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部分(第3/4 頁)
我面前。我看到捆綁的繩子,閃光的刀,遍地滴落的血。那些傷痕真實存在過,至今還存在於我緊密遮掩的內衣之下。我從來不敢看恐怖片,可那天所發生的事情,比我能想到的全部恐怖片還要恐怖。
後來有一天,我在食堂吃飯,周圍的三個座位沒人坐,無所謂,我已經麻木。四周議論聲越來越吵,越來越吵,有人直接在食堂門口敲飯盆,高聲地喊,“29樓打人了!”聽說那人,將我們學校一個學生直接從上鋪抓下來,摔到地上,然後拿凳子砸到人家身上,跟有什麼深仇大恨似的,打去了半條命。我不關心,那段日子彷彿失語,又或者失聰,聽什麼都無動於衷。可再過十來分鐘,那人一身殺氣地出現在食堂大門前,學生自發為他分開一條路。我抬起頭,看見那個我害怕的人,正雙手握拳,站在十來米開外,看著我。正如夢中所見一樣,他佈滿陽光的胳膊和手腕上,也沾著血。
“就是他打人嗎?為了法學院的那個男生?”“誰知道?據說打得可兇了,就剛在29樓男生宿舍打的,一個樓管加上兩個學生會的,都沒攔住。”“也就牛逼半小時,報警坑死他一輩子。牛逼什麼呀,死同性戀……”
“楊寬,你瘋了嗎。”
“我沒瘋。是這些人有錯,你看著。”
說完他轉身,揮拳,將那些罵我噁心的,繪聲繪色形容我在男人身體底下賣屁股的,說我是不要臉二椅子死同性戀的,統統都揍了一遍。聽起來很輝煌,他把整個食堂的人都揍了。但其實並沒有那麼難操作,因為絕大部分人都傻站著,極少反應過來,尖叫著拼命往外逃。女生分貝高,她們一叫整個食堂都驚動了,一時間,有如泰坦尼克,大門被盲目往外衝的人群堵了個水洩不通。連食堂師傅都傻,拎勺站在玻璃櫥窗後一動不動。在混亂之中,楊寬一揍一個準。以他為中心,很快倒了一大片,那氣勢那麼嚇人,居然沒有人想要跟他對著幹,又或者以身試法,抱團上前來阻止住他。倒下去的都是些不甘示弱的男孩子,楊寬從不打女人。對於那些躺在他手臂上頭髮散亂嚇得直哭的女孩兒,他威脅地提一提拳就放過了,“女人就不要再這麼尖酸刻薄了。”我聽到他對其中一個女孩這樣說。不知道該想哭還是想笑。
☆、第 6 章
一片慘叫,恐懼在人群中無理性蔓延著,人們還傳說他背了刀和槍。其實都沒有。楊寬打架,向來靠的只是赤手空拳,血肉之軀。我不能面對這一切,早早逃離了那個修羅場。一度欲往法學院,去辦公室找平時關係還不錯的一個輔導老師。可轉念一想,我畢竟已經墮落髒汙到這個地步了,哪裡還有什麼臉面去求助於任何人呢。
我坐在北邊湖畔森林的一爿長椅上發呆,期盼枯枝敗葉能夠把我和世界隔絕開來。可是楊寬一身汗水髒兮兮地出現在我面前,他胸前的白襯衣都爛成布條,將兩肩攤開,“周灼,連你也害怕我嗎?”他身後,跟著浮現一長串警察。
“都什麼時候了還唧唧歪歪的。帶走!”一身制服的民警隊長叫囂著,命人把我和楊寬都銬上,頭蒙衣服,離開了校園。
警車一路鳴笛,駛進學區派出所,派出所非常狹小,看得出條件也不好。警長命我們蹲著,也不審訊,只當我們是共犯,劈頭蓋臉一通訓話。讓下屬帶我們進小房間,一個為柵欄所隔開的半面鐵籠。地上什麼也沒有,胡亂趴著些可疑的水跡,牆體頂端,一個簡陋的通風口,一股排洩物的燻臭味兒。今天所里人少,在我們來之前,只進了一個小偷,一個瘋瘋癲癲往水泥石灰裡尋找食物的流浪漢。
我雙手抱頭,縮成一團,開始回憶在這種情況下應該怎麼辦,這才發現,多年來死讀書,居然完全派不上用場。國內大學不注重實踐,大一開的都是通識課,大二上學期才開始籠統講憲法和法學原理。律所實習這麼久,只會貼發票,以及從最外圍了解些公司財務案件。待到那位身材豐滿長相可親的女警察過來給我們送飯時,我抓住機會,隔著鐵欄叫道,“姐姐,姐姐,在這種情況下,派出所通常都是怎麼處理的,拘禁記錄會寫進檔案嗎?請您千萬要告訴我,我是學法律的,以後還要做律師!”
“學法律的怎麼還這樣法盲,”美麗的女警官看著我,和藹地說。“在公共場合打人是重罪,年輕人,不能這樣罔顧自己的前途。我們正在聯絡學校,等校領導派人過來,或者等你家人拿錢來保釋吧。”
怎麼可以驚動我家人,他們又拿什麼來送我出去?我想著,血都涼了。
“既然考上了這麼好的大學,年紀輕輕,學什麼不好,淨跟社會上人學壞。”女警官數落著我
本章未完,點選下一頁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