頂級紅酒的代表Opus One(作品一號)。
就為這瓶300美元的酒,我這個有錢的製片人朋友跟我嘮叨了好幾年,大意是你們中國人太敢點了。可是若將300美元換算成人民幣,不到2000元,對中國的“有錢人”來說,似乎不過小菜一碟。由此,美國富裕階層和中國新富階層的消費觀之不同,可見一斑。
就在人們一瓶又一瓶開拉菲的時候,很少有人想到,其實中國人的飲食文化或社交禮儀都和紅酒文化大相徑庭。紅酒講究“輕輕聞細細品”,國人的酒文化卻是“感情深一口悶”,動不動“打一圈”。平均好幾千一杯的拉菲,幹了不合適,不幹更不合適。坊間一度流傳這樣一個笑話,說的是朋友聚會,一旦聽說要開拉菲,一定要遲到五分鐘,來了好“自罰三杯”。
中國菜和紅酒也並不匹配。我曾經參加過一場品酒會,頭一道菜就是蒜泥白肉。要知道紅酒對味蕾的要求是非常高的,一旦抽了煙,或者吃了重口味的菜,味蕾麻木了,紅酒那些美好的感受就品不出來了。中國人請客,往往都講究“大餐”,清淡了不行,於是一盤蒜泥白肉就成了“拉菲殺手”。我就曾經有這種體驗,因為在某社交場合被人逼著吸了根菸,緊接著上好的紅酒到了口中,也像假酒一樣寡淡無味。
以我個人對紅酒的體驗,三百多元一瓶的紅酒已經非常好,七八百元一瓶的酒從口感上說就足以跟名酒媲美,除非是極有經驗的人。如果市價到了兩三千元,就真的稱得上是“奢侈品”了。
如此看來,拉菲的妙處其實不在色香味,而在於它在某種程度上承擔了“一般等價物”的功能。正所謂“喝的不買,買的不喝”,求人辦事送一瓶,招待客戶開一瓶,宴請領導來一瓶。拉菲和拉菲還不一樣,請大領導喝大拉菲,請小領導喝小拉菲,請山寨領導喝山寨拉菲——級別待遇清清楚楚。套用一句網路流行語:哥喝的不是拉菲,是面子。原本費多少口舌都說不清楚的景仰之情,一瓶酒就說清楚了,這麼好的東西,不火才怪。
9、特權是一種落後的象徵
一次有個朋友送我兩張故宮午門廣場的“三高”演唱會門票,告訴我是VIP,我很興奮地帶著母親去了,自認為很有面子,但是我的位置其實離舞臺很遠很遠,只能從大螢幕上看看。我抱怨說這是哪門子VIP,位置太差,朋友說那些更好的位置叫做VVIP。這是我第一次知道這個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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