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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條簡訊給他,臺詞老套到俗:我們分手吧,我已經和別人在一起了。
若說辭職有裸辭一說,那我這分手也是裸分的。其實我想說的是:一個人在沒有成為最好的自己之前,也不配擁有最好的對方。但當時也是一塌糊塗的我,有什麼資格說這樣的話。
如我所料,分手說出來,他也沒鬧,也沒挽留,就像一刀捅進棉花裡,沒有痕跡,沒有聲音,連刀子都陷進去不見了。
他只是在最後一次約我見面的時候,帶了一大箱子東西,在濱江道的星巴克裡面,把所有有關我記憶的東西,全都還給了我。包括七個筆記本,裡面抄滿了從我們認識第一天起,所有的簡訊記錄。一筆一筆,一個字一個字。
他說,我也沒你那麼會寫,我寫不出來,只能都抄下來了。
我看著那一箱子的時光,頭一次真真切切感到了什麼叫“頭暈目眩”。而他的那種平靜,讓我後知後覺,其實我還是希望他挽留我的。但我明白,從我說分手起,我就再也挽不回他了。
失去一個人並不難受,難受的是無可挽回。
我後來才知道,分手之後,他痛苦得大病一場,抑鬱且終日不食,瘦了十斤。他爸媽嚇瘋了,帶他去歐洲旅行散心,轉了一大圈回來之後,再也不干涉他自由,由著他想幹什麼就幹什麼,想去哪兒就去哪兒。而他做的第一件事,竟然是從一個家門都出不了的傢伙,變得能一個人獨自開車從河北到安徽,去見一個相好的妹子。
我知道了之後,真是氣壞了。打個比方,就像你買的股票越跌越兇,苦苦捏了兩年都沒捨得割肉賤賣,最後終於判斷沒有看漲的可能,三思而棄。結果一出手,轉天股價就反彈上天。
讓我氣壞了的還在後頭。他開始痛定思痛,發奮圖強,從一個四級都過不了的水平開始學英語,花了快兩年,總共考了六次託福、四次GRE,終於被紐約的學校錄取,並拿到了簽證,在我剛好快畢業的時候,去了美國。
嚷嚷半天,結果去成美國的是人家。
他走之前,我有天手賤,回到他的部落格去看,有一則寫的是:走得夠遠,已經忘記當初是為什麼出發。沉甸甸的時間與辛勞,喜淚參半。那個部落格裡寫滿了他這兩年的時間如何度過。我一邊看,一邊掉淚,想了許多的如果,最終都只有但是。
真的憋不住了,你等等啊,我靠個邊尿尿一下。老孫說。
我把臉對著窗外,車裡放的是雜七雜八的交通廣播,可我什麼都聽不見了,回憶如山,重得我抬不起頭。要不是他說要尿尿,我都不知道怎麼讓當時的心情收場。八年了,覆水為什麼難收,說白了,因為幹都幹了。
他把車子靠邊,開啟車門,兩步跑到角落裡,對著牆解決。等他回到車上來的時候,他開出了兩步,眼睛瞟後視鏡的時候,才看到我的臉,嚇得他一腳剎車,問,你怎麼啦?
我心一橫,想著,反正臉都丟盡了,也不怕再丟一層,豁出去了。
於是我就著兩管鼻涕加兩窟窿眼淚水兒,跟他說,老孫,這一趟來北京出差,本來沒想見你的,事情太多。但今晚的安排臨時有變,就空出來了,我就突然想來見見你。我也沒有想到你會回我的簡訊。
我們認識有八年了,有時候真的是非常想你。現在我的生活挺整齊的,也安靜。早睡早起,在家裡趕稿子。有時候夜裡氣氛到了,會想起好多以前的事兒。說是突然想見你,其實也不是平白無故的。前幾天,我又回到了你最老的那個部落格去看了看,覺得時間真快……別的沒什麼了,我只是想和你說一件小事。你當然不記得了,但每次我想起你來,就想起那一件小事。就是我們分手之前,有一次我們打車從濱江道回學校。那計程車上,我居然靠著你肩膀睡著了,還睡得特別死,都做夢了,該下車了都不知道。這種事從前沒有過,以後也沒有過。一輩子能遇到過這麼一個讓你安心的、在車上靠著就能睡著的人,挺值得的。
回想從前那會兒,我真是夠一塌糊塗的啊。實在是不好意思啊,見笑了。經過這些年,現在我覺得一切都變好很多,大約是我最好的時候了……你也變得和以前不一樣了,變得更好了。
……
你別送了,我下車了。前面就是酒店了,下次來北京再見。
他沉默不作聲,也沒有看我。
我覺得再多一秒都待不下去了,開啟車門下了車。身後沒有聲音,過了一陣,響起了車子開動的聲音。我沒敢回頭,腳步停了一下,努力分辨聲音的來去。然後我終於確認,他的車子已經漸漸駛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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